理论教育 汽车碰撞分析与估损中的照相技术

汽车碰撞分析与估损中的照相技术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查勘中照相是为了完整客观地反映事故现场环境及状况。在查勘过程中,要针对各种痕迹物证进行照相,保证证据的效力。图3-13 受损零部件细节照片注意事项:为明确涉及货车事故中轮胎的定损查勘,定损员应对事故中损坏的轮胎在拆解前拍照,并在定损时注明轮胎的位置。

汽车碰撞分析与估损中的照相技术

查勘中照相是为了完整客观地反映事故现场环境及状况。照相技术最大的特点是纪实性,它能把影像真实无误地记录下来。在查勘过程中,要针对各种痕迹物证进行照相,保证证据的效力。

通过照相将文字记录和现场测绘图不能形象反映的现场真相反映出来,照片应能够把现场的道路环境、路幅宽度、交通设施状况、肇事车辆的型号、号牌、停车位置、视野视距条件、制动距离、尸体位置以及相互关系反映出来。特别是那些不易保存、易消失的痕迹物证。拍照时要注意表现痕迹的部位、形状特征,供事故分析研究使用。同时,真实记录车辆的损伤部位和损伤零件的情况,为确定财产损失和赔偿提供依据。

1.查勘拍照要求

1)拍摄保险车辆特征,包括车牌号、车架号铭牌发动机号照片。

2)拍摄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人的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证、特种车辆驾驶人操作资格证)。

3)双方或多方事故,应拍摄三者车辆的“交强险标志”——正面及背面均需拍摄,如图3-2所示。条件允许的应拍摄三者车辆交强险保单。必要时可要求相关证人或肇事驾驶人与受损车辆拍摄合影照片。

4)查勘人员必须要与出险车辆合影,如图3-3所示。夜间拍摄时,可使用照明工具(车辆前照灯、手灯等),提高现场的亮度,保证照片清晰可辨。

5)第一现场(包括补勘第一现场)照片能够反映出事故现场的全貌,有明显的参照标志物,如路标、建筑物等,如图3-4所示,以便于确定大致地位;顺车辆运动方向(包括制动痕迹),拍摄事故撞击点,推定事故真实性;水淹车应标明水位高度,火烧车应标明起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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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拍摄交强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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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查勘人员与出险车辆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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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事故现场全貌

6)在现场对事故车定损拍照时,要由远及近,先拍整车(能反映车牌号码45°四方向拍摄),以判断标的出险行驶方向、碰撞着力点和碰撞走向:车牌脱离车体时,需复位拍照,严禁单独拍摄车牌及损失部位,尤其要注意对隐损部位的拍照,如图3-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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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 事故车定损照

7)凡需要更换或修理的部件、部位均必须进行局部特写拍照。内部损失解体后,必须对事故部位补拍照片,并能反映事故损伤原因。如图3-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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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局部特写拍照

8)损失部位不明显时,应做标记或有人指点损失处拍摄:拍摄玻璃照片时注意玻璃的光线反光:玻璃单独破碎险中当玻璃损坏不严重时,先拍一张照片,再击打玻璃受损处扩大明显后(需提前通知被保险人),再拍一张照片。

9)受损财产的照片能够反映出财产损失的全貌及损失部位,多处受损应分别拍摄;带包装的物品受损应将包装拆下后拍摄,并注意拍摄包装物上的数量、类型、型号、质量等:价值较高的货物在分类后单独编号拍摄。

10)理赔系统上传照片时,一般按照先远后近、先外后内、先全貌后配件顺序上传。

注意事项:

数码相机的日期顺序调整为年、月、日,并在照片中显示。

②数码照片显示日期必须与拍摄日期一致,严禁以各种理由调整相机日期。

③照相机的焦距调整准确,光线适用得当,数码相机像素调整为640×480,单张照片大小不得超过150kb(要求会随技术发展而调整)。

④拍摄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警证明、查勘报告、索赔申请书等要调节数码相机L的近距离拍摄模式。

2.拍照实务

车险查勘定损拍照对照片的要求是信息完整、图像清晰。在一个理赔案中至少应包括需要审验证件和证明的照片、车架号或VIN码等定型信息照片、带牌照的整车照片、受损部位照片、受损零部件的细节照片以及其他证明保险事故的单证照片和事故现场的查勘照片等。以下为保险事故的车辆和证件拍照步骤及要求,以供参考。

注意事项:先拍摄原始状况,后拍摄变动状况;先拍摄现场路面痕迹,后拍摄车辆、1物体痕迹:先拍摄易破坏、易消失的痕迹,后拍摄不易破坏和消失的痕迹。在实际拍摄过L程中,要根据现场车辆的损失情况进行照相,并应注意真实性和完整性。

(1)需要审验证件照片 赔案中证件照片应清晰、齐全,包括以下证件照片,如图3-7所示。

①当事驾驶人驾驶证照片(如驾驶证因事故被吊扣,应有交管部门暂扣凭证照片)。

②被保险车辆行驶证照片。

③如事故由交管部门处理的,应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照片。

④根据出险地理赔规定,确定是否应有身份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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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7 需要审验照片

(2)车架号或VIN码等定型信息照片 VIN码的位置一般在前风窗下角的仪表台上。对于没有VIN码的老款车型应拍照该车的车架号或铭牌,如图3-8所示。(www.daowen.com)

注意事项:

对事故中的第三者车辆应有照片反映该车的车型信息,如行驶证、VIN码或铭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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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信息照片

(3)带牌照的整车照片整车照片上反映出险车辆整车及牌照号码,兼顾反映车辆受损的部位,如图3-9所示。角度以车前方或后方约45。为宜,避免在车的正前方或正后方照相。对于没有车牌照的车辆、必须拍照车架号或发动机号。

注意事项:车辆严重损坏估计损失在2万元以上时,应有四个斜角方向的整车外观照片以反映车辆整体损失状况。

(4)受损部位照片 受损部位照片应能反映出险车辆受损部位拆解前的状况。对于简单事故应该能够反映车辆损坏的程度,车辆底部损坏事故应有拆解前的车辆底部照片,如图3-10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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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整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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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整车照片(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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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0 受损部1位照片

车辆前部损坏严重的应在发动机盖掀开或驾驶室移开后,拍照拆解前的损失状况。照片应特别注意有可能损坏的发动机附件,如图3-11

对于车辆气囊引爆以及前风窗玻璃或仪表台因事故碰撞而破损的车辆,需要对车辆内部项目拍照。发生气囊引爆的应特别注意检查安全带是否损坏,如图3-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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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1 发动机前部受损部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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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2 气囊引爆及仪表台破损照片

(5)受损零部件的细节照片 当受损部位照片仍不能准确反映出损坏程度的,应该对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零部件照相,必要时可以借助其他人、物、标牌指示损坏的地方和所属车辆,如图3-13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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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3 受损零部件细节照片

注意事项:为明确涉及货车事故中轮胎的定损查勘,定损员应对事故中损坏的轮胎在拆解前拍照,并在定损时注明轮胎的位置。

(6)特殊案件类型的拍照

划痕损失险赔案情况如下:

①拍照损失部位要按前后顺序做到部位清晰(如图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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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4 划痕拍照顺序

②损失部位要有特写照片,不明显的要指明损失痕迹,如图3-15所示。

③玻璃单独破碎险理赔案。玻璃单独破碎案中,应包含损失部位的外观照片、损失部位特写照片、风窗玻璃标识照片,如图3-16~图3-1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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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5 指明划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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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6 损失部位的外观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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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7 损失部位的特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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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8 风窗玻璃标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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