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查勘的主要工作就是利用合适的方法尽可能地获取详实的事故现场资料,然后利用这些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最后认定事故的性质。对于每个事故案件,这些程序都应认真履行。更具体地说,现场查勘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1.查明真实的出险时间和地点
注意:对于出险时间在保险单有效期开始后一周的案件,需要特别核实真实的出险时间。对于保险单快到期的事故也要认真核查。
核查真实的出险时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前已发生的车损事故被纳入保险责任范围,致使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核查真实的出事地点是依法按保险合同条款进行保险理赔工作需要。例如,在B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针对出事地点就有明确的规定如下: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约定范围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2.查明真实的出险原因和经过
真实的出险原因是准确认定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重要条件。而核实出险经过是认定出险原因是否真实的依据。真实的出险原因为准确判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提供可靠的材料。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条款和责任免除条款对出险原因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B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第一条规定了保险责任范围。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业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
3)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例如,B款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第二条规定了责任免除的部分范围:
【第二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1)地震;
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4)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恶意串通;
5)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3.查明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事故中的责任
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按责任赔偿”,因此需要查明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以及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比例,若无责任,则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可以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决确定被保险机动车是否负有责任和事故责任的比例。例如,B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车上人员责任险中做出的规定是: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
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
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50%;
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
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查明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
此项工作的重点是为了防止在保险理赔中出现两种有违保险合同规定和有违相关法律规定的现象:一是营运车辆按非营运车投保,二是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载客或载货)。
防止营运车辆按非营运车辆投保是指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条款中,规定了非营运汽车损失险包括爆炸、自燃,而营运车损失险中是不包括火灾、爆炸、自燃的。另外,按合同中规定的费率计算方法也是不同的,按可保风险的内容不同,两者之间的费率差值很大。因此,在查勘工作中应核查车辆使用性质,若发现营运车按非营运车投保,可以确认为不存在保险利益,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也不存在理赔,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作废。(www.daowen.com)
防止非营运车辆非法营运是指营运车和非营运车的使用性质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已作出了严格的界定,各保险公司依据这个界定,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已明确了不同的承保对象。所以,在核查使用性质时,若发现是非营运车非法营运而引发的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保险公司可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A条款中汽车损失险包括:【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
在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和非营运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中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查明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有无保险利益
在保险合同中对有无保险利益做出的规定是:如被保险的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或加装设备,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申请批改手续,未办理批单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A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款中明确规定: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投保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6.查勘出险驾驶人(当事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例如,在B款保险条款的汽车损失保险合同中规定: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010。】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A款保险条款的机动车第i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条款中规定: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7.查明出险车辆的现场情况及受损部位
不论是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都要确定现场是否被移动,并记录移动后的地点,以便需要时进行回勘。确定车辆的受损部位,核对碰撞痕迹。以防止出现假现场、假案件。
在查勘理赔时,还须特别注意违约的事故现场,一般常见的违约现场有如下类型:
①酒后驾车、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
②违反装载规定:
③改变车辆使用性质;
④车辆未经检验合格;
⑤无驾驶证或车审过期后驾车:
⑥不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⑦标的车进厂修理期问出险:
⑧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后的标的车出险;
⑨非亲属或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借用被保险人车辆出险:
⑩标的车在进行违法活动车辆出险。
在查勘现场时还需警惕欺诈现场,常见的欺诈现场有:
①人为故意制造的假事故现场:
②顶替肇事驾驶人承担责任的现场:
③套牌车辆发生事故后出险的现场。
8.查明第三者财产损失情况
仔细清点现场的第三者财物损失,确定受损财产的数量、面积、规格型号、品种,并列出清单,要求事故当事人(双方)签名确认。有路产损失的,需要有当地路政部门出具的核损报价表,并报警处理。注意:只要涉及第三者赔付的,必须有交警的事故调解书(这样也便于核赔人进行核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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