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机动车登记制度及汽车碰撞分析与估损

机动车登记制度及汽车碰撞分析与估损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依法进行机动车登记,在领取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车辆方可在道路上行驶。对于机动车所有人而言,机动车登记也很重要,当车辆出现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利于减少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机动车登记制度及汽车碰撞分析与估损

机动车登记是指机动车登记机关对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单位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车辆技术数据及变化情况等进行的记录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依法进行机动车登记,在领取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车辆方可在道路上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登记制度能够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随时掌握车辆的动向,使其能及时查找车主,为实施交通和社会治安管理,追查肇事车辆,侦破案件提供准确情况;还能够及时为国家调控道路交通流量,制定汽车产业政策,实施环境保护措施等提供基本信息。对于机动车所有人而言,机动车登记也很重要,当车辆出现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利于减少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www.daowen.com)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另外,交强险条款也明确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机动车改装、加装设备的,被保险人负有通知义务。保险公司在其车损险条款中都会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设备要通知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加装、改装的通知义务,因加装、改装使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如果车辆改装过度,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通过年检,又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和进行汽车改装保险报备,同样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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