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生网络诈骗:身份欺诈及木马病毒

大学生网络诈骗:身份欺诈及木马病毒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近年来,大学生网络受骗事件在全国各地广大高校中屡屡发生,影响重大。编造虚假身份诈骗。通过编造虚假身份实施网络诈骗在大学生网络受骗案例中屡见不鲜,涉及的身份包括亲朋好友、学校老师、政府机关、招聘单位、公司客服部门等。冒充真实身份诈骗。目前此类网络诈骗行为在大学生中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网络游戏和网络恋爱中。通过木马病毒实施诈骗。

大学生网络诈骗:身份欺诈及木马病毒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犯罪的主要行为、环节发生在互联网上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大学生网络受骗事件在全国各地广大高校中屡屡发生,影响重大。

1.大学生网络受骗类型

网络世界纷繁复杂,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交互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并且具有巨大的信息量和广泛的受众,这些特点为网络诈骗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温床。只需运用低端的技术和低成本的投入,行为人就能够向不特定的大学生布下陷阱,唯一需要不断翻新和改进的“技术”就在于“骗术”,尤其是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和行为习惯设计骗局往往会让受骗者在不知不觉中上当。

(1)编造虚假身份诈骗。通过编造虚假身份实施网络诈骗在大学生网络受骗案例中屡见不鲜,涉及的身份包括亲朋好友、学校老师、政府机关、招聘单位、公司客服部门等。其前期往往制造一种虚构的事实前提,进而通过一系列的布局配合使受骗者确信其身份的真实性,通过采取利诱或恐吓等多种形式,诱使当事人汇款转账。比如行为人谎称自己是学院辅导员,正在评定助学金奖学金人选,可以将名额给当事人,但前提是要求当事人先支付“答谢费”;还比如行为人谎称自己是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主管,公司有意向录取当事人,并承诺高薪等优厚的福利待遇,但在签约前需要交纳“手续费”等。

(2)冒充真实身份诈骗。此类诈骗技术手段较高,极具迷惑性,很容易诱使大学生上当。冒充真实身份,一方面是对相关人的冒充,建立在对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信息有所了解的情况下,以特定行为人已经十分熟悉的“身份”进行冒充。常见的如冒充导师要求代缴论文版面费,冒充辅导员要求补缴书本费等。其关键在于行为人能够准确掌握当事人和相关老师的姓名、职位等基本信息。出于对老师的尊重,当事大学生很难质疑和拒绝。还比如,通过技术手段用当事大学生熟识朋友的QQ等媒介发来信息,介绍自己最近的情况,进而提出汇款要求。当事大学生面对的确实是“朋友”的QQ号,听到的是朋友的真实情况,甚至还可以通过QQ视频看到朋友,这使得当事人即使被告知受骗了也很难相信跟自己谈话的不是朋友本人。冒充真实身份另一个典型手法就是“钓鱼网站”。当前网络支付已经成为网民购物的必然选择,行为人设计与真实的“支付宝”、银行网站等十分相似的冒牌网站,诱导当事人输入相关信息以偷偷转走钱款,并且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反复输入动态口令等信息以达到多次转账目的。近期更是出现了冒充银行客服号码短信通知与冒充银行网络相结合的新型骗局。

(3)虚假获利诈骗。此类诈骗利用当事人图利省事的特点,编造虚构事实,诱使当事人上当受骗。传统的如宣称中奖、打折商品出售、走私或盗窃货物低价处理等,当事人基于“捡便宜”的心理购买所谓的“货物”。值得注意的是,当前,虚假获利诈骗呈现出更复杂的形态,包括内容上的多样化,比如提供代订代购商品、车票、机票、酒店等服务,以收定金的形式行骗;以学校或其他机构退返学费或发放助学金为由头,骗取账户信息行骗。还包括结合高科技手段,设计精密布局。如在网上虚假发布非法所得货物低价处理,要求当事人多人前来现场交易,进而引出一人到较远且偏僻位置“看货”;再利用拨号器等技术手段用显示为“看货的当事人”的手机号码的手机与原地等待的其他当事人联系,谎称已经看好货要求迅速汇款,或威胁不汇款就伤人等。

(4)以合法形式掩盖诈骗行为。之所以借鉴《合同法》中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形式来界定此种类型的诈骗,在于此类网络诈骗行为存在诸多争议,理论上有待进一步探讨。它是指行为人通过与当事人建立起一定的“关系”,形成基本的“信任”继而获取利益。表面上看该行为是借贷或赠予等合法行为,其本质属于以虚构事实的诈骗手段谋求非法利益。目前此类网络诈骗行为在大学生中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网络游戏和网络恋爱中。如行为人通过网络平台结识游戏玩家,建立起初步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关系,以索取或转让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的形式骗取利益;行为人通过网络与当事人达成“网恋”关系谋求财产性利益,而事实上当事人网恋的对象也许是同性甚至是行为人设置的一种“程序”。前述两种行为表面上看是一种“你情我愿”的行为,实际上行为人仍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赢得当事人信任骗取财物,属于网络诈骗的一种。

(5)通过木马病毒实施诈骗。随着科技进步,木马病毒也变了模样,以不太被人察觉的形式实施诈骗。目前通过木马病毒实施诈骗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利用二维码植入木马病毒。二维码“扫一扫”,优惠便利跟着来,但二维码有时也成为骗子们的“新花招”。诈骗份子在网上下载一款“二维码生成器”,再将病毒程序的网址粘贴到二维码生成器上,就可以生成一个“有毒”的二维码。利用这些二维码,诈骗分子会将手机木马病毒植入被害人手机并自动提取相关信息,短短几秒钟的时间,手机号、卡号、密码等私人信息可能已经传到他人手中。

②利用安装App手机软件植入木马病毒。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设备假扮客服号码,群发诈骗短信,称可以兑换积分,其实短信中内置一个钓鱼网址。用户按照短信要求登录钓鱼网址输入个人信息后,会被要求安装一个手机App软件。这个App软件里也带有木马病毒,用户手机内所有的短信均会被拦截到诈骗分子设置的短信接收手机号码上。然后诈骗分子通过电商和支付平台发起购物申请时,快捷支付向用户手机号发送的短信验证码,会被手机木马病毒读取并发送,通过短信验证码,诈骗分子可完成银行卡盗刷,使用户财产遭受损失。(www.daowen.com)

③通过虚假购物链接植入木马病毒。犯罪分子冒充淘宝客服,以升级支付权限为由,将新型木马病毒发给淘宝商家安装;商家一旦听信安装,病毒就会植入支付链接页面,造成支付成功的假象,骗子继而蒙骗淘宝商家并套现。

④通过“抢红包软件”植入木马病毒。手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自动下载木马软件的,但是许多用户轻信网络上的抢红包软件,自己点击下载,把木马“请”到自己的手机里。还有些用户随意扫描假红包网页提供的二维码,轻易让木马软件突破了防线。这些木马软件通过盗取用户信息,截取用户短信获取验证码等方式,悄悄转移用户财产。当抢红包要求下载软件或是扫描二维码时,同学们就要多留一份心,不要轻易上当。

2.大学生网络受骗的特点及原因

(1)大学生信息容易泄露与网络诈骗行为的密集覆盖。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也是一个信息不保的时代,个人信息很容易泄露给他人。大学生频繁参与现实和网络社会活动,很容易在不经意间将个人信息泄露,相关部门和组织亦不注重对大学生信息的保护甚至有意出卖个人信息,这就留给犯罪分子很大的利用空间。网络诈骗具有低成本和技术性的特点,骗子能够轻易地将个人信息广泛运用,对大学校园这样一个人口高度集中的空间实行骗局的密集覆盖,尤其是当骗子将大学生个人信息拼凑得更加齐备的时候,容易设下前述的冒充真实身份和连续性的骗局以保证“成功率”。本着“广撒网”的心态,面对动辄上万的校园群体,诈骗行为人变得更加肆无忌惮。

(2)大学生涉世不深与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周密。大学生虽然在生理上逐渐成熟,但是没有真正身处到社会中,处世经验欠缺,容易轻信他人,对诈骗行为的警惕和防范不足。诈骗行为的基本要素就是要使受害人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诈骗行为人将全部精力投入设计圈套诱使大学生相信所谓的事实中,围绕这一出发点,针对大学生的心理状态衍生出五花八门的骗局,结合网络的虚拟性和网络技术的运用,使得网络骗局一环接一环层层推进,或威胁恐吓再转接其他权威部门假意帮助,或出售“低价商品”再谎称系统故障要求重新打款,或乔装打扮冒充朋友再激发大学生仗义疏财的心理,等等。诈骗行为人将大学生的心理状态摸得非常透彻,其设计的骗局能够“牵着大学生的鼻子走”。

(3)大学生多种需求与网络诈骗投其所好。大学生对科技的运用始终处于前沿,对网络的使用遍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大学生来说,离开了网络的生活将是无法想象的。大学生生活丰富多彩,需求多种多样,购物、兼职、运动、游戏、旅游、交友等,在满足大学生方方面面的需求中,网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平台,信息的取得十分便捷。网络诈骗行为人针对大学生的各种需求,投其所好设计不同内容的陷阱,使得骗局非常具有针对性,直接切中大学生的需求。大学生很难拒绝对自己兴趣的关注,并且会缺少对风险的评估,降低戒备心理。

(4)大学生的大多数沉默与网络诈骗的难以根除。大学生对于网络诈骗行为大多数处于沉默状态。一方面,受骗学生选择沉默。出于顾及面子或是认为金额不大无所谓的原因,受骗大学生大多不愿对受骗事件再次提及,更不用说向老师或警方求助了。大学生缺少对自己受骗事实正确看待的勇气,自认倒霉而选择回避;缺少对诈骗事件的分析,既不会给警方破案提供帮助,也不能对其他同学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没有受骗的学生也容易选择沉默。面对他人受骗的经历和学校反反复复的警示教育,大学生缺少足够的重视,对骗局缺少足够的了解,对发生在他人身上的诈骗事件,或报以同情或以局外人的身份品头论足,而当骗局“换了一身马甲”朝向自己的时候,却毫无防范意识。网络诈骗存在于虚拟空间,本就难以追踪,因线索有限打击难度很大,加上大多数大学生的沉默,让警方破案和学校防范变得十分困难,反过来使得大学生容易暴露在网络诈骗密集陷阱的危险中。

3.防范网络诈骗

网络购物已成为大学生重要的购物方式,诈骗分子利用网购渠道,针对一些大学生贪小便宜的心理,以多种手段逃避网监部门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制约和监控,进行诈骗活动。因而学生在网购物品过程中,要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需提交关于自身的敏感信息或私人信息时,一定要确认数据加密,尤其不能轻易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银行账号、密码、支付验证码等,保证所用电脑安全,确保电脑防火墙、防毒软件等处于最新更新状态,以防各类病毒或木马侵入。

另外,大学生在网购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度、信誉度高的网站,不购买过分便宜的商品;遇到对方主动联系自己称购物失败,要求做退款、重新付款等操作时,要提高警惕且在官网上找客服进行确认;以涉及洗钱、贩毒、信息泄露为由建立的所谓“安全账户”都是诈骗陷阱。大学生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学校保卫处、公安机关咨询。需要强调的是,学生一旦遇到诈骗情况,应迅速向公安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报案,同时保留证据,协助调查,尽可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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