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七夕为“七娘会”,乞巧、沐浴,天孙圣水以素馨、茉莉,结高尾艇,翠羽为蓬,游泛沉香之浦,以象星槎。(据《广东新语》修)
——同治《番禺县志》卷六《舆地略四·风俗》
△乞巧设长筵,用方几数十,其所陈设,自瓜果灯烛而外,香奁缕箱中,器具几乎无一不备。又有织女梳妆盆,圆径数尺,中盛镜匣衣扇之属,皆用杂彩及砑金五色等笺制成,或出自闺中,或购诸市上,虽巨费不吝也。广州诸邑皆有此风,而省城为最。
二月前以水浸谷、豆之属,俟其发芽,约高数寸,即移置磁盎,至七夕陈于筵际中,燃玻璃灯,空明四照,宋人词所谓“翠色冷光相射”者,庶几近之。
用胡麻小粒及碎翦灯心草粘砌盘盏灯檠之属,又或作小队仪仗,如旗伞牌扇之类,大仅数寸,精巧绝伦,曩皆制自闺中,近年市肆亦有制就出售者矣。
乞女皆女郎,其新嫁者预于会,则谓之“谢仙”。
是夜,以盘水置庭中,俾受风露。次日,浮小花针或豆叶于水面,观水中形所成物象,为得巧之验。
道光中,乞巧之风最盛,豪门盛族一夕之费或数百金,往往重门洞开,外人入而纵观,无呵止者。咸丰甲寅以后,此风顿衰。近十余年乃渐复旧观,然多闭门以拒游人,非相识者无由阑入矣。(《粟香随笔》卷七)
七夕,七日之夕。粤俗以六日之夕,陈瓜果乞巧。(www.daowen.com)
按,乞巧用六夕,始自唐末五代时,见《容斋随笔》。(《桐阴清话》卷四)
——宣统《番禺县续志》卷四十四《余事志二》
解读与考证
从上述引文可见,明末到清同治年间,七月初七的乞巧节又名“七娘会”。只有女子参加的乞巧活动在道光年间最为盛行,豪门大族不惜重金举办,咸丰四年洪兵起义引起的社会动荡,使得乞巧活动衰落,直到光绪年间才逐渐恢复。
旧志中所记载的乞巧过程非常盛大,设长筵来陈列女子的器具物品,提前两个月就用水浸泡谷豆,等待发芽,在七夕的时候用其来点燃玻璃灯,女子们还制作许多精美绝伦的小物品。七夕当夜,在庭院中放置一盘水,第二天在水面上漂浮小花针或豆叶,来看它在水中形成的物象,作为乞巧灵验与否的象征。乞巧过程中如浸谷发芽、粘米粒等做法,至今仍保留在今珠村乞巧活动中。
查当今一些地方恢复乞巧节,似乎只有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一带仍称“摆七娘”,而以珠村为代表。据珠村群众世代相传,此举明清时期已经十分盛行,清末珠村举人潘名江的《珠村七夕吟》,不仅生动地记录了民国初期珠村乞巧节的盛况,而且点明是“摆大七娘”。
2005年珠村乞巧节姑娘们向七姐乞巧
2005年,珠村乞巧节成为市乞巧文化节,2007年珠村荣获省首届乞巧民间赛艺会金奖,被授予省乞巧文化传承基地基地,人称“中国乞巧第一村”;2009年珠村被省文化厅、省建设厅评为省第二批历史文化名村;2011年,珠村乞巧习俗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珠吉街被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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