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书院,在石牌村北里许。乾隆四十六年,会匪猖獗,猎德、石牌合十三乡同建,并置学田,以为讲读团练所借。(《采访册》)。
——同治《番禺县志》卷十六《建置略三》
△粤中文会极盛,乡村俱有社学、文会。即集社学社中英才以及童子。胜衣、弱冠必率以至,不敢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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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广州府志》卷一五《舆地略七》
明清时期,天河地区位于番禺县东北,田野乡村,地僻人少,故而学校不多。同治《番禺县志》记载先后有鹿山书院、同泽书院、禺东书院、和平社学、龙阳社学、冼溪社学、猎溪社学、鹿山社学,共8间。据同治《番禺县志》记载,这些学校虽“或称书院,或称社学,名虽不同,而实则一,要皆为学人课艺之所,亦为绅耆讲睦之所”。 书院、社学不仅是学校,而且是乡绅议事的地方。民国时期,私塾逐渐取代书院、社学。
鹿山书院“鹿山”一词出自明代《增广贤文》“龙归晚洞云犹湿,鹿过春山草木香”,比喻人做了什么社会就留下什么影响。同治《番禺县志》记载:“鹿山书院,在石牌村北里许。乾隆四十六年,会匪猖獗,猎德、石牌合十三乡同建,并置学田,以为讲读团练所借。”其记载鹿山书院在石牌村北一里多。但也是此书,地图上却标记在东圃宦溪村西侧。其记载,鹿山书院建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当时贼猖獗,由猎德、石牌汇合13乡一同建立,并且置有学田(以其田租作为办学经费的田,称学田),也是团练(乡村武装)驻守的地方。据2003年《石牌村志》记载:“清代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石牌村北三娘庙附近开设了鹿山书院,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改为鹿山社学。这是当时为石牌、猎德等13乡合办的最高学府。书院又是学习、讲学和学术研讨的场所,为科举服务,没有修业年限。清代,石牌村人在鹿山书院学习并取得成就的有余赀(清代咸丰初年举人)、董逢昌(清同治六年武举人)、池昌鳌、池大恭(清光绪年间)、董香苑(派名董齐钜,清代光绪末年秀才)等。鹿山社学已于民国14年(1925年)拆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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