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宣统《番禺县续志》记载清末教育制度改革

宣统《番禺县续志》记载清末教育制度改革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兹参酌其意,订为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一册。——宣统《番禺县续志》卷十《学校志一》解读与考证宣统《番禺县续志》记载了近代教育制度的改革。清末,清政府内外交困,摇摇欲坠,在一连串战争惨败中,中国有识之士强烈要求改革教育制度,以挽救和中兴祖国。清政府在巨大的压力下,不得不在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发布第一个上谕,开始进行教育制度的改革。随后,干脆取消武童考试,要求其入伍当兵。提出百分制,延续至今。

宣统《番禺县续志》记载清末教育制度改革

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奉上谕:武童试自下届为始,一律改枪炮,其默写《武经》一场,著即裁去。二十七年七月十六日,奉上谕,自明年为始,生童岁科两考,仍先试经、古,一场专试中国政治史事及各国政治、艺学策论,正场试《四书》义、《五经》义各一篇。所有各试场详细章程,及其余考试未尽事宜,著礼部会同政务处,妥议具奏……又奉上谕,嗣后武生童考试,永远停止。其精壮之武生,及向经应试之武童,均准应募入伍。俟各省编立武备学校后,再行酌定挑选。考试章程,以备将才。(据《东华录》)

三十一年九月,奉上谕,张之洞袁世凯等奏请立停科举,以广学校,并妥筹办法一摺,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其以前之举贡生员,分别量予出路……

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奉上谕“作育人才端在修明学术”。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行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其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以历代史鉴及中外政治艺学为辅,务使文行交修,讲求实用,方副朕图治作人之至意。著各该督抚学政,切实通筹,认真举办,所有聘延师长,妥定教规,及学生卒业,应如何选举鼓励。一切详细章程,著政务处咨行各省,悉心酌议,会同礼部复核具奏。

光绪二十九年闰五月初三日,奉上谕:京师大学堂,为学术人才根本,关系重要,著即派张之洞,会同张百熙、荣庆,将现办大学堂章程,一切事宜,再行切实商订,并将各省学堂章程,一律厘定,详晰具奏。是年十一月,管学大臣张百熙、荣庆、张之洞,会奏议定学堂新章,其略云:

窃臣百熙、臣荣庆,前因学务重要,奏请添派臣张之洞会同商办。臣之洞伏查,上年大学堂奏定章程、宗旨、办法,实已深得要领,惟草创之际,规程课目,不得不稍从简略。以除待考求增补。臣等互相讨论,虚衷商榷,并博考外国各项学堂课程门目,参酌变通,择其宜者用之,其于中国不相宜者缺之。科目名称不可解者,改之;其有过涉繁重者,减之。至于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一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溣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合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计拟成初等小学堂章程一册,高等小学堂章程一册,中学堂章程一册,高等学堂章程一册,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一册,原章程有蒙学堂名目,但章程内所列,实即外国蒙养院,一名幼稚园。兹参酌其意,订为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一册。此就原订章程所有,而增补其缺略者也。办理学堂,首重师范,原订师范馆章程,系仅就京城情形试办,尚属简略,兹另拟初级师范学堂章程一册,优级师范学堂章程一册。又国民生计,莫要于农工商实业,兴办实业学堂,有百益而无一弊,最宜注重。兹另拟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一册,附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及艺徒学堂各章程。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一册,高等农工商学堂章程一册,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一册,实业学堂通则一册。此皆原订章程未及而别加编订者也。至学生毕业考试、升级入学考试,亦经详订专章。中学堂以下,及收入高等学堂者,由督抚学政,会同考核,高等学堂应升级者,奏请简放,主考会同督抚学政,考验京城高等学堂比例办理。京师大学堂奏请简放,总裁会同管学大臣考验,以昭慎重,而免冒滥。其奖励录用之法,比照奏准,鼓励出洋,游学生于奖给出身之外,复请分别录用,章程亦经详加斟酌,拟有专章,伏候圣明裁定……

(谨按)本邑有公立中学堂,有官立初级师范学堂,有官立高等小学堂,有官立、公立、私立各两等小学堂。“考试章程”第摘录与本邑学事有关者,余不赘及。其后,学部须定奏准之新章,视原章略有损益,兹并附录,以备参考。

——宣统《番禺县续志》卷十《学校志一》

解读与考证

宣统《番禺县续志》记载了近代教育制度的改革。清末,清政府内外交困,摇摇欲坠,在一连串战争惨败中,中国有识之士强烈要求改革教育制度,以挽救和中兴祖国。清政府在巨大的压力下,不得不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三月发布第一个上谕,开始进行教育制度的改革。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管学大臣张百熙、荣庆、张之洞,拟定各类学堂章程,历史上称为“癸卯学制”。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九月,大臣张之洞、袁世凯等奏请立停科举。朝廷准奏,下旨取消科举。中国自隋唐时期开始的科举制度终于结束。(www.daowen.com)

宣统《番禺县续志》记载的一些改革措施,依然沿用或影响到今日。这段期间改革的情况如下:

改革步骤。当初的改革步骤是很谨慎的,是一步一步地进行的,如:“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其以前之举贡生员,分别量予出路。”科举不是马上废止,而是从次年(1906年)实行,有一个缓冲过程。生员士子也给出路,如制定“举贡生员出路章程”,规定之后三年一次考试,至壬子年(1912年)后,才一律停止。规定小学毕业,最优等作为廪生,优等作为增生,中等作为附省生。中学毕业,最优等作为拨贡,优等作为优贡,中等作为岁贡。拨贡授予六品官衔。出洋留学归来,奖给进士出身。现今不少人事制度改革,也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使改革能新旧衔接,稳步推行。

改革考试内容。武童考试,以前是考骑射、武艺,如今改为考枪炮,不用默写《武经》了。随后,干脆取消武童考试,要求其入伍当兵。生童考试,仍要先考《四书》《五经》,但加试一场中国政治史事及各国政治。

规范办学机构。提出京师和各省均要设立大学堂,府设立中学堂,县设立小学堂,以取代当时的书院、社学,并且首次提出要设立蒙养学堂,又称幼稚园,至今港澳台地区仍称幼稚园,大陆则改称幼儿园。各类学堂都制定办学章程。此外,还举办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农工商实业学堂。实业学堂,发展到今天,成为了技工学校或职业技术学院。学堂设置有监督、堂长、教员(分为正副教员,分别由优等毕业生和中等毕业生担任)、管理员(下等毕业生担任),规范了学校的管理制度。辛亥革命后,学堂改称学校,沿用至今。

规范学制。高等小学四年,接近今初中毕业;初级师范五年。中小学、师范学校名称由此确定。

规范考试制度。提出百分制,延续至今。总分为考试分与平时分的平均,今考试分占40%,平时分占60%,略有不同。提出升留级制度,临时考试(即今测验)、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升学考试5种考试制度,毕业和修业两种学历制度,对学习成绩优秀者保送制度,这些制度多沿用至今。

设立思想教育科目。继续沿用古代重视思想教育的方针,旧的科举教育重视忠孝,但未有单独设立学科,近代教育则设立修身科或人伦道德科,指明:“其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以历代史鉴及中外政治艺学为辅,务使文行交修,讲求实用,方副朕图治作人之至意。”“至于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一归于纯正。”后来民国时期发展为公民科,今小学为思想品德科,中学为政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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