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县:……大水中铺、大水正铺、车陂正铺、车陂中铺……猎德铺……
——元大德《南海志》卷十《递铺》
△邮铺。番禺县驿,曰“五羊”,曰“湴湖”。乾隆二十一年裁五羊驿驿丞,归县管理。番禺同南海,额设站船一百六十九只,水手六百七十二名,每名月支工食银一两,遇闰月照增,在驿站内开销。自省城至各府、州、县,皆有额设铺兵,每名每月支工食银五钱,闰月照给。番禺额设铺兵七十七名。
省城总铺兵二名。省城急递,总铺日逐伺候在省,各衙门发公文交各路塘铺传递,并收接各路塘铺公文赍投各衙门。
东路九塘,大、小川头铺离十五里,东至石排铺十一里,又十二里车陂铺,又十里至朱村铺,又十里到白石正铺,又十一里至白石中铺,又十里至乌石正铺,又十二里至乌石中铺,以上每铺兵三名。又十里至增城佛岭铺。
北路十六塘。(略)
——同治《番禺县志》卷十八《建置略五》(www.daowen.com)
解读与考证
元大德《南海志》记载的番禺县诸铺属于驿递系统。驿递制度历史悠久,杨正泰在《明代驿站考》中认为,在殷商时代便有雏形,之后历代都有设置驿站。至宋代,调整了驿站之间的里距,军卒代替民役充当驿卒,并出现了递铺、水斥候等形式,其中递铺的设置,直接影响了元代急递铺的发展。元代,站赤台和急递铺遍布全国,其急递铺制度已经普遍推广。据《元史·急递铺兵》记载,中统元年,元世祖在全国各地广泛设立急递铺,递送公文邮件,每十里、十五里或二十五里设一铺,铺有铺长一人,铺兵五人,十铺设一邮长。至元三十一年,在大都设置总急递铺提领所,置提领三员,以加强管理。自是以后,急递铺成为重要的驿递机构。番禺县志的大水中铺、大水正铺、车陂正铺等即是如此。
明代沿袭元代,急递铺已经成为与水马驿、递运所并称的邮驿三大机构之一,其任务为公文递送,据《大明会典》记载:“自京师达于四方,设有驿传,在京曰会同馆,在外曰水马驿,并递运所,以便公差人员往来,其间有军情重务,必给符验,以防诈伪,至于公文递送,又置铺舍,以免稽迟,及应役人等各有事例。”
明代,番禺县设有五羊驿和湴湖驿,其中五羊驿为水驿,湴湖驿为马驿,据嘉靖《广东通志》称:“自五羊由陆路从湴湖而至横石磷,止是差京走马人员往来。”其中五羊驿在洪武二年设立,乾隆二十一年裁革驿丞,归县直接管理。据乾隆《番禺县志》载:“五羊驿水驿在城南官渡头,明洪武二年建,官署旧在新城五仙门内,今倾圮,无存,借居民房。明原额赴府领回水夫银三千五百两零,通融支应募夫一百四十名,工食及荅应夫马廪粮等项,俱照条例章程支销。今驿内并无夫马钱粮,只有座跕快小船四十七只,共水手一百三十四名,每名每月工食八钱三分,船头水手自行赴府领支,奉上行拨取船,不过登簿而已。大使缺。乾隆二十一年奉裁。”
湴湖驿马驿,在元大德《南海志》中便已有记载:“湴湖站,马二十六匹,正马一十三匹,贴马一十三匹。”乾隆《番禺县志》称:“在县北茅田村,明原额递年派供应水夫银三百一十三两零,募夫二十八名,槽马十四匹。”二驿驿站于康熙六年均被裁汰。
省以下各州、府、县都设有铺兵,其中番禺县有77名,每名每月工钱五钱。省城广州设置总铺兵2名。总铺每日在省城,向各个衙门、各地发送和接受公文。番禺县因位于老城区东面,设置东路和北路两个塘。其中东路有9塘,包括天河地区的石排(今石牌)、车陂、朱村(今珠村)3铺。每铺驻兵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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