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第18.1.1条:“项目收尾阶段应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最后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结算、决算、回访保修、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周期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我国建设工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有建设工程就有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又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收尾阶段的重要工作。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是全面考核建设工程和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是否能够交付使用、投产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所有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具备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具体又分为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两个不同的验收主体和验收阶段。《规范》对竣工验收阶段管理的交工主体和验收主体进行了界定,是指施工项目竣工验收,且是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两个不同的验收主体和验收阶段。没有经过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就没有具备最基本的条件。本文仅就施工项目竣工验收进行论述。
(一)竣工验收的概念
1.竣工验收的概念
《规范》第18.3.1条:“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定义为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过程。
2.竣工验收客体的特点
①针对性。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而不是其他项目,承包人必须对施工合同承诺的项目目标负责到底,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②单件性。即承包人的施工项目是单件的、可变的,一般不会重复,承包人承包的项目,无论是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其他工程,建成后都要依法履行交工手续。
③专业性。即建设工程的专业特点不同,如工业建筑的、民用建筑的、设备安装的、道路桥梁的等,在交付竣工验收时,采用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也不尽相同。
④系统性。即建设工程无论规模大小,造价高低,“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竣工验收都是系统性的验收,而不是局部的、个别的、主观的要求。(www.daowen.com)
3.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
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也是承包人履约建成后交付竣工验收的一个过程,其做法是: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了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进行了自检,并经工程监理机构组织了竣工预验收,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履行正式验收程序后,承发包双方办理的工程交接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完毕,承包人交工、发包人验收,是工程项目管理终结阶段,也是承上启下、顺理成章的工作沟通。
(二)竣工验收的意义
(1)项目竣工验收标志项目投资已转化为能发挥经济效益的固定资产,并促使建设工程早日使用,以尽早发挥其投资效益。
(2)项目竣工验收是施工项目管理的最重要的环节。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可以更好地控制项目质量,使其符合项目设计和使用要求。
(3)在项目竣工验收时,承建单位必须将项目技术经济资料整理归档,这样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平。
(4)项目竣工验收还有利于为今后的建设项目投资提供经验,以利于今后项目投资的优化。
(5)通过竣工验收,有利于促进全面竣工、积极收尾。
(6)通过竣工验收,有利于竣工验收的程序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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