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总价合同的种类及适用情况

总价合同的种类及适用情况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的风险费。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总价合同的种类及适用情况

(一)总价合同的含义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二)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全,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一切费用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都做充分的估计,并将其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在国际上,这种合同被广泛接受和采用,因为有比较成熟的法规和先前的经验。对业主而言,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总投资额,对投资控制有利。在双方都无法预测的风险条件下和可能有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业主的风险较小。但是,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的困难也常常引起合同双方的纠纷或者诉讼,最终导致其他费用的增加。

当然,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定义重大工程变更的含义、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什么样的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以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格等。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的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三)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却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根据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双方可约定,在以下条件下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www.daowen.com)

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则应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

(1)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的上涨。

(2)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

(3)外汇汇率的不稳定。

(4)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四)总价合同的特点和应用

采用总价合同时,对承发包工程的内容及其各种条件都应基本清楚、明确,否则,承发包双方都有蒙受损失的风险。一般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任务和范围比较明确,业主的目标、要求和条件都清楚的情况下才采用总价合同。对业主来说,由于设计花费时间长,因而开工时间较晚,开工后的变更容易带来索赔,而且在设计过程中也难以吸收承包商的建议。总价合同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

(2)业主的风险较小,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

(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

(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

(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

(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例如,在有的总价合同的招标文件中也有工程量表,也要求承包商提出各分项工程的报价,与单价合同在形式上很相似,但两者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也按总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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