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谈判与签订步骤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谈判与签订步骤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明确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即可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有关条款展开谈判,直到最终签订合同。对凡是与上述合同构成内容有矛盾的文件应宣布作废。双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代表草签,至此合同谈判阶段即告结束。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谈判与签订步骤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

与其他合同的订立程序相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也要采取要约和承诺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投标、中标的过程实质就是要约、承诺的一种具体方式。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时,合同成立并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往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在明确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即可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有关条款展开谈判,直到最终签订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1.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招标人和中标人可就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讨论、修改、明确或细化,从而确定工程承包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对于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建筑物、家具、车辆以及其他各项服务也应逐项详细地予以明确。

2.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

双方尚可对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等进行进一步讨论和确认,必要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变更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

3.关于合同价格条款

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就会明确规定合同将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在合同谈判阶段往往没有讨论的余地。但在可能的情况下,中标人在谈判过程中仍然可以提出降低风险的改进方案。

4.关于价格调整条款

对于工期较长的建设工程项目,容易遭受市场经济货币贬值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可能给承包人造成较大的损失。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地解决这一承包人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

无论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都可以确定价格调整条款,即是否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可以说,合同计价方式及价格调整方式共同确定了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实际价格,直接影响承包人的经济利益。在建设工程项目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费用增加的概率远远大于费用减少的概率,有时最终的合同价格调整金额会很大,远远超过原定的合同总价,因此,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尤其是在合同谈判阶段务必对合同价格调整条款予以充分的重视。

5.关于合同款支付方式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工程预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最终付款和退还质量保证金。关于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审批程序等有很多可能的选择,并且可能对承包人的成本、进度等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合同款支付的有关条款是谈判的重要方面。

6.关于工期和维修期

对于具有较多的单项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人可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分部位或分批提交业主验收并从该批验收时起开始计算该部分的维修期,以缩短责任期限,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www.daowen.com)

承包人应通过谈判使发包人接受并在合同中明确承包人保留由于工程变更、恶劣气候的影响,以及种种“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料的工程施工条件的变化”等原因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时要求合理地延长工期的权利。

承包人应该只承担由于材料和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缺陷。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被业主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相比,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主要是因为业主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而维修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同时,它对业主并无风险,真正发生维修费用,业主可凭维修保函向银行索回款项。因此,这一做法是比较公平的。维修期满后,承包人应及时从业主处撤回维修保函。

7.合同条件中其他特殊条款的完善

合同条件中其他特殊条款的完善主要包括完善合同图纸条款、完善违约罚金和工期提前奖金条款、完善工程量验收以及衔接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的验收程序条款、完善施工占地条款、完善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和基础资料条款、完善工程交付条款、完善预付款保函的自动减额条款等。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后文本的确定和合同签订

1.合同风险评估

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对合同的合法性、完备性、合同双方的责任、权益以及合同风险进行评审、认定和评价。

2.合同文件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由以下内容构成:合同协议书;工程量及价格;合同条件,包括合同一般条件和合同特殊条件;投标文件;合同技术条件(合同纸);中标通知书;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的合同补遗(有时也采用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的形式);招标文件;其他双方认为应该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对所有在招标投标及谈判前后各方发出的文件、文字说明、解释性资料进行清理。对凡是与上述合同构成内容有矛盾的文件应宣布作废。可以在双方签署的合同补遗中,对此做出排除性质的声明。

3.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

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谈判的结果一般以合同补遗的形式形成书面文件,有时也可以以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书面文件。

同时应该注意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若违反了法律的条款,即使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并签了字也不受法律保障。

4.签订合同

双方在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按上述内容和形式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代表认可后形成正式文件。双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代表草签,至此合同谈判阶段即告结束。此时,承包人应及时准备和递交履约保函,准备正式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