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风险来源可将其划分为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
(一)人为风险
人为风险是指因为人的主观因素导致的各种风险。这些风险虽然表现形式和影响的范围各不相同,但都与人的思想和行为密切相关。通常,人为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行为。国家政府和行业的主管部门常常因为全局利益而采取一些带有全局性的决策。从全局考虑,这些决策正确、可行,但对于一个具体工程项目的建设,可能因为全局决策而导致对工程的不利。许多工程投资人因此不得不改变或调整投资决策,不可避免地要遭受损失。
(2)体制法规不合理。由于国家实行的体制不健全,实行的法规不尽合理,阻碍当前的经济发展,从而不利于投资人获取项目建设利益。
(3)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实施工程的前提条件是资金有保证。任何企业都离不开融资,靠自己的本金兴建工程是极其有限的。如果得不到金融机构的支持,投资人的资金筹措困难或资金成本过高都会给投资人带来不利影响。
(4)合同条款不严谨。通常情况下,工程合同由咨询工程师起草,或由业主根据政府规定的格式拟定。如果合同条款不严谨,实施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承包商利用合同不严谨之处提出索赔,使投资人蒙受损失。
(5)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人员的道德出现问题,失去了应有的责任感,致使投资人的财产遭受损失,或工程质量缺乏监督保证。
(6)群体行为越轨。这种风险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来自社会性的越轨行为,如社会性的骚乱甚至暴乱;另一种是因为承包商克扣和拖欠工人的工资或处世不公引起公愤,虽业主可以通过罚款以减少工程开支,但对工期、质量的损失无法弥补。
(7)承包商履约不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某些承包商先以低价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于工程的实际价格远远超过投资估算,从而加大了投资人的风险,或者虽然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商规定了种种义务和惩罚措施,但在实际操作时,常有很多情况使得合同不能得到圆满履行,使业主和投资人蒙受损失。
(8)工期拖延。虽然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工期和误期罚款,但罚款总额通常不超过合同的总价。如果工程严重拖期,则会使工程开支急剧扩大,预期效益不能实现,使得投资人要承担直接损失风险和间接损失风险。
(9)设计失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方案都要交付业主审核批准。但是,在许多情况下,业主不具备审核能力。如果出现失误,轻则返工修复,重则可能导致工程毁损,使业主遭受损失。(www.daowen.com)
(10)其他可能风险。如材料供应商履约不力和失误,指定分包商履约不力以及监理工程师失职等。
(二)经济风险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经济风险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工程项目,特别是大型工程项目投资,经济风险难以避免。通常,项目投资或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经济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宏观形势不利。宏观经济形势不利对各个行业都会有巨大影响。
(2)投资环境恶劣。投资环境是投资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项目投资人的收益与该行业及区域的软硬环境密切相关。
(3)市场物价的波动。从总投资额的构成可以看出,物价指数是否平稳关系到价差预备费的估算准确与否。如果经济形势波动很大,物价飞涨,投资人很难对总投资额做出准确估算,其结果必然给投资人带来巨大的风险。
(4)投资回收期。水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由于项目实施时间长,出现各种不测事件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导致预期收益不能实现。
(5)基础设施落后。基础设施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具有重要影响,外部的客观环境,尤其是公共基础设施的好坏对工程影响极大。交通落后,能源不足,必然严重制约工程的正常进行,从而加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费用和运行成本。
(6)资金筹措困难。工程项目往往投资额巨大.资金筹措困难是投资人经常遇到的最大风险之一。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资金筹措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三)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客观存在的自然条件。工程施工期间,可能碰上恶劣气候等因素,从而给投资人构成威胁。自然风险通常有以下因素:恶劣的自然条件;恶劣的气候和环境;恶劣的现场条件;地理环境不利。此外,在合同条款中规定了由业主承担的风险,一般称为特殊风险。这些风险包括战争、叛乱、核爆炸等。这些特殊风险事件,承包商对其后果不承担责任,风险损失由投资人承担。由于影响工程项目投资的风险因素非常多,所以,应用风险分析方法,系统全面地进行投资项目的风险辨识,分析风险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或应用专家调查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对投资影响大的风险因素,并重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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