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安全管理基础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安全管理基础

时间:2023-09-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危险源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安全管理也可称为危险管理或安全风险管理。可能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三个方面。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安全管理基础

(一)安全生产的概念

安全生产是指处于避免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其他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危险)状态下进行的生产活动。

(二)安全管理的概念

安全管理是指为确保安全生产,对生产过程中涉及安全方面的事宜,通过致力于满足生产安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控和改进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施工环境

(三)危险源的概念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的因素,有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期内的慢性损害和累积作用。

危险源是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安全管理也可称为危险管理或安全风险管理。(www.daowen.com)

(四)危险源的分类

在实际生活和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存在的,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原因可归结为危险源的能量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泄漏。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分为两大类,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1)第一类危险源。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通常将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能量载体作为第一类危险源来对待处理。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等。

(2)第二类危险源。可能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如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机械制动装置等。

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环境条件三个方面。

(3)危险源与事故。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失控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失控则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在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则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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