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商人的经商谋略更加丰富多样;同时,随着商人与国家间利益冲突的加剧,汉武帝加强了国家对商务的管理。
1.商人的经商哲学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贾们在长期的商业活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一套实用的“生意经”,即经商谋略。秦汉时,商人的经商谋略得到了总结归纳,并被加以系统化和理论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商人们对自己从商的目的及商业的作用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他们把求利看作人生目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并且认为求利的途径是“富在术数,不在劳身;利在势居,不在力耕”。更具体地说是“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
而经商求富,除了要把握“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的“大经”外,还要掌握具体的经商之道:
其一,“料多少,求贵贱”,运筹策以射利。即具体操作前,要预测其是否有利可图及利润率的高低。无利可图自然不去做,利润率太低也不值得去做。“不中什二,则非吾财也”,意谓不足20%的利润率不是好买卖,就不要去做。
其二,“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在精心预测的基础上,掌握取予之道,买贱卖贵以准备囤积居奇。即对某些尚未形成社会迫切需要因而价格也相对便宜的商品,预先大量购存,以待其需求增加,价格上扬后卖出而谋取厚利。秦末战乱时,任氏便以此计致富。当时,“豪杰皆争取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拒荥阳也,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其三,“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以知其市之贾”。经商中,要敏锐地观察国家政治经济的运行态势,善于掌握商品市场的动态和信息。要因地制宜地做到“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粮。居住一年,种植谷物;十年,栽种树木;百年,出来有德望的人物。”
一旦通过以上策略而求利致富成功,商人则懂得取守不同之道,转而把资金投入到风险较小的行业中去。以末(商业)致财,用本(农业)守之,以武一切,用文持之。变化有章,值得记述。
商人经商哲学,还表现在与国家和其他人民的争利问题上。
商人以本守财,导致了土地兼并的严重性。或“不佐国家之急”,或“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或“因其富厚,交结王侯”。同时,一些大工商主利用汉初以来“开山泽之禁”,操纵冶铁、煮盐、铸钱等对国计民生有着重要影响的生产部门,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因而导致了国家同商人的矛盾。
2.以商治商,抑商争利
“抑商”,是自商鞅变法以后,封建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国策。在经商智谋比较成熟的时代,抑商理财,实行财政改革,使用有关人才则显得格外重要。武帝在下决心进行财政经济改革以后,从元狩三年(前120)起,就开始重用“兴利之臣”,任用善于理财的人主持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其中最突出的是桑弘羊、东郭咸阳、孔仅三人。
桑弘羊出身于洛阳一个大商人家庭。据说他能“以心计”而不用筹码计算。桑弘羊十三岁即被召入宫廷任侍中之职。孔仅,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是资财累千金的大冶铁商。东郭咸阳,齐人,是资产累千金的大盐商。
由于桑弘羊、孔仅、东郭咸阳熟悉商业及有关手工业,而又在兴功建利上多有建议,武帝于元狩三年(前120)任命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桑弘羊以计算用事。后东郭咸阳、孔仅以权谋私而被罢官。桑弘羊则日益受到武帝的信任,历任大农丞、治粟都尉“领大农”、大司农、御史大夫,负责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二十年。在此期间,西汉政府推行了“均输平准”“盐铁官营”“统一币制”“算缗告缗”等经济政策,取得了“战士以奉,饥民以赈”的可观效果。
其一,均输平准,争利于运输和市场。
为了对豪商大贾囤积居奇以操纵物价的行为予以打击,并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汉武帝命令搜粟都尉桑弘羊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均输、平准政策。
所谓均输,就是调剂物资运输。具体办法是:在中央设立大农令,在各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均输事宜。而令各郡国把应当缴纳的贡赋都按照当地的市价,缴纳当地出产的土特产,由各均输官组织运输工具,根据物资供需情况,或是运往京师,或是运往缺乏该项物资的地区出售。过去各地缴纳贡赋都是自备车辆或是雇商人的车辆运往京师,往往运费高于所运输物资的价格;而且由于各种物资都集中京师,供过于求,而有的地方缺乏该项物资,却是供不应求,商人乘机牟取暴利。设置均输以后,既减少了百姓远道贡赋的负担,以免商人从中渔利;又可使朝廷得以控制运输和贸易,从而增加了财政收入。(www.daowen.com)
所谓平准,就是平抑物价。过去商人经常抬高物价,引起物价暴涨,影响政府的财政和百姓的生活。鉴于此,西汉政府在京师设立平抑物价的机构,它所需要的各类物资及车辆等器物,都由大农供应。由大农所属诸官把全国各地输纳的货物集中起来,作为资金,物价上涨时卖出,物价下跌时买入,用以抑制富商大贾牟取暴利和稳定物价。
平准与均输是一种政策的两个方面,其最终目的,皆为“抑天下之物”而“平其所在时价”,以使“商贾无所牟利”、“平万物而便百姓”,同时也开辟了财源,为西汉政府增加了巨额的财政收入。
其二,盐铁官营,夺控利源。
汉初以来“开山海之禁”,盐铁任私人经营,国家仅设官征税,而不问其余。富商大贾、豪强地主及诸侯王们往往占有山海,或采矿冶铁,或煮海制盐,不仅影响西汉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也容易形成割据势力。因此,武帝决定从富商大贾及诸侯王手中夺回利源。
元狩三年(前120),武帝采纳御史大夫张汤提出的“笼天下盐铁”的建议。任用熟悉盐铁业务的孔仅、东郭咸阳为大农丞,主管全国盐铁业务。加强盐铁资源的管理,实行盐铁官营。孔仅、东郭咸阳在实施过程中以权谋私利而被罢官。桑弘羊以搜粟都尉代领大农令事,接管盐铁事务,进一步扩大盐铁官营,盐铁的产量和销售都有大幅度的提高。
天汉三年(前98),汉武帝又采纳桑弘羊的建议,实行“酒榷”,即酒类专卖。其法类似盐铁官营,由私家作坊酿造,官府统一销售。
由政府垄断铁、盐、酒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不仅剥夺了大盐铁商人的财源,而且还使西汉政府的经济收入大增,缓解了当时的经济危机。
其三,行五铢以摧抑盗铸。
景帝之时,虽然严令禁止民间私铸货币,犯者处以弃市重刑。但由于盗铸钱币,获利巨大,因而盗铸之风日炽,造成了“钱以多而轻,物以少而贵”,的通货膨胀现象。
元鼎四年(前113),汉武帝采纳了大农中丞桑弘羊的建议,废除一切旧钱,由中央统一铸造货币。具体方法是:在九卿之一的少府之下设水衡都尉,其属官有均输、钟官、辨铜三官,专门负责铸造钱币。这种新铸的钱称为上林钱,也就是五铢钱。
上林三官所铸五铢钱,重如其文,工艺水平、铸造技术与工序都很讲究,使盗铸者不能轻易伪造,亦无利可图。从此有效地防止了盗铸,有利于国家财政的稳定,加强了中央集权。
其四,“杨可告缗”,打击逃税商贾。
在御史大夫张汤的主持下和桑弘羊、东郭咸阳的策划下,武帝于元狩四年(前119)颁布了算缗和“告缗令”。
所谓“算缗”就是要向工商业者和高利贷者财产税,自估上报。商人及高利贷者征收二千钱抽一算(一百二十钱);手工业者四千钱抽一算;商贾招车收二算,长五丈以上征收一算。同时又颁布了“告缗”令,规定:匿财不报,或报而不实者,一经查出,没收全部资产并戍边一年。有揭发者,赏给所没收财产的一半。同时,还禁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占有土地。
豪商大贾“皆争匿财”而不如实呈报。只有洛阳富豪卜式“愿输家之半”以作边费,武帝尊“卜令”,命令商贾们要以其为榜样,但始终未能有分财而佐助国家的。于是,汉武帝决定采取强制手段,命令杨可主持“告缗”之事。杨可“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
“算缗”“告缗”财政措施的实施,使西汉政府从富商大贾手中夺取了一笔可观的财产,打击了富商大贾及高利贷者的经济实力,也缓和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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