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天下以后,沉浸在胜利喜悦中的秦王政,想到的头一件大事,就是要改变自己的称号。在此以前的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是分封制,“王”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诗经·小雅·北山》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三代的国王虽拥有普天之下的疆土与臣民,但只是称王而已,却把“帝”的称号交给了想象中主宰万物的天神。后来人们又将“帝”的称号加到黄帝、尧、舜等祖先身上,是为“五帝”。然而,真正拥有权力之尊的,还是实实在在的国王。在周代,周王才是天下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到了战国中期,周天子的权力已经丧失到微不足道的地步,出现了七雄并立的局面,于是,中原地区的几个大的诸侯国最终抛弃了“尊王攘夷”的旗号,也学着“蛮夷”楚国的样子纷纷称王。都称王了,“王”的称号也就不那么尊贵了。于是,强盛的秦国与齐国的国君便相约并称为“西帝”和“东帝”。然而,这时毕竟还是群雄并立,称“帝”还为时尚早,因此,他们的行为遭到了各国的一致谴责,不到两个月,秦、齐不得不取消了帝号。
统一六国以后,秦王政自以为功过五帝,地广三王,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朝议中,秦王政对臣下所上的尊号“泰皇”进行了斟酌,决定去“泰”用“皇”采上古帝的帝号,称为“皇帝”。自此,“皇帝”便被正式确立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秦王政便是中国第一任皇帝。
“皇帝”称谓的出现,看似一场简单的名号变更,实际上是一种愚民统治术。商周时代的君主称为“天子”就已表明:君主是上天之子,具有人神结合的性质。而秦王政把上古对祖先及天神的尊称结合在一起,说明他认为仅仅用人间最高统治者的权威还不足以震慑臣民,必须借助于神的力量为他的权威再涂上一层神秘的光环。“皇帝”作为神在人间的化身,神的代表而统治人间,与神同享尊荣,共执权柄,区别不过是一个在虚无的天上,一个在现实的人间罢了。“皇帝”的统治就是神的统治,如此,谁还敢藐视“皇帝”的权威,谁又敢违背“皇帝”的意志。这是一种借助于民众的神圣信仰来束缚民众的统治手段。
同时,始皇还追尊其父庄襄王为太上皇,又规定皇帝的母亲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妻称皇后,妾皆称夫人,以此与臣民的父亲、母亲、祖母、妻妾的称谓严格区别开来。
自周初以降,通行谥法,即国君死后,继位者与臣下据已故国君事迹功过,议论谥号,有大的德行得到好的名号,德行小的得到差的名号。始皇对此很不满意,认为子议父,臣议君,有失皇帝尊严,于是下令废除谥法(汉代又恢复)。并正式规定:自己生称皇帝,死后则号曰始皇帝,后世子孙依序数号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无需死后再议谥号,其意在维持皇帝尊严。(www.daowen.com)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秦统一后渐趋完备。避讳,就是规定对当代君主以及其所尊者不得直称其名,凡遇与这些人的名字相同的字眼,都要通过改字等方法来回避。始皇的父亲名子楚,而改楚国的楚为荆;始皇出生于正月名叫政,为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其他用语中凡遇正字也要改为端。
与“我”这个意义相同的“朕”字,以前是一般人均可使用的,按始皇的规定,只限定皇帝自称时所用;皇帝的命令称为“制”或“诏”,行文的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文件中逢有“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均需抬头,顶格书写。此外,还有一些限制,如以前一般人所用的印章皆可称为“玺”,秦始皇规定只有皇帝所用的大印方能称为“玺”;皇帝的住所称为“宫”;皇帝的坟墓称为“陵”;皇帝死亡称为“崩”;皇帝有权享用最高等级的器物和服饰。
秦始皇的这些规定,目的无非是要强调皇帝与众不同,用以加强皇帝在人们心目中的神秘感,使得皇帝与臣民之间隔离着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些细密的形式上的规定,严格地划清了皇帝与普通臣民之间的界限,皇帝的一切其他人不得僭用。而皇帝人身的神秘色彩越是浓厚,也就越容易引起人们的敬畏与尊崇。
为了说明秦朝取代周朝的合理性,始皇还借助了阴阳五行的学说。阴阳五行的学说为战国末年齐人邹衍所创立,其主要内容为“五德终始”,即赋予金、木、水、火、土五行以道德的属性,以比附历史上王朝的兴替,各个王朝按照五行相克的顺序,互相更替,周而复始,而每一个王朝所属的“德”,通为“天”所授。秦始皇采纳五德终始说用以解释秦王朝的建立,称秦代周是水德代替火德,还煞有其事地举出其文公获“黑龙”来证明早有“符应”预兆。并规定以千月为岁首(但不改十月为正月)。黑色象征水,故色尚黑,衣服、旌旗等以黑色为尊贵。黔、黎二字有黑色之义,故又称老百姓为“黔首”或“黎民”。改黄河为德水,皆用以表明水德的开始。“水主阴”,六在八卦中属阴,故数目尚六;“阴主刑杀”,自然可以严刑酷法了。这样,始皇不仅从五德终始那里找到了秦王朝诞生的天理,也为其严刑酷法找到了理论依据。也就是君权既然神授,臣民只能俯首听命,才合天意天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