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观点认为,城市是无序生成、有序生长的。很多城市的诞生都有一定的偶然性,或因战争或因自然灾害或因突发事变等,表现出明显的无序性;城市诞生之后,便进入一个无序性与有序性不间断博弈的过程,并呈现一定的外在有序性。例如,贫民窟、违章建筑都是无序性使然,而“拆违”则是有序性的体现。但城市的生长很复杂,很难进行如此简单的概括。
城市的进化历史表明,一座城市之所以能够用“生长”这么一个生物学概念来描述,是有其道理的。城市发展正是在空间利益不断地分配和再分配之下,不断地发展着。比如“违章”和“拆违”的交替进行,正是这种特点的表现。对城市制度的不断修订、城市不同阶层的历史性变换、城市权力的经常性转移,使城市成长为一个活生生的、现实的生命体。
为了能够让城市这个生命体健康生长,我们要不断地为城市制定建设法规来抑制恶性“无序”的蔓延,同时,城市自身也会以“无序”的方式调整和完善“有序”的目标。城市能够按照生活在不同空间中的不同利益主体的相互博弈来塑造自身、建设自身。因此,城市在理性的外表下,总是顽强地呈现出它的非理性来。可以说,城市正是在“有序”和“无序”的双重变奏中生长起来的,城市发展的历史也就在“有序”和“无序”的双重交替和相互平衡中展开。(www.daowen.com)
城市形成过程的矛盾性与复杂性,对我们的城市规划工作提出高要求,在强制性控制开发的同时必须容许创造的多样性,以及具备多次完善的可行性。城市是一个生命体,有着其自身的生长方式和逻辑。城市既无法完全依照管理者意愿“有序”生长,也无法完全脱离无数的“无序”因素。也许在“有序”和“无序”之间的生长状态,正是城市生命的体现。这就是我们所思考的、创造的和生活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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