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的大航海家迪亚士(Bartholomew Diaz)于一四八六年,明成化二十二年,发现了好望角。十二年以后,明弘治十一年,达·伽马(Vascode Cama)率领小舰队直抵葡人百年努力的目的地印度。在印度西边的各海口,达·伽马采买了印度土产如珍珠、胡椒、细布及香料群岛所产的香料,满载而归。这一次的贸易获利六十倍。弘治十五年(1502)达·伽马又率领第二次远征队到印度。他带到东方的资本约值二百四十万佛郎;归国后,带回去的东方货物变价到一千二百万。但欧亚贸易,在此以前,是由阿拉伯人及意人利人垄断。他们自然不甘心坐视别人攘夺他们的利源。而葡人尝了滋味以后亦自不乐歇手。正德五年(1510)的大战决定了最后的胜利属于新兴的葡萄牙。
彼时葡属印度总督阿伯克尔克(Albuqerque)具有极大的野心。他想囊括印度洋及南洋各地,创立一个伟大的海洋帝国。正德五年(1510),他占据印度西岸的大市镇果亚(Goa),且设总督府于此。次年,他的舰队又灭了南洋咽喉的满剌加(Malacca)。此举开了中西冲突之端。原来满剌加自明成祖于永乐元年(1403)派遣尹庆出使其地宣示威德以后,历年谨修职贡;加上郑和在南洋的活动,尤对中国顺服。葡人灭满剌加就是并吞中国的藩属。中国如何应付这种侵略?《明史·满剌加传》于无意中形容实在极了:
后佛郎机强举兵侵夺其地。王苏端妈出奔……遣使告难。时世宗嗣位,敕责佛郎机,令还其故土,谕暹罗诸国王以救灾恤邻之义,迄无应者,满剌加竟为所灭。
换句话说,明世宗仅发了几篇纸上文章以塞宗主的责任。难怪葡人要继续前进占摩鹿加(Moluccas)。明史说:“地有香山,雨后香堕,沿流满地,居民拾取不竭。其酋委积充栋以待商舶之售。东洋不产丁香,独此地有之,可以辟邪,故华人多市易。”此段文字虽带浪漫风味,然离事实确亦不远。摩鹿加亦名“香料群岛(Spice Islands)”,所产物品为数百年来欧亚贸易的大宗,也就是葡人及荷兰人在亚洲最注重的。葡萄牙在摩鹿加的侵略,中国更置之不理了。
西班牙的海外发展与葡萄牙同时,最初目的也是要到印度。因为哥伦布不知美洲的存在,误信了从欧洲向西直航为达印度的捷径。后来西班牙人在十六世纪初年发现了墨西哥及秘鲁的金银,才定美洲为他们海外发展的范围。所以麦哲伦(Magellan)虽于一五二一年(正德十六年),发现了菲律宾群岛,等到一五六三年(嘉靖四十二年)西班牙人始复来经营此地;再等七年,始占吕宋。中国与吕宋的关系比与满剌加或美洛居更密切。《明史》说:“先是闽以其地近且饶富,商贩者至数万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长子孙。”西班牙人对于中国人实在是去留两难:留之则恐华人势力太大,致不能制;去之则岛上经济受损失。且中国人也去不尽,因为“华商嗜利,趋死不顾,久之复成聚”。西班牙人采取了一个折中办法:华人太多的时候驱逐些或屠杀些;平时则收重的人丁税。万历二十一年(1593),驱逐过一次。三十一年屠杀过一次,中外记载皆说死难者约二万五千人。崇祯十二年(1639),又屠杀过一次,彼时华侨共三万人,死者占三分之二。万历三十二年(1604),中国尚移檄吕宋:“数以擅杀罪,令送死者妻子归。”到崇祯年间,连一篇纸上文章都无暇发了。这样,我民族又丧失了在菲律宾的发展范围。(www.daowen.com)
荷兰在爪哇也是这样对付华侨的。
这三国及后来的英国的侵略也是南洋的大变局。在欧洲人未到南洋之前,华侨是那些地方的社会及经济的最高层,甚至有执当地政府柄者。倘这种趋势能继续推演,则群岛未尝不可成为海外的新闽粤。可惜西人势力到达南洋的时候,中国无以应付,侨胞遂永远寄人篱下了。
有明一代,一方面闽粤的人民自动地冒万险到南洋各地去谋生,一方面政府至少在永乐及宣德年间,似乎又极端重视中国在南洋的势力。海外发展的条件岂不是齐备了?何以在十六世纪又这样的拱手让人呢?西人的船坚炮利及十六世纪的明廷之无远略当然是要紧的缘故。比这样的缘故还根本的是当时中国的特殊国情。明代政府及人民的海外事业各有其动机,且彼此不相关。历有明一代,广州市舶司提举——海关监督——的肥缺全是太监的专利。政府所派到南洋去的代表,如郑和、尹庆,又都是太监。他们的使命虽说得冠冕堂皇,什么为国家扬威宣德,其实他们的目的岂不是为太监们去招徕?近人谈唯物史观者,好以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的私利解释中国的历史。如要勉强用阶级斗争来解释历史,我们以为在中国应特别注重官吏阶级。这个阶级有其特殊的立场与主观。虽出身是从地主或资产阶级,官吏只为官吏而施治,并不代表任何人,唯其如此,明朝政府始能一面派使出洋扬威宣德,一面禁止人民出洋及坐视外人压迫在外的侨民。实际在政府方面,明朝海外事业的动机就是太监的私利。这个动机哪能促进民族运动呢?拿这种动机来与西人的动机比较,岂不是有霄壤之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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