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春秋时代贵族所应用的“周礼”,其由父系家长制时期的“礼”转变而来,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其“冠礼”之由氏族制时期的“成丁礼”变化而来,就是个显著的例证。
“成丁礼”也叫“入社式”,是氏族公社中男女青年进入成年阶段必经的仪式。按照当时习惯,男女青年随着成熟期的到来,需要在连续几年内,受到一定程序的训练和考验,使具有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坚强的毅力,具备充当氏族正式成员的条件。可以说是一种原始的教育制度,也是学校的起源。如果训练后被认为合格,成年后,便可参与“成丁礼”,成为正式成员,得到成员应有的氏族权利,如参加氏族会议、选举和罢免酋长等,还必须履行成员应尽的义务,如参加主要的劳动生产和保卫本部落的战斗等。
“冠礼”是和“成丁礼”具有同样的特征的。根据《仪礼·士冠礼》和《礼记·冠义》,贵族男子到二十岁时,要在宗庙中由父亲主持举行冠礼,即孟子所谓“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孟子·滕文公下》),在行礼前,要选定日期和选定加冠的来宾,叫做“筮日”、“筮宾”,所谓“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行礼时,嫡长子必须在序(阼阶上)举行,表示成人后可以代为主人,所谓“冠于阼(即阼阶上),以著代也”。举行的仪式,主要是由来宾加冠三次,初加缁布冠,再加皮弁,三加爵弁,叫做三加。“三加”后,经过来宾敬酒,再去见母亲。随后,再由来宾替他取“字”,接着就去见兄弟姑姊;在更换玄冠、玄端后,再手执礼品(挚),去见国君、乡大夫和乡先生。最后由主人向来宾敬酒,赠送礼品,送出宾客,才算礼成。男孩在未行“冠礼”前,作孩儿的打扮,行“冠礼”时由来宾加冠,穿上贵族的成年服装,无非表示开始成为“成人”了。男孩原来只有父亲所取的“名”,行“冠礼”时由来宾替他取“字”,“字”是贵族中“成人”尊敬的称号,也无非表示开始成为“成人”了。《冠义》所谓“三加弥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士冠礼》所谓“三加弥尊,谕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加冠后,要往见母亲、亲属和国君、乡大夫、乡先生,无非让大家公认他是“成人”。《冠义》解释说:“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十分明显,“冠礼”实质上就是古代贵族的“成丁礼”,所以《穀梁传·文公十二年》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
“冠礼”和“成丁礼”的相同之处是,它们不仅同样是青年进入成年阶段的仪式,而且同样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教育和训练。《礼记·曲礼上》说:“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礼记·内则》又说:“十年出外就傅,宿于外,学书记;……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有所谓“小学”和“大学”。同时,举行仪式后,也一样可以得到成员应得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所不同者,“冠礼”是古代贵族中实行的“成丁礼”,其目的在于巩固贵族组织,维护宗法制度,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因此他们在“冠礼”后得到的主要权利,就是统治人民的特权。所以《冠义》说:行冠礼后“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他们在“冠礼”后所应尽的义务,就是服兵役,为保护贵族特权而战斗。《盐铁论·未通》记御史说:“古者十五入大学,与小役;二十冠而成人,与戎事。”又记文学说:“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可以从戎事。”“戎事”就是服兵役。西周、春秋时代的军队,主要是由贵族和“国人”组成的,其中的“甲士”该就是贵族和“国人”中举行过“士冠礼”的壮丁。《周礼·乡大夫》:“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皆征之”,从来注释家认为七尺即二十岁,该是自古相传的旧说。(www.daowen.com)
“冠礼”是当时贵族青年成为“成人”必经的仪式。按礼,成为“成人”才“可以为人”,“可以为人”才“可以治人”,取得“治人”的贵族特权。因此所有贵族,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在内,都必须举行这个仪式,《士冠礼》所谓“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也”。按礼,任何贵族中人都不是“生而贵者”,必须经过“冠礼”,才能取得“治人”的特权,就是天子、诸侯也不例外。所以《荀子·大略》说:“古者天子诸侯子十九而冠,冠而听治,其教至也。”[1]但是实际上,天子、诸侯、卿大夫都是世袭的,都是“生而贵者”,举行“冠礼”与否,与他们关系不大,因此多数未能认真举行。在春秋史料中,诸侯中只见鲁襄公在十二岁时,由于晋侯的建议,举行过“冠礼”,晋侯建议的理由只是“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左传·襄公九年》)。卿大夫中只有晋国的赵文子举行过“冠礼”,赵文子在“冠礼”后,曾遍见卿大夫,即《冠义》所谓“以成人见也”。赵文子见同朝的卿大夫时,栾武子教他“务实”,中行宣子教他“戒骄”,韩献子说:“此谓成人,成人在始与善”,智武子教他要“有宣子(赵盾)之忠而纳之以成子(赵衰)之文”(《国语·晋语六》)。所有这些,无非因为赵文子已“成人”,将继任卿大夫的职位,教以如何治国和“为人”。
在战国以前,只有秦国国君认真举行过“冠礼”。按照秦国的“礼”,“冠礼”在二十二岁时举行,秦惠文王、昭襄王都是“生十九年而立”(《史记·秦始皇本纪》末节),又都是“三年王冠”(《史记·秦本纪》)的。秦始皇年十三岁而立,到“九年四月,上宿雍,己酉,王冠带剑”(《秦始皇本纪》),也是二十二岁举行“冠礼”。秦始皇要“宿雍”后举行“冠礼”,因为这礼必须在祖庙举行,而秦的祖庙在雍。他在举行“冠礼”的同时要“带剑”,因为行“冠礼”后,就成为贵族中的“成人”,就可以武装起来,成为统治者了。他就是在举行“冠礼”后,开始听政,即所谓“冠而听治”的,在听治后,就先后消灭了嫪毐和吕不韦两大集团,把政权集中到自己手中的。
按礼,贵族男子在结发加冠后,才可娶妻;贵族女子在许嫁后,才可结发加笄,所谓“男子幼娶必冠,女子幼嫁必笄”(《太平御览》卷七一八引《白虎通》)。所以礼书上常以“昏冠”连称,如说:“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周礼·大宗伯》),“凡其党之昏冠,教其礼事”(《周礼·党正》)。这个“结发”后结婚的风俗,曾流传很久。《文选》卷二九苏子卿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李善注:“结发,始成人也,谓男年二十、女年十五时,取冠笄为义也。”我国古代贵族为成年男女举行冠笄仪式,另外一个意义,就是表示已经“成人”,即将男婚女嫁,负起传宗接代的责任,所谓“冠而生子,礼也”。其目的就在于延续和巩固贵族的血统组织,维护其宗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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