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面对“乡饮酒礼”和“飨礼”的论述,可以很具体地看到:我国古代的“礼”起源于氏族制末期的习惯。在氏族制时期,人们有一套传统的习惯,作为全体成员在生产、生活中自觉遵守的规范。等到贵族阶级和国家产生,贵族就利用其中某些习惯,加以改变和发展,逐渐形成各种“礼”,作为加强贵族统治的一种制度和手段,以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加强君权、族权、夫权和神权。
“乡饮酒礼”是由军事民主制时期的“议事会”转变来的,它不仅是尊敬长老的酒会,而且具有长老会议的性质,是借用酒会来商讨和决定军政大事的,也可以说是执政者的咨询机关,这在维护贵族统治上当然有其一定的作用。后来元老的政治权力缩小,这种“礼”成为单纯的酒会仪式,用来尊敬贵宾和族长,着重于分别贵贱、长幼的等次,依然是维护贵族统治秩序的一种手段。至于“飨礼”,实质上是一种高级的“乡饮酒礼”,是在“乡饮酒礼”原有的基础上加工制订而成的。看来,西周的高级贵族为了招待贵宾、举行会谈以及维护贵族统治秩序的需要,就在“乡饮酒礼”原有礼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重礼节,增添花色,逐渐制定成了比“乡饮酒礼”更高级的“飨礼”。旧说周公制礼作乐,未必可信,西周的礼乐未必周公一人所制定,但是西周的高级贵族为了统治上的需要,在原有礼俗上增添花色,加以系统化,逐渐制订成各种符合于他们需要的礼乐,当是事实。“飨礼”就是其中之一。
“礼”这个名称的来历,是和这种饮酒醴的“礼”有密切关系的。原来“醴”和“礼”本是一字,同作“豐”,像两玉盛在器内之形。其所以会演变分化出“醴”和“礼”两字,王国维在《释礼》(《观堂集林》卷六)中解释说:
盛玉以奉神人之器谓之若,推之而奉神人之酒醴亦谓之醴,又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其初,当皆用若二字,其分化为醴、礼二字,盖稍后矣。
这个解释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还没有把“醴”与“礼”的关系分辨清楚。前面谈过,“飨礼”是由“乡饮酒礼”加工制订而成,“飨礼”的献给宾客的是“醴”,不同于“乡饮酒礼”献的是“酒”,而且“飨礼”献醴之礼要比“乡饮酒礼”献酒之礼隆重得多,“醴”是当时高贵敬献礼品,如同盛在礼器上所献的玉一样,因而同样称为“豐”,或从“酉”称为“醴”。同时献“醴”之礼已更形式化,只是给宾客嘴里啐一下,不是给喝的,已纯粹成为一种敬献的仪式,如同用玉盛在礼器中敬献一样,因而这种敬献仪式也称为“”。当时贵族专门设有“飨礼”,用“醴”来敬献贵宾,成为一种隆重的尊敬仪式,既用之于贵宾,又推广到贵神,因而“”又从“示”而称为“礼”。推而广之,一切仪式的举行中,也常用“醴”来敬宾,凡是用“醴”来敬宾的,也都称为“礼”了。淩廷堪《礼经释例》的《宾客之例》中,有一例说:
凡宾主人行礼毕,主人待宾用醴,则谓之礼;不用醴,则谓之傧。
凌氏曾列举《仪礼》的《士昏礼》、《聘礼》等,详加论证,这里不重复了。礼书中这样把“待宾用醴”称为“礼”,该是沿袭古老的习惯的。《礼记·礼运》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大概古人首先在分配生活资料特别是饮食中讲究敬献的仪式,敬献用的高贵礼品是“醴”,因而这种敬献仪式称为“礼”,后来就把所有各种尊敬神和人的仪式一概称为“礼”了。后来更推而广之,把生产和生活中所有的传统习惯和需要遵守的规范,一概称为“礼”。等到贵族利用其中某些仪式和习惯,加以改变和发展,作为维护贵族统治用的制度和手段,仍然叫做“礼”。
西周时代这种敬献酒醴的仪式的产生,还可能与当时禁酒有关。《礼记·乐记》说:
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是故先王因为酒礼。壹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故酒食者所以合欢也,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者所以缀淫也。(www.daowen.com)
的确,西周初年周王朝鉴于殷贵族沉迷酒中,腐化堕落,曾积极禁酒。《尚书·酒诰》曾明白指出,只有祭祀和敬献长老和君长时能喝酒,如说:“饮惟祀,德将无醉”,“羞耇惟君,尔乃饮食醉饱”;还严禁合群饮酒,告诫康叔说:“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西周制定的献酒之礼,采用“哜”或“啐”的方式,只“饮至齿不入口”,该与当时“备酒祸”有关的。前面已谈过,周康王即位时所举行的“飨礼”,已采用“哜”的方式。《仪礼》所记述的献“醴”礼节,也是“啐之而已,不卒爵”;同时所记述的比较隆重的献“酒”礼节,如乡饮酒礼、燕礼、乡射礼、大射礼等,主人献宾,在“卒爵”之前都要“啐酒告旨”,详淩廷堪《礼经释例》的《饮食之例上》“凡献酒礼,盛者则啐酒告旨”条。《乡饮酒义》解释说:
祭荐祭酒,敬礼也;哜肺,尝礼也;啐酒,成礼也;于席末,言是席之正,非专为饮食也,为行礼也。
这里把“啐酒”看得很重要,作为“成礼”的一个步骤,而不以“卒爵”作为“成礼”的步骤,看来也与“备酒祸”有关。
[1] 郑玄作《笺》时,看到诗中用瓠叶和小兔作为饮酒的菜肴,不像贵族摆场,便断言“此君子谓庶人之有贤行者”。但是诗中行着一献之礼,而“礼不下庶人”,于是郑玄又解释为“庶人依士礼”,并且说是:“其农功毕,乃为酒浆,以合朋友,习礼讲道艺也。”其实,这些解释都不通。在春秋以前,“君子”都指贵族而言,把“君子”作为“有贤行者”,乃是春秋末年以后事。瓠也叫匏,又叫壶,它的叶只有嫩时可以做羹,到八月就成为苦叶(见《邶风·匏有苦叶》传),“农功毕”时瓠叶早已不能作饮酒菜了。《瓠叶》这诗的内容,我们认为应是叙述低级贵族举行饮酒礼的情况。
[2] 《韩诗说》说:“辟雍者,天子之学……所以教天下春射秋飨,事三老五更”(《诗经·大雅·灵台》正义引《五经异义》)。《白虎通·辟雍》也说:“大学者,辟雍,乡射之宫。”这都和《说文》相合。段玉裁《说文飨字解》申论说:“饮宾祭祀皆不于大学,则辟雍泮宫之飨,非饮宾神格可知也。然则此三飨,其为乡饮酒之本义可知矣。辟雍飨饮者天子行乡饮酒之礼也。泮宫飨射者,诸侯行乡饮酒之礼也。”段氏还列举《鲁颂·泮水》等,以证天子、诸侯在辟雍、泮宫确行乡饮酒之礼,并且批评了当时有些人主张“乡饮酒断不行于小学大学”的说法。也有人把《韩诗说》“秋飨”的“飨”,《白虎通》“乡射之宫”的“乡”,都解释为“飨礼”的。如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五九说:“案乡大夫之射,不得在辟雍,而班氏以辟雍为乡射之宫者,乡与飨通,即《诗经·大雅·灵台》孔疏引《韩诗说》所谓春射秋飨也,依其说,则辟雍为天子大射之宫。”这个说法是可商的。飨礼是天子、诸侯、卿大夫临时举行的招待贵宾之礼,既没有规定在春秋两季,也不在学校中举行。近人余嘉锡《晋辟雍碑考证》(收入《余嘉锡论学杂著》),根据《礼记·乡饮酒义》注,说:“然则乡饮酒礼,古惟乡大夫行之于乡,至汉则太守诸侯相与令长行之于郡国,未闻以天子飨群臣而谓之乡饮酒者。……乡饮酒礼行于辟雍,仅见于西晋武惠之世,以后历代皆不复举,岂非知其失礼之甚乎?”这个说法也不正确。
[3] 见卢文弨《钟山札记》卷一“冠义乡大夫当作卿大夫”条,王引之《经义述闻》卷十“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条。
[4] 《周礼·大行人》:上公之礼“王礼再祼而酢,飨礼九献”;诸侯之礼“王礼壹祼而酢,飨礼七献”;“诸伯……如诸侯之礼”,诸子“王礼壹祼不酢,飨礼五献”;“诸男……如诸子之礼”。秦蕙田《五礼通考》卷一五六说:“飨礼之祼,经无明文,以礼宾之节推之,上公九献,则王一献,后亚献皆祼,伯七献,子男五献,则惟王祼而已,王祼用圭瓒。”孙诒让《周礼正义》也以为“祼”即包括在“献”之中,说:“凡九献者,再祼,后有七献;七献者,一祼,后有六献;……”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据《周礼·大行人》原文,“祼”应在“献”之前,不包括“献”之内。《周礼·内宰》:“凡宾客之祼献瑶爵皆赞”,也以“祼”、“献”为二事,故说“皆赞”。金鹗《天子宗庙九献辨》(《求古录礼说》卷十三)认为在宗庙祭祀中“祼”不在“献”内,“献必有俎,而灌时尚未迎牲(《郊特牲》云既灌然后迎牲),未有俎也,献尸必饮,而灌鬯用以灌地,尸不饮也。……灌第可通称为献,实为正献之礼,安得并数之以为九献乎?”飨礼中的“祼”大体也相似,是在“献”之前,未设荐俎时举行的。《礼记·礼器》说:“诸侯相朝,灌用郁鬯,无笾豆之荐”,可为明证。《国语·周语上》说:“王祼鬯,飨醴乃行”,也把“祼鬯”叙述在“飨醴”之前。黄以周《礼书通故》卷二四《燕飨通故》据《周礼·大行人》和《内宰》之文,认为“祼”与“献”有区别,很对。黄以周著《飨礼》(《儆季杂著·礼说》卷四)又认为行“祼”礼的称“饫”,也称“礼”,行“献”礼的称“飨”,把“祼”、“献”区分为两种完全不同的礼,并且说:“饫有祼酢,不献,飨有献,献有肴”,这就错了。
[5] 淩廷堪《礼经释例·饮食之例中》引《左传·庄公十八年》“王飨醴”,解释说:“飨谓飨礼,醴谓醴宾,马者盖谓飨及醴宾之庭实,故《聘礼》礼宾亦云:宾执左马以出也。杜预注以为行飨礼先置醴酒,恐误。《士昏礼》妇见舅姑,赞醴妇,妇馈舅姑,舅姑飨妇,亦分醴飨为两事。”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西周金文和《左传》、《国语》等书,多数称为“飨醴”或“乡醴”,分明是指一件事,因为“飨”礼以献醴为主,所以连称为乡醴。《仪礼·觐礼》:“飨礼乃归”,《汉书·匡衡传》载衡疏作“飨醴乃归”,是匡衡所见《觐礼》“飨礼”作“飨醴”。飨醴也可简称为飨或醴,犹如乡饮酒也可简称为乡或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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