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周《射礼》:选拔人才实现目标

西周《射礼》:选拔人才实现目标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古代,“国之大事,惟祀与戎”,贵族最初选拔的是军事人才,因此就采用比“射”的办法来选拔。因此,掌管射仪的官兼有考选人才的责任,并有调排人事工作的职务。可知古代确有用“射”来选拔人才的。他们要以“乡”为单位来用“射”选拔人才,因为“乡”就是军事组织的主要单位,战士集中居住的地区。“射礼”具有选“贤”的作用,“贤”不仅是指有勇力和武艺的人,而且是指善于擒获的人。

西周《射礼》:选拔人才实现目标

古代贵族不但用比射的方法来进行军事训练和军事教学,而且用比射的方法来选拔所需要的统治人才。

礼记·射义》中有下列四节话: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曰舍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故射者各射己之鹄,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射者,男子之事也……故圣王务焉。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而中多者得与于祭……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

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泽者所以择士也,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射中者得与于祭,不中者不得与于祭。

这四节话有个共同之点,就是说天子在举行射礼时,用“射”来选拔贵族,上至诸侯、卿大夫,下至士。射中的才得参与祭祀。在古代,“国之大事,惟祀与戎”,贵族最初选拔的是军事人才,因此就采用比“射”的办法来选拔。

这里首先牵涉到的,是所射的“侯”和诸侯的“侯”的关系问题。《说文》说:“侯”字“象张布,矢在其下”,“古文侯”。很对。甲骨文金文正有作“”的,像张的布射中矢的样子。殷周时代确有诸侯的称呼,包括侯、田(甸)、男等[8]。这个作为箭靶用的“侯”和诸侯的“侯”的关系,近人有不同的看法。杨树达认为诸侯的“侯”确由射箭用的“侯”得名。他认为在原始社会中,有强力善射的人能够保卫其群众,群众便会拥戴他做领袖,因为古人朴素,见他能发矢中“侯”,便称之为“侯”[9]。而徐中舒则认为,侯甸的“侯”起于斥候的意思,古代各国边疆有斥候的官叫“候”,“侯”和“候”古字通用[10]。这两个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诸侯的“侯”该即由“候人”的“候”发展扩大形成的。“候人”原是边疆上的侦察和守卫队长,带有全副武装,《曹风·候人》说:“彼候人兮,何(荷)戈与祋(殳)”。《左传·宣公十二年》杜注:“候人谓伺候望敌者。”因为他们防守在边疆,也兼任国宾的接待人员,如《国语·周语中》说:“故国宾至……候人为导。”又因为他们负有边疆地区防守和治安的责任,于是“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周礼·候人》),实际上已成为边疆地区某方的统治者。很可能,诸侯的“侯”即由此发展扩大而形成。这种“侯”原是边疆地区的侦察和守卫队长,是一种重要的武官,最初可能是通过射“侯”的比赛而挑选出来的。《礼记·射义》所说“天子以射选诸侯”,该是一种夸大的说法。

我们进一步把主持射礼的官职考查一下,也可以看出射礼和“射选”确有密切关系。《周礼·射人》载:

掌国之三公、孤、卿大夫之位……其挚,三公执璧,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若有国事,则掌其戒令,诏相其事,掌其治达。以射法治射仪……佐司马,治射正。祭祀则赞射牲,相孤卿大夫之法仪。会同朝觐,作大夫介,凡有爵者。大师,令有爵者乘王之倅车。有大宾客,则作卿大夫从,戒太史及大夫介。大丧,与仆人迁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庐,不敬者,苛罚之。

《周礼》所载“射人”,即是《大射礼》所说“射人”,即因“以射法治射仪”而得名。但是据《周礼》所载,他除掌管“射仪”和“赞射牲”之外,掌管着许多重要的人事工作。当公卿大夫初见王时,朝仪的席位及其所执见面礼品,都由他管;如有会同朝觐,由他使大夫作介,使有爵者作众介;如王出征,由他选取有爵者乘王的副车;如有大宾客,由他使卿大夫随从于王,告戒太史和大夫为介;如有大丧,由他和仆人一起迁尸,使卿大夫各掌其事。《礼记·檀弓上》也说:“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君薨以是举。”郑注:“卜当为仆,声之误也。仆人、射人皆平生时赞正君服位者。”如此说来,射人不仅是天子的亲信侍从,也还掌管重要的人事工作,国家大事中有关人事的调排,都由他调度。为什么掌管射仪的射人会兼管如此重要的人事工作呢?因为射礼不仅在于军事训练和军事教练,还要从中选拔人才。原来许多重要的武官,都是通过比射选拔出来的。因此,掌管射仪的官兼有考选人才的责任,并有调排人事工作的职务。《汉官仪》(孙星衍辑本)说:(www.daowen.com)

仆射,秦官也。仆,主也。古者重武事,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课之。

汉书·百官公卿表》也说:

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

秦汉时代这个督课臣下的主射的官,该就是沿袭古代“射人”的职务而来[11]

《周礼·地官·乡大夫》载:

乡老及乡大夫、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者再拜受之(注:“献犹进也,王拜受之,重得贤者”)……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注:“郑司农云:询,谋也,问于众庶,宁复有贤能者”)……此谓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

这里,乡老和乡大夫等,既然把“贤能”推荐给王,又要“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就是要通过乡射礼和乡中“国人”一起挑选出“贤能”来。可知古代确有用“射”来选拔人才的。古时贵族所谓“贤能”,原是指有勇力和武艺的人。乡射礼在计算胜负的时候,如右方胜,称“右贤于左”,如左方胜,称“左贤于右”;《大雅·行苇》说:“舍矢既均,序宾以贤。”郑笺说:“序宾以贤,谓以射中多少为次第”,所说的“贤”还保存着这种意思。古时执政者从“国人”中选拔人才,着重于挑选有勇力和武艺者,这到春秋前期还是如此。例如管仲齐国进行改革时,其所谓“选”,也只是“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有不以告,谓之蔽贤”(《国语·齐语》)。“贤”的标准,还是“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古时既然把勇力和武艺的高下,作为选“贤”的标准,就无怪他们采用比“射”的方法来选拔人才了。他们要以“乡”为单位来用“射”选拔人才,因为“乡”就是军事组织的主要单位,战士集中居住的地区。

“射礼”具有选“贤”的作用,“贤”不仅是指有勇力和武艺的人,而且是指善于擒获的人。石鼓文丁鼓说:“□□□虎,兽(即狩)鹿如□,□□多贤,迧禽(擒)□□,□□允异。”王绍兰《说文段注订补》解释“多贤”的“贤”说:“寻其上下文,理当为获兽众多之义”,是不错的。《说文》于“臤”字下说:“古文以为贤字”,“臤”字见于臤觯等,当是“贤”的初文,“臤”字从“臣”从“又”,“臣”即是俘虏,从“又”像用手擒获俘虏。犹如“获”的初文作“隻”,从“隹”从“又”,像捕鸟在手之形[12]。“射礼”中把射中多的称为“贤”,看来还是沿袭古代狩猎和战争中把擒获多称为“贤”的习惯。

由此可见,古代贵族重视射礼,就是为了适应贵族统治上的需要。因为射礼具有军事训练和军事学习的性质,对于加强贵族军队的战斗力,加强他们的统治能力,有其重大的作用;同时射礼还具有选拔军事人才的作用,对于加强贵族的统治力量,也有其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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