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乡射礼:具备军事教练属性的重要活动

乡射礼:具备军事教练属性的重要活动

时间:2023-09-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射礼是古代乡学中举行的一种重要礼节,具有军事教练的性质,当时学校就是把军事教练作为重点课程的。当时乡学有称为“序”或“豫”的,因为乡学主要是习射的场所。乡射礼具有军事教练的性质,我们从其礼的具体举行过程中也可看到。上述第一番射,由乡学中弟子相配成“三耦”,先由司射“诱射”,再由“三耦”依次发射,射中的只扬旌唱获而不加统计,不算胜负,其属于教学性质,显而易见。“戒”,有训戒的意思。

乡射礼:具备军事教练属性的重要活动

乡射礼是古代乡学中举行的一种重要礼节,具有军事教练的性质,当时学校就是把军事教练作为重点课程的。第六编第二章《西周大学(辟雍)的特点及其起源》中已经谈到,古代贵族的学校,不仅是贵族子弟学习的场所,而且是贵族成员公共活动的场所,贵族们集体行礼、集会和练武,都在这里。乡射礼实际上就是“国人”在所居的“乡”中举行的一种以“射”为内容的运动会,不仅乡中成员在此进行“射”的练习和比赛,所有子弟也在此实习。在原始社会后期发明弓箭以后,拉弓射箭长期成为战争中重要的技术。我国古代的军队,是以贵族成员作为骨干、“国人”作为主力的,每个贵族和“国人”中的成员就是武士,因此他们都要练习“射”,他们的子弟都要学习“射”,“射”是他们学习和练习的主要课程,乡射礼就是用行礼的方式来教学这种主要课程的。

乡射礼的军事教练性质,我们从其举行的场所可以看到。据《仪礼·乡射礼》,这种礼是在“豫”中举行的。“豫”又作“序”,《周礼·州长》和《仪礼·乡射礼》都作“序”。又或作“榭”,《春秋·宣公十六年》载“成周宣榭火”。“榭”也可作“”和“射”,西周金文有“宣”和“宣射”,即是宣榭[1]。“豫”、“序”、“榭”原是土台上厅堂式的建筑。《尔雅·释宫》说:“无室曰榭”,又说:“阇谓之台,有木者谓之榭。”李巡注说:“台,积土为之,所以观望,台上有屋谓之榭”(《左传正义》引)。又说:“但有大殿无室,名曰榭”(《礼记正义》引)。其所以要建筑成厅堂式样,是为讲武用的。《国语·楚语上》记伍举说:“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可为明证。“序”、“”、“榭”等称谓,该就是从“射”分化出来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序者射也”,是有根据的。不仅西周金文有把“宣榭”写作“宣射”的,古文献中也有把“序”、“榭”称为“射”的,如《周礼·诸子》和《礼记·燕义》都说:“春合诸学,秋合诸射”;郑注:“学,大学也;射,射宫也。”其实,“射”该即“榭”或“序”。当时乡学有称为“序”或“豫”的,因为乡学主要是习射的场所。

乡射礼具有军事教练的性质,我们从其礼的具体举行过程中也可看到。这种礼的主要程序是三番射:

第一番射,由乡学中弟子参加,着重于射的教练,其礼仪如下:

(1)请射:由主人挑选一人掌管射事,叫做“司射”。当射礼正式开始时,由司射向来宾请射。

(2)纳射器:由司射命令弟子送纳各种射器进堂,如弓、矢等,以便应用。

(3)比三耦:由司射把挑选出来的弟子六人,相配成三组,每组有上射一人、下射一人,称为“三耦”,即上耦、次耦、下耦。

(4)张侯倚旌:这时总管饮酒礼的“司正”,改任为“司马”,开始总管有关射礼的事务。命令弟子张“侯”(布制箭靶),命令“获者”(射中的报告员)取旌倚靠在“侯”的正中,使大家注意。

(5)迁乐:由乐正命令弟子帮助乐正把乐器迁到堂下,以便堂上行射礼。

(6)俟射:由司射命令“三耦”接取弓矢,“三耦”都手执弓,腰带插矢三枝,手指挟矢一枝,前进而俟射。

(7)诱射:司射作示范教学,叫做“诱射”(郑注:“诱犹教也”)。由司射带弓矢升堂,把四矢依次尽发,然后把“扑”(教鞭)插在腰带,回到原位,指挥和监督射事。

(8)命射:先由司马命令“获者”执旌背着“侯”而立;次由司射引导“上耦”升堂,合足俟射;再由司马命令“获者”执旌躲藏到“乏”(避矢用的小屏风)后,准备观察和报告射中情况;于是由司射发布发射命令说:“无射获,无猎获。”就是说:不能射中“获者”,不能射到“获者”身旁。

(9)三耦射:由“上耦”的“上射”先射,“下射”再射,各发四矢;接着“次耦”和“下耦”依次各发四矢。然后司射放去“扑”,升堂告宾说:“三耦卒射。”当“获者”见到有人射中“侯”的质的时,扬旌唱“获”,当旌旗举起时,唱声要高,当旌旗放下时,唱声随着降低,所谓“举旌以宫,偃旗以商”。因为这番射是学习性质,虽然“获者”扬旌唱获,“释获者”(射中的统计员)并不用筹算统计,所谓“获而未释获”(郑注:“但大言获,未释其算”)。

(10)取矢委楅:由司马命令弟子把“楅”(即“箙”,箭囊)设置中庭,搜求发射出来的矢,装到“楅”中。于是第一番射完毕。

上述第一番射,由乡学中弟子相配成“三耦”,先由司射“诱射”,再由“三耦”依次发射,射中的只扬旌唱获而不加统计,不算胜负,其属于教学性质,显而易见。《乡射礼》说:“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郑注:“前戒,谓先射请戒之。”“戒”,有训戒的意思。

第二番射,参加者除了原来由弟子配合的“三耦”外,还有主人、宾和众宾参加,着重于射的比赛。其礼仪如下:

(1)请射:如同第一番射。

(2)比耦:由司射告于宾,再告于主人,使主人与宾配合成耦。接着告于大夫,使大夫与士配合成耦,再使众宾配合成“众耦”。(www.daowen.com)

(3)三耦拾取矢:由原先的“三耦”依次到中庭,从“楅”中拾(更)取矢,退回原位。就是取回第一番射所发出的矢,以便再射。

(4)众宾受弓矢:众宾接受弓矢前进,继“三耦”之南,依次而立,俟射。

(5)请释获:司射去“扑”升堂,向来宾“请释获”,即计算射中次数而分胜负。随即命令“释获者”设置“中”(盛筹算的器具),并前往察看。“释获者”把“算”(筹算)八根插入“中”中,以便计算。如果行礼时,有人射中“侯”的质的,“获者”扬旌唱获,“释获者”就把“算”抽出一根,释放在地上以待统计,故称“释算”(《周礼·太史》作“舍算”)或“释获”。

(6)命射:司射发布发射命令说:“不贯不释。”就是说:如果不贯穿“侯”的质的,不能“释算”计数。

(7)耦射:先由“三耦”射,次由宾和主人配耦而射,大夫配耦而射,众宾配耦而射。如果射中一次,则由“释获者”释放一根“算”于地,“上射”射中的放在右边,“下射”射中的放在左边。等到全体射毕,由“释获者”报告宾说:“左右卒射。”

(8)取矢委楅:如同第一番射。对于大夫的矢,则用茅束在手所握处,加以保护。

(9)数获:在司射监视下,“释获者”统计射中次数。先计算“右获”,即每耦中“上射”射中的次数;次计算“左获”,即“下射”射中的次数。再看左右两方谁所“获”的多,以“获”多的为胜。由“释获者”把胜负的结果报告宾,若右方胜,说:“右贤于左”;若左方胜,说:“左贤于右”;如左右均等,说:“左右钧。”

(10)饮不胜者:由司射命令弟子奉丰(安放爵觯的器座)升堂放置,由胜者弟子洗觯,安放在丰上,给不胜者饮酒。

(11)献“获者”和“释获者”:由司马用爵献酒给“获者”,司射用爵献酒给“释获者”,以表示慰劳。于是第二番射完毕。

上述第二番射,要统计射中次数,分别胜负,不胜者要被罚饮酒,其属于比赛性质,显而易见。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个人的比赛,而是集体的比赛。他们虽然把所有参加的人相配成对而比赛,即所谓“比耦”和“耦射”,好像是两个人在比赛,但在统计时,不分各耦,只是按“上射”和“下射”,分为左右两方,总起来统计的,只计算左右两方的胜负,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很清楚的,这样的比赛还是为了加强集体的训练。

第三番射的参加人员与基本节目,都和第二番射相同,同样要“释获”,具有比赛性质,但比第二番射更进一步,射箭时要用音乐来节奏,射者必须按照音乐的节奏来行动和发射。当一切“射”的准备工作做好后,司射就升堂“请以乐(音乐)乐(欢乐)于宾”,并对乐正发出命令,随即到堂下发布发射命令说:“不鼓不释。”就是说:如果不按鼓的节奏发射,不能“释算”计数。接着退回原位,命令大师(乐师)说:“奏《驺虞》,间若一。”就是说:奏《驺虞》这首歌曲,节奏的间隙要均匀一律。于是乐工便奏《驺虞》,三耦、宾和主人、大夫、众宾依次听从鼓音的指挥而发射。随后也有“取矢委楅”、“数获”、“饮不胜者”等节目,如同第二番射。最后,由司射命令“拾取矢”,司马命令弟子解脱“侯”,“获者”带旌退,弟子带楅退,司射命令“释获者”带“中”和“算”退,于是第三番射完毕。

上述第三番射,既要求射中“侯”,又要求听从鼓音的节奏来发射,可以说达到了“射”的最高要求。《乡射礼》说:“始射,获而不释获;复,释获;复,用乐行之。”“始射”指第一番射,虽然唱“获”,但是“不释获”,即不统计射中次数;前一个“复”指第二番射,就着重于“释获”,即要统计射中次数而分别胜负;后一个“复”指第三番射,就必须按照音乐的节奏来进行。在三番射中,为了训练“射”的技巧,要求是逐步提高的,乡射礼的具有军事教练性质,非常明显。

在三番射的过程中,司射不仅是个指挥员,也还是个教练员。在第一番射开始时,司射要“诱射”,即是示范教学。当他指导大家发射时,腰中插着“扑”,“扑”就是教鞭,《尚书·尧典》所谓“扑作教刑”,是用来责打犯过错的射者的,《乡射礼》明确说:“射者有过则挞之。”方苞认为“扑”就是“平时庠序之所用也,至习射,则必大过而后挞”(《周礼析疑》),很对。

在三番射的过程中,弟子不仅是学生,也还是服务员。弟子除了被挑选出来配合成“三耦”,参与“射”的练习和比赛之外,还分别听命于司射、司马、乐正,担任“纳射器”、“张侯”、帮助“迁乐”、“取矢委楅”、“设丰实觯”等工作,为参与射礼的人服务。郑玄把弟子解释为“宾党之年少者”,并不确当。吴廷华认为:“弟子断应在习礼之内,盖乡学中之学士”(胡培翚《仪礼正义》引),是正确的。弟子中被选出配成“三耦”的,固然直接得到习射的机会;许多担任服务工作的弟子,也能从旁得到观摩的好处。

除了这些弟子以外,所有参加“射”的成员,包括主人、宾和众宾在内,通过对“射”的观摩和比赛,特别是通过逐步提高要求的比赛,当然对提高“射”的技术是有帮助的。

据此可见,这种礼是把乡学中的弟子的军事学习和乡中成员的军事训练密切结合的,是通过行礼的方式把军事教练的课程固定下来的,既是乡学中教育弟子的一种军事教练课程,又是乡中成员进行集体军事训练的一种社会活动。

乡射礼既然具有进行军事训练和军事教练的性质,为什么要在乡中举行呢?因为乡既是“国人”乡党组织的单位,同时又是国家军事组织的单位,当时军队组织是和乡党组织密切结合的。《周礼·大司徒》载: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周礼·小司徒》又载: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一比组成一伍,一闾组成一两,一族组成一卒,一党组成一旅,一州组成一师,一乡组成一军。同时各级乡党组织的长官,也就是各级将官。《周礼》所载,未必就是西周初期的制度,但是西周的军事组织确是和乡党组织密切结合的,这到春秋时各国还是如此。《国语·齐语》载齐的国都中有十五个士乡,每乡二千家,每家出壮丁一人,合二千人为旅,每五乡合为一军,由国君或上卿统率。这该已是春秋时扩展的制度,溯其源,应是一卿主管一乡,“卿”的称呼即起源于“乡”。“乡”既是军事组织的主要单位,所以当时的军事训练和军事教练也是以“乡”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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