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周金文册命礼西宰公,右者

西周金文册命礼西宰公,右者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文册命礼中还有以公族为“右”者:公族原来的意义,是指整个同姓贵族而言,主要指族中群公子。西周时,公族为“卿”一级大官。周的司士该是贵族居住地区的掌刑官,所以要由公族作为“右”者。十分明显,西周金文册命礼中作为“右”者的“卿”一级大臣中,司马、司徒、司工是属于外朝的大臣;大宰、公族是属于内朝的大臣。

西周金文册命礼西宰公,右者

金文册命礼中“卿”一级大臣作为“右”者,除了三有司(司马、司徒、司工)以外,还有宰和公族。由宰作“右”者,有下列七器:

吴方彝的作者吴,官为作册,司是加官。,从从白,白亦声(从孙诒让《古籀拾遗》之说),即是大白之旗。大白是代表周王的军旗,用来指挥作战的。《逸周书·克殷解》记载牧野之战,“武王乃手大白以麾诸侯”,斩得纣的首级,“折县诸大白”。司这个官,当为太宰所统属,所以册命时由太宰为“右”者。师簋作者师的“师”,是乐师,既继承祖先“小辅(镈)”的官,这时加“鼓钟”的官。太宰不仅主管王的仪仗,还兼管举行仪式,所以乐师亦归太宰统属。太宰也还掌管王的起居和饮食,所以害簋所说“尸仆、小射、底渔”,这类掌管驾车马、射猎、捕鱼的官,亦归太宰所属。

太宰本为王的家务总管,主管整个“王家”。“家”相当于后来的“室”,即王所有财产的单位,包括土地、奴隶和器物财用。《礼记·王制》:“冢宰制国用。”主管王家物资的出纳、保管和供应。因而“家”具有物资仓库性质;同时仓库还设有工场,加工制作供应物品。太宰还主管宫内事务,出纳王后的命令。《礼记·内则》:“后王命冢宰。”大宰所属有内宰、小宰以及分布在各地掌握管王家财产的宰。宰曶所引导的蔡,就是内宰,因而“尸司王家内外”,兼管“王家”的“百工”,还出纳王后姜氏的命令。宰倗父引导的望,即是师望,原为军职,这时命他“尸司毕王家”,就是主管毕地的王家财产。

宰弘引导的颂,即是史颂,原为史职,这时命他“官司成周贮廿家”,吴大澂以为“所司仓储之职也”[8]日本学者白川静进一步认为“家”有“屯仓”之义[9],其说可信。根据兮甲盘,成周是四方诸侯及服属夷戎进贡人力和物资的会集之所。就是《史记·周本纪》所谓“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兮甲盘说:“其进人,其贮,毋敢不即(次)即(市),敢不用令(命),则即井(刑)(扑)伐。”所有诸侯和服属夷戎必须按规定把“贮”送到成周,这就是“成周贮”的来源。所说“监司新造贮”,就是监管新送到的积贮物资。“”即“造”字。《说文》:“古文造从舟。”《小尔雅·广诂》:“造,适也。造,进也。”“造”字从“辵”或从“舟”,原义为前进到达。《尚书·盘庚》“其有众咸造”句中之“造”,就是前进到达之意。所说“用宫御”,就是要把新送到的四方进贡物资供宫中应用。

所有金文上作为“右”者的宰,都是太宰,是很明显的。太宰确是西周王朝“卿”一级的高官,是内朝的长官。周公就曾做过太宰,而且以太宰之职摄政。《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有“家伯维宰”,次于“皇父卿士、番维司徒”之下(《汉书·古今人表》列入下下等,作“太宰家伯”),也足以证明太宰的职位仅次于司徒。(www.daowen.com)

金文册命礼中还有以公族为“右”者:

公族原来的意义,是指整个同姓贵族而言,主要指族中群公子。例如中觯:“王大省公族于庚□旅”。另外用作官名,即掌管公族内部事务。《诗经·魏风·汾沮洳》:“殊异乎公族。”郑玄笺:“公族,主君同姓昭穆也。”《礼记·文王世子》:“周公践阼,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教以孝弟睦友之爱,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可知公族的职掌,兼管公族子弟的教导。春秋晋国设有公族大夫,晋悼公时荀家、荀会、栾黡为公族大夫,见《左传·成公十八年》和《国语·晋语七》,杜注:“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西周时,公族为“卿”一级大官。番生簋:“王令司公族、卿事、大史寮。”以公族与卿事寮、太史寮并提。毛公鼎:“司公族(与)参(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又以公族列于三有司之上,可见其地位之高。

牧簋的作者牧,在周的师汓父宫,被册命继续担任司士之职;同时周王训戒说:“乃讯庶右,毋敢不明不中不井(型)。”说明司士是掌刑之官。《左传·成公十八年》:“齐侯使士华免以戈杀国佐于内宫之朝。”士即内朝掌刑之官。周的司士该是贵族居住地区的掌刑官,所以要由公族作为“右”者。师酉簋的作者师酉,官为师氏,统率邑人、虎臣以及众多的夷族部队,即是《周礼·地官·师氏》所说:“使其属率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也就是王宫门外的警卫队长。后来其子师询世袭这个官职,同样统率邑人、虎臣以及众多的夷族部队,周王称其祖考是先王的“爪牙”,“用夹召其辟”,命令他“率以乃友,干吾王身”,就是要统率所属以保卫君王(见询簋和师询簋)。因为师酉是王宫的警卫队长,册命要由公族作为导引者;师询的地位又升高,册命时要由“公”一级大臣作为“右”者。

十分明显,西周金文册命礼中作为“右”者的“卿”一级大臣中,司马、司徒、司工是属于外朝的大臣;大宰、公族是属于内朝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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