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西周史》:公羊右者的身份解读

《西周史》:公羊右者的身份解读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文册命礼中作为“右”者而称“公”的,有下列八器:有人认为,这些活着称“公”的可以解释为铭文追记前事,作器时这些人已死而有谥号。足以说明武公的官爵高于荣伯一等;当着周王面在大庙举行隆重的献俘礼,必须由“公”一级作为统帅的“右”者。所谓“益公至告”,当是“告于宗庙”而举行“饮至之礼”。同时在称“公”的执政大臣下,还有若干“卿”一级的朝廷大臣,多数由畿内诸侯进入朝廷充任,有“伯”的爵称。

《西周史》:公羊右者的身份解读

金文册命礼中作为“右”者而称“公”的,有下列八器:

有人认为,这些活着称“公”的可以解释为铭文追记前事,作器时这些人已死而有谥号。我认为这一解释是不能成立的。我们只要看所有这些受命者,所接受的册命的职司,都是职位很高的,相当于“卿”一级,就可知作为引导他们的“右”者,必须是“公”一级了。康公所引导的受命者,被册命“作司土”,这是王的司土,无疑是“卿”一级的高官。穆公所引导的两个受命者,一个是被册命“作司土,官司籍田”,这样管理王的籍田的司土,也必是“卿”一级的高官;另一个是被册命“司六、王行,参(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职位更高了,而且兼职很多,下文还说:“司六眔八”。井(邢)公所引导的受命者,被册命为“作冢司土于司成周八”,这个“冢司土”即是大司徒,当然也是“卿”一级的高官。迟公所引导的受命者,原是师氏之职,这时加官为“大左(佐)”,官司丰京附近王领宫苑驻屯的左右师氏,无疑也是高官。武公所引导的受命者,被册命掌管六师的一系列职务,看来这些总管六师或八师重要政务的官,职位都较高,所以要由“公”一级大臣作为“右”者。益公引导的师询,是高级军官,不仅继承其父师酉的职司,继续官司邑人、虎臣及众多夷族部队,作为王宫的警卫队长,而且官位很高,周王命令他“惠雍我邦小大猷”,“率以乃友干吾王身”,和毛公鼎毛公受命,“虔夙夕惠我一人,雍我邦小大猷”,“以乃族干吾王身”,完全相同。益公另外导引的走马休,走马即趣马,职位也不低,所得到王所赏赐的“命服”级别很高。《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有“蹶维趣马”,被列为七个祸国殃民的大臣之一。

曶壶和曶鼎是一人制作,曶壶上的“右”者井(邢)公,当即曶鼎上的井(邢)叔。井公是他的爵称,井叔是他的字的简称。曶鼎铭说明作者在王所,接受了井叔的赏赐,井叔受理了作者和匡的诉讼,并由井叔作了判决。可知井叔确是职掌大权的执政大臣。金文册命礼中由井叔作“右”者,还有下列四器:

所有这些器,都属于一个时期。免觯和免簋当是一人制作,他被册命为司工(见免觯),又被册命为司土,掌管一定地区的林、虞,自当为卿一级的大臣。从弭叔(师)簋内容来看,弭叔即是师,当是高级军官。可知作为“右”者的井叔,当是井公无疑。

穆公生称见于穆公簋,穆公还见于尹姞鼎,作为活着的称呼。尹姞鼎:“穆公作尹姞宗室于繇林,惟六月既生霸乙卯,休天君弗望(忘)圣粦明弼辅先王,各(格)于尹姞宗室繇林。君蔑尹休厤,易玉五品,马四匹。”尹姞是穆公之妻,休天君是前王之后。这是说:穆公为其妻尹姞在繇林造了“宗室”,休天君因为穆公“事先王”有功,亲临尹姞的“宗室”,赏给玉和马。前王之后因为穆公有功于先王,亲自到穆公之妻的“宗室”去探望,并给赏赐,也可见穆公确是一位辅佐国王的执政大臣。(www.daowen.com)

武公作为生称,还见于敔簋和禹鼎。敔簋记载作者奉令反击进犯的南淮夷得胜,颇有斩获,并夺回被俘周人四百,送到荣伯之所,归还原有之君,接着作者在成周大庙举行“告禽(擒)”典礼(即献俘礼),由武公为右者。足以说明武公的官爵高于荣伯一等;当着周王面在大庙举行隆重的献俘礼,必须由“公”一级作为统帅的“右”者。禹鼎记载禹奉武公之命,率“公戎车百乘,斯(厮)驭二百,徒千”,联合西六师、殷八师伐鄂,擒获鄂君御方。禹为统率西六师和殷八师的统帅,而要受命于武公,可知武公必为朝廷执政大臣。而且在铭文中,武公不仅称“公”,他的直属军队也称“公戎”,又称为“武公徒驭”,他属于“公”一级的执政大臣是无疑的。

益公作为生称,还见于乖伯簋和师永盂。乖伯簋:“王命益公征眉敖,益公至告。”益公原为朝廷重臣,奉命出征眉敖,归来要告于宗庙。《左传·桓公二年》:“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左传·桓公十六年》:“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所谓“益公至告”,当是“告于宗庙”而举行“饮至之礼”。师永盂记载“益公内即命于天子,公出厥命”,赏给师永一处田地以及“师俗父田”,继而“公出厥命”,由井(邢)伯、荣伯、尹氏,师俗父、遣中等五人参与其事,接着公又命令奠司徒函父等五人付给师永田地。益公先后发布三次命令,前二次是传达天子的命令,曾经传命井伯、荣伯等五人参与赏给师永田地的事。井伯、荣伯等五人当为朝廷大臣,而益公当是高一级的执政大臣。从此也可见,“公”一级的大臣高于“伯”一级。

总的说来,这些西周中后期称“公”的大臣,应该官为太师,如同西周初期的周公、明公,西周晚期的伯太师、仲太师,是掌握军政大权的执政大臣。同时在称“公”的执政大臣下,还有若干“卿”一级的朝廷大臣,多数由畿内诸侯进入朝廷充任,有“伯”的爵称。汉代经学的古文家,以为周朝大臣有三公六卿,虽然不免有理想化的成分,并经过整齐划一的编制,但是并非全部出于虚构,是有一定的史实作为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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