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史上,周是个以擅长农业生产著称的部族。在周族的祖先传说中,他们的始祖后稷就是个天才的农业生产者。据说,后稷生下来不久,就能种植菽(豆)、禾、麻、麦、瓜等各种农作物,他在成人以后,就能教导人民农业生产,使得农作物生长得很美好。《诗经·大雅·生民》,就是歌颂这位有农业天才的始祖后稷的。直到战国时代,讲究农业技术的农家,还是把神农和后稷作为他们这个学派的始祖的。《吕氏春秋》中有《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是根据农家的书编写成的,《任地》篇一开始,就用“后稷曰”提出了十个问题,《任地》、《辩土》、《审时》三篇谈的,无非在解答这些问题。到汉代,杰出的农书《氾胜之书》中,也还有所谓“后稷法”。虽然这些农家所说的“后稷法”,不真是后稷所创造的,但其中必有不少是从周人的农业生产的经验上发展起来的。
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技术,确比殷商时代有了进步,主要表现在下列三点:
第一,对农田中“亩”、“”结构的治理和对水利灌溉的讲究。
《尚书·梓材》曾说:“为厥疆畎()”,《尚书·大诰》又说:“若穑夫,予曷敢不终朕亩。”可知在西周的农田中已有“亩”和“”的结构。“亩”原是农田间一条条的高畦,“”原是“亩”和“亩”间的小沟,“亩”是用来种植农作物的行列的,“”是用来洗土排水的。如果土中含有多量的盐碱质,雨水下来就可从“亩”里溶解一些盐碱质,渗流入“”中,通过沟洫流入河中,达到洗土排水的作用[23]。《诗经》里曾提到“南东其亩”,还曾多次谈到“南亩”。《小雅·信南山》说:“我疆我理,南东其亩。”[24]《小雅·甫田》说“今适南亩”,“馌彼南亩”,《小雅·大田》、《周颂·载芟》和《良耜》都说“俶载南亩”。《周颂》是西周时代的著作,看来“南亩”是西周对“亩”的最普通的称谓,这是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为什么周人要把“亩”称为“南亩”呢?我们读了《左传·成公二年》所载宾媚人(即国佐)的话,就可以揭开这个谜。公元前五八九年,鞌之战,齐国大败,齐派宾媚人向晋国贿赂求和,晋国以“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作为讲和的条件之一。宾媚人为此质问道:
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25]
从这一席话,可知“亩”有“南亩”和“东亩”之分,直到春秋时代还是如此。“南亩”当指行列南向的亩,“东亩”当指行列东向的亩,是“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设置的。周人在农田的垦耕治理中,即所谓“疆”、“理”中,能够随着地理形势,修筑适宜的南向或东向的“亩”、“”行列,使得农田尽量利用地利,发展农业生产,即所谓“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我们不能不认为这是农业技术上的一大进步[26]。直到战国时代的农家,他们在农业技术上首先注意的,还是“亩”和“”的安排。《吕氏春秋·辩土》说:“故畮(亩)欲广以平,圳欲小以深,下得阴,上得阳,然后咸生。”
西周时代在农田中创造了整齐的“亩”、“”行列,不但起了洗土排水作用,而且还可利用水流来灌溉农田。《小雅·白华》说:“滮池北流,浸彼稻田。”滮池是滮水之源,在西周京都丰镐附近,已被利用来灌溉稻田。西周在北方地区确已开始种稻,稻田是一定要有适当的水利灌溉的。
第二,对垦耕和耨耘技术已相当讲究,而且达到了相当水平。
西周后期对于垦耕,已很重视适当垦耕的时节。《国语·周语上》记述虢文公的话说:
古者太史顺时土,阳瘅愤(偾)盈,土气震发,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土乃脉发。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弗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稷以告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祓,监农不易。”
这是虢文公所说的天子举行籍田典礼前的例行公事。首先要管天文历法的官“太史”去“顺时土”(顺着时节观察土壤),到立春前九天,就得去报告管农事的官“稷”,报告“稷”说:从今到初吉,“阳气俱蒸(地里的阳气都上升了),土膏其动(土壤中的脂膏要流动了)”,如果“弗震弗渝”(不去翻动它疏通它,就是说不去垦耕翻土),那就要“脉其满眚(土壤的脉络就要塞住患病),谷乃不殖(种下的谷子就不能繁殖)”。接着,“稷”去报告天子,要请天子“监农不易”(毫不怠慢地去监督农事)。他们这样的重视春耕,是有道理的。因为在立春时节,土壤中的水分和温度开始上升,即所谓“土气震发”和“阳气俱蒸”,土壤的结构也开始松动,即所谓“土乃脉发”,同时土壤中的肥力也开始发生作用,即所谓“土膏其动”。如果不赶上时令去垦耕,便不能使土壤的结构和解,也就没有可供农作物生长的水分和肥力,结果就会“脉其满眚,谷乃不殖”。特别是在周人统治的西北地区,降雨量少,分布又不调匀,因此保持土壤中的水分和肥力,就成为旱地农作业中头等的重要任务。这种重视春耕的道理,该是周人在实践中得来的。后世农家对这一点还是很看重的,例如《氾胜之书》说:“春冻解,地气始通,土一和解……此时耕,一而当五,名曰膏泽”(见《齐民要术》卷一《耕田》篇引)。
《周颂·载芟》说:“载芟载柞,其耕泽泽。”郑玄解释说:“土气蒸达而和,耕之则泽泽然解散。”“泽泽”是形容土壤和解的,也或作“释释”,《尔雅·释训》说:“释释,耕也”(“释释”今本改作“郝郝”,此从《诗经正义》引)。《诗经正义》引舍人注说:“释释犹藿藿,解散之意。”这里,诗人用“泽泽”来形容所耕的土壤结构和解,该是由于当时人们重视垦耕土壤和解的缘故。(www.daowen.com)
前面我们已谈过,西周已有金属锋刃的耨具叫镈。他们在作物播种前,先要做好整地工作和除草。《大雅·生民》说:“茀厥丰草,种之黄茂。”郑笺:“后稷教民除治茂草,使种黍稷,黍稷生则茂好。”他们在苗生长后,对除草更为重视。
《周颂·载芟》说:“厌厌其苗,绵绵其麃。”“麃”或作“穮”,《尔雅·释训》说:“绵绵,穮也。”穮也就是耨,《说文解字》说:“穮,槈(锄)田也。”“绵绵其麃”是说连续不断地耨耘,《诗经正义》引郭璞《尔雅注》说:“芸不息也。”这是正确的。《国语·周语上》记述虢文公的话,也说:“日服其镈,不解(懈)于时,财用不乏,民用和同。”所谓“日服其镈”,也是说逐日不断地耨耘。当苗生长的时候,遮蔽地面的力量不强,蒸发量大,就需要连续不断地去耨耘,一方面是为了除去苗间杂草,免得杂草吸去土壤中的水分和肥力,影响到苗的生长,一方面也可切断毛管上升水的运动。这一点在北方雨量较少的地区特别显得重要。《左传》载赵文子说:“譬如农夫,是穮是蓘,虽有饥馑,必有丰年”(《左传·昭公元年》)。《左传》又载周任说:“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左传·隐公六年》)。春秋时代农民如此讲究耨耘,该是继承西周的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而有所发展的。
《周颂·良耜》说:“其镈斯赵(“削”的假借字,锋利之意),以薅荼蓼,荼蓼朽止,黍稷茂止。”这里不仅说明镈的功用在于耨除田亩间荼蓼等野草,而且把“荼蓼朽止”和“黍稷茂止”联系了起来,所以宋代以来,有许多学者认为这时已懂得用“绿肥”了[27]。
第三,农作物品种的增加和防治虫害的措施。
西周时代由于较多地应用带有青铜锋刃的耕具和耨具,由于垦耕和耨耘技术的讲究,由于对“亩”、“”结构的治理和对水利灌溉的讲究,还由于讲究选择优良品种,农作物品种有了显著的增加,从而农业生产也有了提高。
西周的粮食作物,品种已不少,有“百谷”的称谓,《周颂·噫嘻》就有“播厥百谷”的话。根据《诗经》来看,这时主要粮食作物的品种,已有黍、稷或禾、来或麦、牟(大麦)、麻(麻子)、荏菽(大豆)、稻、稌(粘稻)、粱、穈(赤粱粟)、芑(白粱粟)、秠(黑黍的变种)、秬(黑黍)等种[28]。这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荏菽和稻、粱。
据《大雅·生民》,周人的始祖后稷已开始种荏菽,说:“蓺之荏菽,荏菽旆旆。”荏菽虽未必是后稷所栽培出来的种,但是,无可置疑的,是周人开始作为粮食作物而栽培的。自从西周以后,菽已成为中国人民的主要粮食的一种,成为“五谷”或“六谷”之一,这就应该肯定为周人在农业生产上的一个重要贡献。
稻的生长,需要适当的水利灌溉,所以自古以来长江流域是产稻的中心。但是在北方如果有适当的水利灌溉,也同样可以种稻。据战国时代著作的《周礼·职方》,除了扬州、荆州“宜稻”以外,豫州、青州、兖州、幽州、并州也都兼“宜稻”。据《鲁颂·宫》,后稷已开始教人民种稻,说后稷“奄有下国,俾民稼穑。有稷有黍,有稻有秬。”北方稻的种植,虽不必是后稷所推广的,但是西周时代在北方地区已种稻,确是事实。《小雅·白华》说“滮池北流,浸彼稻田”,滮池在今陕西西安西北。《豳风·七月》说“十月获稻”,豳在今陕西旬邑西、邠县北。《周颂·丰年》说“丰年多黍多稌”,稌就是稻中粘性的糯稻。在西周的金文中,如史免簠铭文已经以“稻粱”连称。史免簠载:“史免作旅簠,从王征行,用盛稻粱。”说明当时把粱和稻同样看作珍贵的食粮。西周时代北方能够推广稻的种植,这该是周人讲求水利灌溉的结果。
粱是稷的一种优良品种,大穗,长芒,粒扁长。《史记·太史公自序》索隐引《三仓》说:“粱,好粟也。”《汉书·食货志》颜师古注也说:“粱,好粟也,即今粱米。”李时珍《本草纲目》说:“粱者,良也,谷之良者也。”因为粱是较为珍贵的精良的食粮,古人常常把它和稻、肉、膏相提并论,以“稻粱”或“粱肉”、“膏粱”连称。胡道静在《我国古代农艺史上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有“粱为周氏族所植粟之优良品种说”[29],我们认为是正确的。
西周后期不断发生自然灾害,人们已很注意到虫灾的为害严重。《大雅·桑柔》说:“天降丧乱,灭我立王;降此蟊贼,稼穑卒痒。”《大雅·瞻卬》又说:“蟊贼蟊疾,靡有夷届。”他们已能分别各种为害不同的害虫,根据其食作物植株的不同部分而定名,《小雅·大田》毛传说:“食心曰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尔雅·释虫》也说:“食苗心,螟;食叶,;食节,贼;食根,蟊”(姚际恒《诗经通论》疑贼不是虫名)。当时对于除去害虫已有较明确的措施。《小雅·大田》说:“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稺;田祖有神,秉畀炎火。”唐代开元时宰相姚崇认为“秉畀炎火”即是用火诱杀蝗虫,并曾采用这办法扑灭蝗灾。朱熹《诗集传》:“姚崇遣使捕蝗,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盖古之遗法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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