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蜀族奴隶社会进化时间揭秘

蜀族奴隶社会进化时间揭秘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华夏为例言之:华夏进入奴隶社会,从夏代开始,殷代成熟,可为定论。其后迁岐,伐密伐崇,战争渐多,俘虏降附,遂有阶级,便已进入奴隶社会。那么,羌支发展起来的蜀国,是何时进入奴隶社会的呢?当冉氏、氏侵入时,频频发生战争,可能已在向奴隶社会过渡了。但实际进入奴隶社会的时间是从杜宇开始的。蜀国奴隶买卖之盛,不仅周秦为然,直至汉代仍是极盛的。

蜀族奴隶社会进化时间揭秘

华阳国志》谓开明氏时,“蜀有五丁力士,能移山,举万钧。每王薨,辄立大石,长三丈,重万钧为墓志。今石筍是也。号曰‘筍里’。”今按,移山举万钧,非一人所能办,亦非五人所能办。五丁力士不能释为五个力士,应解释为五个氏族,即支持开明氏为蜀王的五个羌支氏族(也是蜀族的五支,或是从鳖令来的五支人)。他们人多,力大,耐劳苦,有劈石技巧,故能移山,劈石条重千钧以为王墓的标志。[10]

氏族发展强弱不平衡,差距太大时,便会产生阶级分化,从而过渡为奴隶社会。以华夏为例言之:华夏进入奴隶社会,从夏代开始,殷代成熟,可为定论。周族,则是太王迁岐后才开始的。《大雅·公刘》称“于豳斯馆”“止旅乃密”。是说公刘时已有非周族的人投附到豳来了。公刘都收留起来,作馆居之,还不是作为奴隶,但只“君之宗之”,“爰众爰有”,等于百姓看待。其后迁岐,伐密伐崇,战争渐多,俘虏降附,遂有阶级,便已进入奴隶社会。文王、武王能优待奴隶,颇得奴隶死力,以致强大(如南宫适、散宜生、泰颠、闳夭、新荒等人,皆开周立功最多的人,灭殷后竟无封国,就因为是奴隶,不能列为诸侯。箕子是殷周最有高名的知识奴隶,有陈《洪范》之功,求除奴籍,也只封于朝鲜,不得与诸侯朝见)。他的奴隶来源,就多出于南国的江汉之间。《周诗·二南》有《汉广》《江记》篇,旧说为“被文王之化”。其实是江汉间人被卖为奴隶于周,歌唱其南乐旧章之辞。《小雅·南有嘉鱼、南山有台》皆南国商人来周者(主要是卖奴隶)受享之诗。所谓“南国”,包括秦岭以南的国家,巴、蜀、庸、楚、褒、申等国皆在其内。

岐周以西的羌族部落,则汉魏间都未是奴隶社会,有些部落到了唐代才有奴隶主。吐蕃优待奴隶与岐周相似。川边的羌支,按《西羌传》文字看,到了后汉都还没有奴隶。那么,羌支发展起来的蜀国,是何时进入奴隶社会的呢?

按上面六章论述的史事推断,蚕丛、柏灌两氏阶段,不会有奴隶。当冉氏、氏侵入时,频频发生战争,可能已在向奴隶社会过渡了。但实际进入奴隶社会的时间是从杜宇开始的。因为它“以褒斜为前门”,则从成都到汉中地区各氏族部落已被它征服了,必有俘虏成为奴隶。再到开明氏时,南中部落来投附的人必然很多,所以到开明氏,就能有“五丁力士”这样强武的奴隶队伍,把他们比作周族的泰颠、闳夭、新荒之类,是符合实际的。

《华阳国志》叙五丁力士,系据《蜀王本纪》。所言五丁掣蛇、山崩压死的故事,可能是说的蜀征梓潼氏国时,遇伏战死(关于梓潼氏,详后)。梓潼氏之国在蛇水河谷,故蜀人言掣蛇也。

蜀国奴隶买卖之盛,不仅周秦为然,直至汉代仍是极盛的。《史记·货殖列传》说:巴蜀“南御滇、僰,僰僮。西近邛、笮,笮马、旄牛”。《汉书·地理志》作“南贾滇、僰僮,西近邛、笮马、牦牛”。又其《货殖传》言成都罗裒,“往来巴蜀,数年间,致(资)千余万。”又说:“初,裒贾京师,随身数十百万。”当时行五铢钱。数十百万随身,非大力者所能胜。况行数千里,山险水恶,途多盗贼,纵挟数十百万商品,亦不可能。惟携值数十百万之奴隶,于义乃通。故知罗裒起家,便是贩卖奴隶。先贩僰僮,以才能受平陵富豪委托资遣,乃致巨富。传虽不及僰僮,而僰僮之利自见(僮即奴隶。王褒有《僮约》一文流传)。蜀王之富强兴盛,应亦与此有关。

但奴隶军队,在奴隶主虐待之下,不可与节制之师作战。故当秦军远来时,蜀王自恃其众,自率军至葭萌(故城在今广元县嘉陵江西岸的“老昭化”),虽凭江水之险仍不能御秦军,一战而溃。诸城邑更无能阻御者,竟至成都亦不能守,逃至武阳被杀[11]。其傅相与太子逃奔白鹿山,俱为所俘。正如殷纣之于牧野,虽曰“其旅如林”,一经交锋,即“前徒倒戈”,一败涂地,唯有自焚而已。奴隶军队之不能战,从古皆然也。

【注释】

[1]今世成都,与绵阳乐山两市的大平原,是有狭窄部分连成一块的。故当称为川西大平原。与成都平原和四川盆地有区别。

[2]拙编《四川历史地图》(待刊)有四川盆地的地质图一幅。是根据谭锡畴、李春煜的考察材料,参考了李春煜主编的中国地质分幅图,缩小绘制的,可供本文参考。(www.daowen.com)

[3]《水经注》各引文中,每有窜入自别处引来作为夹注补充之文。后人传抄,一体写作正文。此处二十八字,显然是原本的夹注。故用括弧标别。

[4]《路史》引《风俗通》,查今本并无其文。应是应劭作《十三州记》与《风俗通》,旧时并为一书,宋人分缮,故乐史与罗泌所引书名不同。

[5]凡古言“尸”者,不一定为已死尸骸,只有不得随意行动之意。如《左传》庄公四年“楚武王荆尸,授师子焉,以伐随”。杜预注:“尸,陈也。”此陈,当读为阵。故下文曰“更为楚陈兵之法……楚始于此参用戟为陈”。谓楚先世称荆时之阵法,严肃而呆板,军士皆木立如尸,故称其阵法为“荆尸”。又,周人祭祀祖先与诸神时,皆使一人端坐受礼,以象其神,不得言动,称之为尸。故曰:“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曲礼》)。”《诗》曰“皇尸载起(《小雅》)”,“公尸来燕(《大雅》)”。祭毕乃起而言动。是故犯法当死之人,逃亡者称为“亡命”。亡命,犹言“元命”。其人虽犹活,不得自由活动,如云“行尸走肉”而已。鄨令尸亡之说,应即取于此义。《山海经》中,每有言头断而不死者为尸。如“夏耕之尸”“贰负之尸”“形天之尸”等,则皆谓一个氏族部落首领被诛后,余众仍自生存,远徙独立之部。其《海外西经》奇肱之国云:“形天与地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形天,亦作形夭,一作刑夫,《淮南子·地形训》作“形残之尸”。皆谓此氏族之人,首领虽死,犹有头目领导作战。鄨令罪当死,乃率其族人奔蜀。故传为尸化西上耳。

[6]街为四通之邑的用字。凡古称邑者,皆无城垣,但四街尽头有门阙,是之谓郭。筑城者,城门外加筑瓮城,亦为郭。

[7]关于四国争夺汉中地区的过程,另详我的《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出版。

[8]《诗·小雅·大东》:“东人之子,职劳不来。”《毛序》:“东国困于役而伤于财,谭大夫作诗以告病。”谭国在东方,故曰东人也。三国时,从刘焉自荆州入蜀者号东州人,亦取东人为义。

[9]《山海经》:“昆仑之虚,方八百里,高万仞。……面有九门。门有开明兽守之。”按《淮南子·地形训》谓八极:“东方曰东极之山,曰开明之门。”开明,亦当是启明字避讳改。若昆仑九门,分在八方,即不适用启明之义。故“开明兽”与“启明之门”字当不同。鄨令时不知有昆仑九门,即不知有开明兽。故可定其字本作启明。

[10]冯汉骥先生说:人类有过大石文化的阶段。奴隶主文化落后而拥有众多的劳力,用粗陋的石器与铜器劈取大石树立为宫阙和墓表,以相夸耀。成都之石筍、石镜与秦人之石牛,皆是大石文化的产物。今冕宁城外有大石墓数所,皆用高厚,长阔过五尺之巨石块镶成,无他艺术表现。亦大石文化产物也。

[11]《华阳国志》:“周慎王五年,秋,秦大夫张仪、司马错、都尉墨等从石牛道伐蜀。蜀王自于葭萌拒之。败绩。王遁走至武阳,为秦军所害。其傅相及太子退至逢乡,死于白鹿山。开明氏遂亡。凡王蜀十二世。”逢乡,即海窝子。逢彭古音同。唐于其地立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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