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历史文化保护尽管在总体规划文稿中有许多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条款,但若没有配套法律条例,便容易变成一系列软目标,无法保障有效实施的“硬”办法,致使问题屡禁不绝、层出不穷。其他总体规划的各重要内容,也同样需要科学论证和法律条例的支撑保障。
对总体规划中重要的指标和数据,提出后必须补充论证依据,才能切实地实现。
(一)人口规模
许多总体规划提出的人口控制指标,往往不到规划期末就突破人口指标,使得城市的土地、环境、交通等各方面总是陷于被动的局面,而总体规划的人口屡“控制”也往往屡失控,跳不出其恶性旋涡。一些市级及以上的城市,户口并不局限于本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控制,应该由与该市人口组成的各相关部门联合控制,或者经由授权,赋予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职权,用一元化的体制才能真正有效地调控。
(二)产业布局
要切实有效疏解中心大城市的人口、土地和资源环境压力,应迁出不符合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的项目。其中一些影响较大的产业,需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统筹。
(三)历史文化保护(www.daowen.com)
尽管在总体规划文稿中有许多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条款,但若没有配套法律条例,便容易变成一系列软目标,无法保障有效实施的“硬”办法,致使问题屡禁不绝、层出不穷。此外,历史文化保护问题除了阐述一系列硬件之外,还应该补充建设诸如人文环境方面的软件内容。
(四)环境保护
多年来,一直提出环保设施必须“三同时”(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但因为各方因素的限制未能很好实现。环境保护现在已提到了各地政府的紧迫议事日程上,编制总体规划时应考虑提供严格的配套立法,避免沦为空谈。
其他总体规划的各重要内容,也同样需要科学论证和法律条例的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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