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消防系统中的泡沫与水联合应用

消防系统中的泡沫与水联合应用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8.1 一般规定4.8.1.1 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l 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2 存放量不超过25L/m2或超过25L/m2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消防系统中的泡沫与水联合应用

4.8.1 一般规定

4.8.1.1 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l 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

2 存放量不超过25L/m2或超过25L/m2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4.8.1.2 泡沫喷雾系统可用于保护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面积不大于200m2的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4.8.1.3 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

2 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之和不应小于 60min。

4.8.1.4 为泡沫-水雨淋系统与泡沫-水预作用系统配套设置的火灾探测与联动控制系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16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www.daowen.com)

l 当电控型自动探测及附属装置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的有关规定;

2 设置在腐蚀性气体环境中的探测装置,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或采取防腐蚀保护;

3 当选用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传递火灾信号时,传动管的长度不应大于300m,公称直径宜为15~25mm,传动管上的喷头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且布置间距不宜大干2.5m。

4.8.2 泡沫-水雨淋系统

4.8.2.1 泡沫-水雨淋系统保护面积应按保护场所内的水平面面积或水平面投影面积确定。

4.8.2.2 当保护非水溶性液体时,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当保护水溶性液体时,其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应由试验确定。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

4.8.2.3 系统应设置雨淋阀、水力警铃,并应在每个雨淋阀出口管路上设置压力开关,但喷头数小于10个的单区系统可不设雨淋阀和压力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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