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顶储罐、按固定顶储罐对待的内浮顶储罐,宜选用立式泡沫产生器;
3 泡沫产生器的空气吸入口及露天的泡沫喷射口,应设置防止异物进入的金属网;
4 横式泡沫产生器的出口,应设置长度不小于 1m的泡沫管;
5 外浮顶储罐上的泡沫产生器,不应设置密封玻璃。
4.5.2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溶性液体储罐内泡沫溜槽的安装应沿罐壁内侧螺旋下降到距罐底1.0~1.5m处,溜槽与罐底平面夹角宜为30°~45°;泡沫降落槽应垂直安装,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降落槽高度的5‰,且不得超过30mm,坐标允许偏差为25mm,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2 液下及半液下喷射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全数检查。
3 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进口侧设置的压力表接口应竖直安装;其出口侧设置的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上的控制阀应选用钢质阀门。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的安装数量。
4 液上喷射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导流罩沿罐周均匀布置时,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0mm。按间距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的数量。
5 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浮顶上时,泡沫混合液支管应固定在支架上,泡沫喷射口T型管的横管应水平安装,伸入泡沫堰板后向下倾斜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的安装数量。
6 外浮顶储罐泡沫喷射口设置在罐壁顶部、密封或挡雨板上方或金属挡雨板的下部时,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按储罐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
7 泡沫堰板的最低部位设置排水孔的数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沿泡沫堰板周长均布,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20mm。按排水孔总数的5%抽查,且不得少于4个孔。
8 半液下泡沫喷射装置应整体安装在泡沫管道进入储罐处设置的钢质明杆闸阀与止回阀之间的水平管道上,并应采用扩张器(伸缩器)或金属软管与止回阀连接,安装时不应拆卸和损坏密封膜及其附件。全数检查。
4.5.3 泡沫产生装置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倍数(含高背压)泡沫产生器、中倍数泡沫产生器应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查,用压力表检查。对储罐或不允许进行喷水试验的防护区,喷水口可设在靠近储罐或防护区的水平管道上。关闭非试验储罐或防护区的阀门,调节压力使之符合设计要求。(www.daowen.com)
2 泡沫喷头应进行喷水试验,其防护区内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值。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选择最不利防护区的最不利点4个相邻喷头,用压力表测量后进行计算。
3 固定式泡沫炮应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射程、射高、仰俯角度、水平回转角度等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查。
4 泡沫枪应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和射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查。
5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应进行喷水试验,其进口压力的平均值不应小于设计值,每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发泡网的喷水状态应正常。全数检查。
4.5.4 泡沫消火栓应进行喷水试验,其出口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查。
4.5.5 泡沫喷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喷头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全数检查。
2 泡沫喷头的安装应牢固、规整,安装时不得拆卸或损坏其喷头上的附件。全数检查。
3 顶部安装的泡沫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上部,其坐标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标高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即支管两侧的分支管的始端及末端各1只。
4 侧向安装的泡沫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侧面并应对准被保护物体,其距离允许偏差为20mm。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5 地下安装的泡沫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下方,并应在地面以下;在未喷射泡沫时,其顶部应低于地面10~15mm。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4.5.6 固定式泡沫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式泡沫炮的立管应垂直安装,炮口应朝向防护区,并不应有影响泡沫喷射的障碍物。全数检查。
2 安装在炮塔或支架上的泡沫炮应牢固固定。
3 电动泡沫炮的控制设备、电源线、控制线的规格、型号及设置位置、敷设方式、接线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按安装总数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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