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消防工程师考试案例: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期限

消防工程师考试案例: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期限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期限七言绝句14-4: 水易生锈六年完,二氧化碳翻一番,其他十年三修废,二氧化碳多一遍。

消防工程师考试案例:灭火器维修与报废期限

4.8.1 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强制性条文)

1 酸碱型灭火器;

2 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3 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4 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

5 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七言绝句14-2: 酸碱型式倒置点,化学泡沫易污染,淘汰目录明确淘,氯溴甲烷四氯碳。

4.8.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强制性条文)

1 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www.daowen.com)

4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6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七言绝句14-3: 变形损伤锈迹斑,器头裂纹泄未安,平底间隙喷射式,火烧无牌铜锡焊。

4.8.3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规定。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强制性条文)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期限

七言绝句14-4: 水易生锈六年完,二氧化碳翻一番,其他十年三修废,二氧化碳多一遍。

4.8.4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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