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与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与要求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气体灭火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8.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4.8.2.1 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与要求

4.8.1 一般规定

1 系统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竣工文件,施工过程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其他技术资料等。

2 工程质量验收,如下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气体灭火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8.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4.8.2.1 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查。

1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2 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入口处的安全标志。

3 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

4 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

5 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4.8.2.2 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及联动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查。

4.8.3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4.8.3.1 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量和储存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www.daowen.com)

检查数量:称重检查按储存容器全数(不足5个的按5个计)的20%检查,储存压力检查按储存容器全数检查,低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按全数检查。

4.8.3.2 驱动气瓶和选择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驱动气瓶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均应设安全销并加铅封,现场手动启动按钮应有防护罩。全数检查。

4.8.4 系统功能验收

4.8.4.1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检查数量: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总数(不足5个按5个计)的20%检查。

4.8.4.2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检查数量:组合分配系统不应少于1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应各取1套。

4.8.4.3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设有灭火剂备用量的系统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合格。全数检查。使用方法与试验结果同模拟喷气试验。

4.8.4.4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主用、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并合格。

4.8.5 系统验收要求

4.8.5.1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

1 返工或更换设备,并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返修处理改变了组件外形但能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可按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文件进行验收。

3 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

4.8.5.2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气体灭火系统应进行维护管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