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防火分区要求与防火隔墙耐火极限

防火分区要求与防火隔墙耐火极限

时间:2023-09-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GB 50016—2014中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2 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

防火分区要求与防火隔墙耐火极限

4.5.1 防火分区面积

除GB 50016—2014中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注:1.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4.5.2 特殊情况

4.5.2.1 面积叠加。

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GB 50016—2014中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三字经3-6: 自扶梯,敞开连,连通面,叠加算,如超标,分区办。

对于GB 50016—2014中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该敞开楼梯间可不按上下层相通的开口考虑。

4.5.2.2 中庭。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GB 50016—2014中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GB 50016—2014中第6.5.3条的规定;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 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三字经3-7:

4.5.2.3 营业厅、展览厅。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中庭面,叠加算,如超标,措施全。

墙隔火,一时限,防火玻,耐隔完,

非隔玻,自喷办,甲门窗,三时卷,

回廊喷,火报全,设排烟,无可燃。

2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3 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

4.5.2.4 地下商场。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

七言绝句3-4: 地下两万营业间,两时楼板面两千,无门窗口火墙设,四种方式各自全。

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四种连通设施分别满足各自要求。

2 防火隔间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

3 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5.3 疏散连通方式的要求

4.5.3.1 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GB 50016—2014中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三字经3-8:

公共建,防烟间,高厂仓,六平建,后住宅,四分三。合用室,顺序填,十平方,六不变,所装门,乙级线。门窗无,洞不现,梯首层,扩大间,包前室,门不变。

1 应设置防烟设施。(www.daowen.com)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m2

与消防电梯间合用前室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m2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防烟前室使用面积的要求

4.5.3.2 下沉式广场。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七言绝句3-5:

下沉广场距十三,一六九平仅疏散;

直通地面一步梯,任意分区满足宽;

雨棚三值首一米,四分之一六折算。

1 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m2

2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沉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 确需设置防风雨蓬时,防风雨蓬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计算。

4.5.3.3 防火隔间。

防火隔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七言绝句3-6:

隔间建面同防烟,安装甲门四米间,

分区进入不计口,不做他用装不燃。

1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m2

2 防火隔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不应计入安全出口,门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m;

4 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 不应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4.5.3.4 避难走道。

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七言绝句3-7: 避难走道一级板,两个出口不同边,疏距地下厂房戊,通单分区一口连。

使用六平装不燃,火门安装甲在先,栓照广话必须设,疏散数值满足宽。

1 避难走道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 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l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3 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 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 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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