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条件
(1)集装箱的规格尺寸和额定总质量对车辆的要求。
按照GB/T1413(ISO 668)《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国家标准的规定,集装箱的宽度均为2438mm,高度有2591mm、2438mm、<2438mm和2896mm四种,长度有12192mm(40ft)、6058mm(20ft)、9125mm(30ft)和2991mm(loft)四种,额定总质量有30.48t、24t、25.4t和10.16t四种。其中流通数量较为普遍的主要是40ft和2oft两种规格的集装箱。因此,配备车辆要以40ft和2oft车为主,半挂车的结构以直梁骨架式和平板式为主。运输超高型集装箱,则需采用鹅颈式或凹梁式半挂车。由于集装箱每次装载各类货物的单位容重有很大差异,而且货物的包装尺寸也各不相同。故货物装箱后集装箱的实际总质量是不相等的。如果车辆的吨位结构只按照集装箱的额定总质量标准来配置必将出现重箱实载率过低!会经常发生亏吨现象。为了合理确定配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的吨位结构,则应对载货运输中的20ft和40ft集装箱的实际总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其划分成若干吨级档次9从中找出各档次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以此作为配置不同吨位车辆的依据,从而提高企业和车辆的运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目前我国生产的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车辆吨位结构情况,可考虑将集装箱车辆的吨位结构划分为4~5个档次,即20ft集装箱车可分为4t(空箱运输)、10t、15t、20t四个档次;40ft集装箱车可分为8t(空箱运输)、15t、20t、25t和30t五个档次。各档之间应配置车辆数量的比例,可参照集装箱实际总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后所得到的结构比例关系确定。但应该说明,所谓合理配置车辆,是指在一个阶段内的相对合理,因为集装箱实际总质量的吨位比例,会随着进出口商品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企业在经过一个阶段时期之后,应根据集装箱载质量结构的变化,对所配置车辆的吨位结构比例做必要的调整,调整时可结合车辆更新或配套工作进行。
(2)集装箱运量和运距对车辆的要求。
集装箱运量和运距是确定需配置运输车辆数量和结构形式与比例的重要依据。当集装箱运量不大时,为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宜采用平板式箱货两用型车辆;当集装箱运量较大、箱源集中时,宜采用骨架式集装箱专用车辆,并应设置专业车队。汽车运输的合理运距是与公路技术等级、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箱内货物的价值有关的。我国集疏运港口国际集装箱的汽车合理运距为二级和三级公路一般为200~300km;一级和高速公路一般为300~500km。车辆的持续行驶里程通常可达400~600km。我国沿海主要外贸港口至其腹地的许多中心城市的距离,一般均在汽车合理的经济运距范围内,而且路况普遍较好,这为开展集装箱运输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道路条件
道路技术条件对集装箱车辆的运输过程和运用效率影响很大,路面的承重能力、桥涵的通过能力及公路的限界标准,都决定着车辆允许的载质量、行驶速度和车辆的外廓尺寸。各国对汽车列车的总质量和轴载质量均有相应的规定。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专门的国家标准,但在某些相关标准和法规中已有原则规定。因此,在选择集装箱车辆时,要依据已有的规定并结合车辆使用地区道路桥涵的实际承载能力,来确定车辆的总质量和轴载质量值。
根据我国JTJ 0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GB 6420《货运挂车系列型谱》的规定,要求集装箱汽车列车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45t,单轴最大载质量不超过12t,双联轴最大载质量不超过20t。40ft集装箱的最大载质量为30.48t,则装载40ft集装箱的汽车列车的最大总质量在43~45t。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可知,装载质量在30t以下的车辆,基本上可以适应在二级公路上行驶。但对40ft集装箱车用来运载两只20ft集装箱时,则20ft箱总质量应该限制在每箱15t以下,超过15t的,只能与轻箱搭配或单只箱运输。(www.daowen.com)
3.气候条件
气候条件对集装箱运输车辆的要求是,应能满足夏季温度最高时,汽车发动机不能过热,冬季最低温度时,能够容易启动。例如华东沿海地区,上海市一年中最高气温为37.8℃,最低气温为-10℃,江苏、浙江地区与上海市的温差只有1-2℃,说明这些地区的气温对车辆没有特殊的要求。但对于东北地区、华南地区,冬夏季的温差很大,在选配车辆时须采取防冻、防过热措施并要考虑低温启动的影响。
4.国家有关法规要求
(1)集装箱运输车辆的外廓尺寸,必须符合GB15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规定,即载货汽车的总长度不超过12m,半挂汽车列车的总长度不超过16.5m,全挂汽车列车的总长度不超过20m;各种车辆的总宽度不超过2.5m;如各种车辆的总高度在空载状态下不超过 4m。此外,车辆在装载集装箱后的总高度,还必须符合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即装载高度自地面起不能超过4 m。对于半挂汽车列车,影响其装载高度的主要因素是牵引车牵引鞍座的承载面离地高度,在无负荷时应不大于1.3 m。
(2)集装箱运输车辆的制动性能及运行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例如该规定中对汽车路试制动性能检验的要求是总质量大于4.5 t的汽车和汽车列车在制动初速度为3o km/h时,空载检验的制动距离要求≤9m;满载检验的制动距离要求≤10m。对制动稳定性的要求是车辆任何部位不得超出的试车道宽度为3m,即不能有明显的制动跑偏。对汽车台试制动性能检验的要求是汽车和汽车列车的制动力总和与整车质量的百分比为空载时大于等于60%,满载时大于等于50%前轴制动力与轴荷的百分比为空载或满载时均大于等于60%。对汽车制动力平衡的要求是每轴左右轮制动力差与该轴两轮制动中大者比较,前轴不能大于20%,后轴不能大于24%。此外,该规定中对驾驶员耳旁噪声的控制也提出要求,其限值及测量方法参照《美国联邦机动运载车安全法规》有关内容而规定。关于对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规定,应符合国家标W《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
(3)牵引车与半挂车匹配时,要求同级吨位车辆之间应保证能够互换拖挂,以利开展拖挂运输,提高牵引车的利用率。半挂车的牵引销是连接牵引车与半挂车并承受和传递牵引力与制动力的重要零件,引销的尺寸均已标准化。对于载质量为40t以下的半挂车,一般采用50号牵引销。我国GB4606《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5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标准中,对牵引销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做了具体的规定。
(4)半挂车上的转锁及固定装置,其外形尺寸和在挂车上的定位尺寸,必须符合GNT1413《系列1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及GB 1835《集装箱角件技术条件》所规定的要求。集装箱半挂车上一般设有两种形式的转锁固定式转锁,它旋转90°可将集装箱角件锁住,一般用于20 ft或40 ft集装箱半挂车的前端和后端两组锁紧装置。可藏式转锁是用于20 ft和4o ft两用集装箱半挂车中间的两组锁紧装置,当两用挂车上只装载一只40 ft集装箱时,需将这两组共四个转锁缩到挂车承载面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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