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3.1 管理内容
(1)管护责任。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区(县)水保部门交由工程所在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管理使用,区(县)水保局负责工程管护的监督、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区乡镇通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程管护机构,建立切实可行的管护责任制,从而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单位(人),划定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乡镇工程管护办法和措施,明确工程管护责任。
(2)产生方式。项目区内存在多个管护主体,管护主体的产生方式如表5.12所示。
(3)资金来源。不同的项目执行单元性质,不同的项目活动类型,决定了马莲河项目区管护费用的来源渠道,如表5.13所示。
表5.13 马莲河流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管护费用的资金来源
(4)利益分配。利益分配如表5.14所示。
表5.14 马莲河流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运行期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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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策者构成及决策内容。具体管理的决策者及决策内容如表5.15所示。在表中,也可以体现出对于政府主导型运行管理机制中,社区(农户)参与管理决策的特征,而对于市场主导型的项目在运行管理中,“上下结合,以下主导”的特征也得以发挥。
表5.15 马莲河流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决策者及决策内容
(2)决策流程。项目移交后,区(县)政府、水土保持局出台本县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并将管护责任、管护人员、管护面积及管护措施落实到各乡(镇),并制定管护考核标准,每年对乡(镇)水土保持站的管护工作进行考核,并由预防监督中队和林业派出所进行监督,对违反行为进行处罚。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站对本乡镇管护工作制定乡规民约,并下达到各村。参与、制导各村的水土保持成果管护工作。主持本乡(镇)的淤地坝管护工作,确定管护主体,并对管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村委会执行乡(镇)水土保持工作站的乡规民约,确定集体用地、公共林草的管护主体确定,对于落实到户的林草,选出管护员进行管护,负责具体的管护工作。农户对自己经营的项目做出决策,自主经营,自主管护。
针对具体项目措施,在决策流程上又表现出一定差异:
梯田:水资源条件较差的由项目出资购买经济林苗木,建设移交后,收益全部归农户。水资源条件较好的由农户自主经营,种植粮食或者经营果园,农户会自觉进行管护。这类决策都是由农户自己做出决策。
淤地坝:淤地坝的收益来源于养殖和灌溉,在淤地坝淤平以后,土壤肥沃,也有较好的经济收益。主要工作是对下游进行清淤,这类费用是由国家出资。另外配合对坝体冲沟进行修缮,保持植被覆盖,并做好汛期监测、泄洪工作。管护主体由乡政府产生,清淤是监测单位监测后做出决策,具体经营范围由产权主体决策。
林草:包括小流域坡面造林,退耕种草,这类措施收益较少,主要是由主体单位划定范围,聘请护林员管护,配合封山禁牧措施,保证林草的生长规模。护林员由村委会选出,并上报乡(镇)水土保持站和县水土保持局批准,统一归档。已拍卖到户的林草,由农户自主管护,乡里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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