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1 经济效益评价实例分析
安塞县延河流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安塞县延河流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区涉及10个乡镇,96个行政村,总面积为1021km2。该项目从1994年开始实施,实施期8年。到实施期末,项目区累计完成治理面积37577.8hm2,总投资10366.93万元,在考虑拦减泥沙的情况下,项目总的经济内部回收率为15.9%,经济净现值为10367.6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从表4.7和图4.4可以看出梯田的经济内部回收率最高,远远超过平均值和其他措施,但其投资量也最大,这可能是因为投资量规模效应的体现。乔木林和灌木林措施经济内部回收率差不多,投资量也相差不大,说明当地林地措施比较稳定。
表4.7 安塞县延河流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各项措施经济效益分析
图4.4 安塞县延河流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区农作物生产比较(单位:hm2、t)
随着项目实施,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和农业生产能力得到了持续增长,见表4.8和图4.5。
表4.8 安塞县延河流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区经济情况
图4.5 安塞县延河流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区农作物生产比较(单位:hm2、t)
4.3.2.2 陕西省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二期项目
陕西省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二期项目包括延河和泾河两个项目区,总面积6222.6km2,实施期6年,从1999年项目启动到2004年项目完成,项目区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5.51km2,占流失面积的20%。按保存面积计算,在考虑拦减泥沙的情况下,项目总的经济内部回收率为16.60%,经济净现值为72977.48万元,不考虑拦减泥沙的情况下,项目总的经济内部回收率为14.11%,经济净现值为54732.85万元,项目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各单项措施的项目投资情况、治理面积、经济内部回收率和净现值的计算结果见表4.9。
表4.9 陕西省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二期项目各项措施经济效益分析
从表4.9和图4.6可以看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二期项目区除去塑料大棚、果品储藏、养畜这三种和水保无直接联系的措施,也是梯田的经济内部回收率最高,投资量最大,说明西北地区梯田措施需要大量投资建设;乔木林、经济林、果园、草地、封育措施的内部回收率都相差不大,说明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措施在该区域效益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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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界银行贷款二期项目区经济内部回收率比较
4.3.2.3 安塞县退耕还林工程
安塞县退耕还林工程区共涉及27909户退耕农户,1999~2005年底,累计完成退耕还林7.35万hm2,其中,退耕地还林草4万hm2,荒山荒地造林3.4万hm2,林草覆盖率由1998年的18%提高到30.6%,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36%,土壤侵蚀模数由1998年的12000t/(km2·a)下降到8000t/(km2·a)。
农民人均纯收入1998年(退耕前)为1504元,其中,种植业收入占55%,劳务收入占1%,到2005年(退耕后)达到2399元(不含退耕补助),若退耕人均补助按678.5元计算,农民人均总收入为3077.5元。退耕农民人均纯收入2265.5元(含退耕补助678.5元),其中,种植收入占17%,劳务收入占29.8%。可见,退耕前农民以种植为主要收入,退耕后劳动力得以转移,增加了收入。2005年退耕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情况见图4.7。
图4.7 2005年安塞县退耕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
治理前后项目区土地生产状况见表4.10。
表4.10 安塞县退耕还林工程区土地生产状况表
4.3.2.4 拜泉县通双小流域
通过水土流失治理,通双小流域粮食产量有了明显提高,1979年前单产1200kg/hm2,1995年单产达到3465kg/hm2,总产由1979年的142.5万kg增加到408万kg。1995年全流域总收入596万元,是治理前的10.8倍。其中,农业收入400万元,是治理前的8.3倍,林、牧、副业收入增加16.8倍,人均收入由治理前的80元增加到1433元,是治理前的18倍。
4.3.2.5 毕节地区保河小流域
保河小流域治理前后土地生产状况见表4.11。
表4.11 毕节保河水土流失治理前后土地生产状况表
从表4.6中数据可以看出,通过水土流失治理,保河流域石漠化趋势得到了控制,当地的林草覆盖率得到了提高;农田单位产量得到了提高,农民的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投入到其他领域增加了收入,水土保持在当地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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