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牌号及化学成分
热轧光圆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2-1的规定。
表12-1 热轧光圆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
(二)直径、质量及允许偏差
热轧光圆钢筋直径、理论质量以及直径、不圆度允许偏差和实际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的规定。
表12-2 热轧光圆钢筋直径、理论质量以及允许偏差
续表
(三)力学性能
钢筋的下屈服强度ReL、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最大力总伸长率Agt等力学性能特征值应符合表12-3的规定。力学性能特征值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小保证值。弯曲性能按规定的弯芯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表12-3 热轧光圆钢筋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
(四)交货检验
热轧光圆钢筋进场后,应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 1499.1—2017)的要求,组成钢筋验收批进行交货检验。(www.daowen.com)
(1)组批规则。
1)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质量通常不大于60 t。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 t(或不足40 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2)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质量不大于60 t。
(2)检验项目。钢筋进场后,每批钢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验项目包括查对标牌、外观检查、质量偏差、力学性能、工艺性能。
1)标牌查对。对照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证明书抄件),逐捆(盘)查对标牌是否一致。
2)外观检查。
①直径检查。用游标卡尺逐支(盘)检查钢筋直径,测量应精确到0.1 mm。检查结果应符合表12-2的规定。
②表面检查。用目视法逐支(盘)检查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锈蚀。
3)质量偏差。测量钢筋质量偏差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 mm。长度应逐支测量,精确到1 mm。测量试样总质量,钢筋实际质量与理论质量的偏差应符合表12-2的规定。如质量偏差大于允许偏差,则应与供应商交涉,以免损害用户利益。
钢筋实际质量与理论质量的偏差(%),按下式计算:
4)力学性能。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件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表12-3的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件重作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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