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制度,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12人次,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出示领导干部任用、推优廉政鉴定532人次。认真执行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加强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等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工作、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工作的督查,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整改问题56个。抓住元旦、春节、“三月三”、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通过下发文件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在电视上播放滚动字幕等方式重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等工作纪律,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廉政提醒。同时加强对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收送节礼、违反工作纪律、乡镇干部“走读”等情况的明察暗访。累计开展明察暗访4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
2017年,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认真自查自纠。全县16576名干部填写了《全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报告表》,按要求进行登记申报。依规进行甄别,发出询问函77份,要求申报事项不够明确的党员干部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并作出承诺。在网上公示零申报科级干部名单616名,在各单位张贴公示零申报科级以下干部名单935名。加强信息核实,与工商部门、农商行等非上市公司(企业)进行对接,发函27份,要求未如实报告经商办企业情况的27名党员干部进行说明并表明整改态度。及时反馈纠正,针对初步甄别及核查结果,下发整改函,督促64名科级党员干部及时纠正整改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坚持挺纪在前,注重纪律审查,全年立案审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案件4件,给予2名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1名党员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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