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下乡村巡诊(蒙山县委宣传部供图)
2005年以来,蒙山县建成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医技楼、120抢救中心、传染病区和完善住院部大楼建设;县中医院建成门诊医技楼、门诊康复楼、住院部大楼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完成医院迁址,完成住院部、门诊大楼的设施建设;县疾控中心建起综合办公大楼、检验大楼;县妇幼保健院完善门诊、住院等科室功能建设;县卫生局办公大楼及各乡镇卫生院均建设起门诊、住院综合办公楼等,改善了群众就医诊疗环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分别投入5000多万元购置了CT机、体外震波碎石机、高压氧舱、500mA电视遥控X光机、彩色B超、血液透析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诊疗设备,不断提高对疾病的诊疗水平。
2007年,蒙山县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县基本医疗制度不断健全。2011年,完成78所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建设,县级医院和乡镇级卫生院的门诊、住院部和职位房不断改善,全县卫生队伍相应壮大,设备技术水平也得到提高。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没钱看病和因病致贫状况。(www.daowen.com)
计划生育方面,1979年1月,蒙山县对晚婚年龄作了具体的规定:“农村女青年二十三周岁,男青年二十五周岁,机关干部职工(包括教师)和城镇居民,女二十四周岁,男二十六周岁结婚者为晚婚”,并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1980年10月,县委、县政府组织专业队,集中力量,向全县人民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的重大意义。当年,全县有1045名青年结婚,其中晚婚青年972人,晚婚率达93%。1986年以后,每年初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县委、县政府分别下达当年人口规划。2005年以后,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变,计生工作量下降,除了抽调少数机关干部开展计生工作外,主要由各乡镇计生站自行组织计生小分队下乡村开展日常计生工作。随着国家采放宽二胎政策,全县计生工作开展转向服务“优生优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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