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和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不到十年时间,农民生活水平就发生了巨大变化。1989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梧州地区联合工作组到蒙山县进行验收,确认蒙山县基本跨越温饱线(全县人均口粮超过200公斤,人均收入超200元),成为广西首先跨越温饱线的十个贫困县之一,蒙山县获自治区奖励30万元。
由于收入的日益增加,大部分农民衣着布料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棉布转向使用各种化纤布。棉布的销售量由1977年的67万米减至1989年的38.92万米。全县胶鞋销售量1977年为781百双,1989年增至2514百双,不少农民拥有各种中、高档商品。至1989年9月底,全县农村有电风扇16952台、电视机4526部、收录机3712台、洗衣机100台。自行车则是当时农村极为普遍的交通工具。
蒙山县农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仅1982年至1989年的8年间,全县农村竣工房屋共18585间,其中住宅16598间,竣工房屋建筑面积达50137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35477平方米,建房总投资达1709.40万元。砖瓦房已代替了新中国成立前的泥墙草房或篱笆茅草房,有的农户还建起了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
蒙山县农民存款数额逐年上升。1978年末,全县农民存款余额27万元,人均1.86元;至1989年末,全县存款余额1005万元,为1978年的37.2倍,人均存款余额60.75元,比1978年增加58.89元。
(二)全县职工收入增加(www.daowen.com)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县干部实行供给制。1956年,蒙山县进行第一次工资改革,由供给制改行工资制。1977年9月底,全县职工总人数为3860人,有1688人调整了工资,占职工总数的44%。至1977年末,职工人年均工资额为503元,比1963年增加了48.5元。1985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3360人参加工资改革,改革后月人平均工资为86.69元。其中行政单位975人,月人均工资为88.76元;事业单位930人,月人均工资为82.8元;教育界1473人,月人均工资为88.49元。此次工资改革,教师、护士除享受工龄津贴外,还得到教龄、护龄津贴。企业单位亦有1398人获得了套级增资。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增资人数最多、增资额最大的一年。工资改革后,全县职工人年均工资总额达1073.2元,比1977年增加570.2元,增长了1.1倍。其时,自由市场大米每公斤价格为0.50元。至1989年底,蒙山县增加生活补贴,全县职工人工资总额为1796元,比1985年增加722.8元。当年,自由市场大米价格每公斤为1.7元。
1960年至1979年,一般职工的工资收入除维持生活外,余下的只能购置一些手表、单车、缝纫机等中档商品。由于职工收入的不断增加,1980年后,各种家用电器等高档商品陆续进入职工家庭。至1989年9月底,全县职工(含居民)家庭拥有电风扇8515台,户均为2.5台;电视机2600台,收录机1344台,洗衣机1003台,电冰箱60台。职工居住条件亦得到较大改善。1963年,国家对全县职工住宅建设投资只有0.5万元,1979年增到53.25万元,增长91.8倍,1982年达118万元。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单职工一般是3~4人共住一间10多平方米的房屋,也有“三代同堂”的七八口之家,居住面积仅有20多平方米。至1988年底,全县居民、职工人均居住面积为8平方米。有不少职工陆续建了私房。至1989年底,全县有767户职工建私房,占地面积共52194平方米,户均68.05平方米。1989年,县民政局部分双职工生活抽样调查,抽样户数9户,总人口49人。参加工作23人,月总收入2990元,月人均收入61元。月总消费2337元,月人均消费47.7元。人均居住面积为9.12平方米,私人建新房2户。拥有自行车27辆,缝纫机8架,电风扇19台,收录机4台,电视机8台(其中彩电1台),洗衣机3台。
(三)向小康目标迈步
改革开放后的十年时间,从城镇到农村,蒙山县面貌焕然一新,人们的衣食住行发生很大变化,跨越温饱线后又进一步深化改革,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向着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步,在追求更加美好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过程中取得一个个成就。
1999年到2011年,蒙山县农村和城镇居民纯收入(可支配收入)成倍增长。2011年蒙山县农村居民纯收入由1999年人均1190元增加到4487元,城镇居民纯收入由1999年人均收入1395元增加到168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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