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列进“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中,且长期不变。这大大调动了全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允许多种经营的政策,让农民有更多的种植经营自主权。
新圩镇壮村水稻千斤亩产田(邱达三 摄)
(一)粮食生产
1979年至1983年,蒙山县水稻播种面积为22万亩左右,约占粮食播种总面积的88%。此间,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开放,农民得到了责任田,放开手脚、大胆投入,使水稻生产获得更大的发展。1983年,水稻播种面积21.82万亩,总产7764.1万公斤,亩产355.8公斤。总产、亩产均创历史最高水平。总产比1978年增产2187.31万公斤,增长39%,比1949年增长2.04倍。
1984年至1989年,水稻播种面积在19.4万亩至21.5万亩之间。1984年受多种自然灾害影响,水稻面积有所减少,加上粮价偏低,化肥、农药价格上涨,给水稻生产带来一定影响。但是,县委、县政府指导思想明确,狠抓水稻生产不放松,大力推广杂交水稻种植,普遍推广因土施肥、配方施肥和科学管理,提高了水稻单产。从1985年起,蒙山县连续五年获得水稻增产丰收。其中,1988年,全县水稻播种面积比上年增加1238亩,杂交水稻面积扩大169841亩,占水稻播种面积的82.06%。蒙山县开展水稻创高产活动,高产样板田(亩产1000公斤以上)1.28万亩,改造低产田1.39万亩。当年,全县水稻总产比1978年增长23%。1989年,水稻总产达7331.93万公斤,比1978年增长31.4%,比1949年增长1.87倍。
村民在责任田收割水稻(蒙山县档案局供图)
2000年到2011年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全县粮食产量保持在6.5万吨左右。
(二)甘蔗生产
1973年,蒙山县始建县糖厂。1979年县糖厂扩建为日处理原料蔗50万斤的中型糖厂。甘蔗种植除了增加财政税收外,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一条路子。1981年全县甘蔗种植面积10566亩,产量6149万公斤,平均亩产5819公斤,为县历史最高纪录。1981年至1982年,县糖业办公室到州南村进行甘蔗生产低成本高产量技术承包试点。其中,孔力文户种植面积1.5亩,总产1.92万公斤,平均亩产1.28万公斤,为县内单产历史最高纪录。1985年,全县种植面积13066亩,总产6756万公斤。面积、总产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989年,种植面积、总产、亩产比1971年分别增加2.5倍、25.6倍、6.6倍。
莫家村亩产12吨原料甘蔗田(邱达三 摄)
1978年至1987年,是蒙山县甘蔗生产持续正常发展的十年,全县甘蔗总产量为47348.1万公斤,平均亩产0.5516万公斤,原料蔗平均亩产居广西全区之首。
(三)桑蚕生产
北楼村村民在用桑叶喂蚕(蒙山县委宣传部供图)(www.daowen.com)
收购蚕茧(蒙山县委宣传部供图)
1979年,全县7个公社(镇),有375个生产队种桑养蚕,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46.8%。此外,有222户农民个体种桑养蚕。当年全县总计桑园面积2431亩,产茧11.4万公斤,亩桑产茧46.9公斤。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桑蚕生产又有较大的发展,当年种桑养蚕5364户,占全县农户总数18.9%,桑园面积4529亩,产茧26.3万公斤,平均每亩桑产茧58公斤。1984年,全县桑蚕茧总产达68.3万公斤,居广西第一。次年,全县种桑养蚕户发展到8904户,占农户总数29.2%,桑园面积7458亩,产茧78.66万公斤。养蚕户数、桑园面积、产茧总量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县产茧量占当时广西全区总产量的四分之一。1986年以后,由于蚕茧价格下跌,桑园面积和产茧均大幅度下降。1987年,种桑养蚕户2487户,比1986年下降29%;桑园面积2389亩,下降31%;产茧22万公斤,下降45%;亩桑产茧92公斤,下降21%。1988年,由于调整桑茧收购价格,桑茧生产有所回升,桑园面积恢复到2450亩,亩桑产茧125公斤,为历史最高水平。1989年,全县种桑养蚕户达3342户,桑园面积3456亩,产茧39.1万公斤,亩桑产茧112公斤,面积、总产比1988年分别增长5.4%和3.5%。
农民利用一部分水田、旱地、坡地种桑养蚕,大大增加收入。产茧量的增加,为发展缫丝加工业和丝绸产业的发展打下基础。
2011年,在蒙山县,广西华虹蚕丝股份有限公司大力扶持和发展桑蚕生产,种桑养蚕覆盖全县9个乡镇78个村,其中革命老区贫困村26个,涉及农户3.15万户,11万多人,拥有桑园面积7.5万亩,年收购鲜茧3500吨,农民卖茧收入一亿多元,蚕农户均收入3700元,种桑养蚕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四)生猪生产
蒙山农民历来有养猪习惯。但由于以前粮食和青饲料紧缺,加上生猪防疫等原因,到1978年,全县农户养猪加上集体猪场饲养的头数,全县户均才一头多。1980年蒙山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粮食多了,农民可灵活安排生产时间,为后来全县养猪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1981年3月,蒙山县对集体饲养的肉猪,实行“购一留三”的政策。1982年,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集体所养的猪完全承包给社员个人饲养,集体养猪随之解体。1985年,蒙山县取消生猪派购。1986年,蒙山县开展对发展养猪事业的系列服务工作(包括品种改良、防疫防病、饲料供应、流通渠道、信息反馈等)。全年防疫注射达300869头,年底生猪存栏数比1985年增长36%,全年生猪饲养量比1985年增长34.2%。全县人均有猪1.5头,户均达8头多,创历史最高水平。至1989年,生猪饲养量比1986年下降了5937头,出栏肉猪数却比1986年增加40%。
山上放养的黑土猪(蒙山县委宣传部供图)
1980年到1999年,蒙山全县生猪生产均维持在较好的状态。养猪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柱,每年仅养猪一项的全县平均户收入就达2000多元。2000年开始,随着城镇化建设兴起,许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养猪逐步由规模养殖代替,农户养猪逐渐减少。
2012年,全县生猪存栏达25.56万头,同比增长20%,生猪存栏38.125万头(其中蒙山黑土猪出栏30.5万头),同比增长43%;能繁母猪存栏3.6376万头,同比增长20%;家禽存栏123.2810万只,同比增长15%,家禽出栏329.9313万只,同比增长36%;全县畜禽总肉量达51611吨,牧业产值达98715万元,同比增长33%,人均牧业纯收入达1362元。
1988年鼎盛时期的县城仔猪市场(邱达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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