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蒙山县广大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绝大多数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并有不少人建起了新房,有的还拥有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收录机、电视机等中高档商品。农村及城镇居民储蓄额亦不断上升。人们的衣、食、住、行均发生很大变化。
农民生活方面:1962年起,蒙山县开始注重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努力稳定物价,人民生活有所好转。1965年,蒙山县粮食总产3638.47万公斤,比1953年增长1.2%,比1961年的2753.46万公斤增多885.01万公斤,增长32.1%,人均口粮207公斤,人均收入49.2元。1966年至1976年,粮食产量不断增加,农民分配水平有所提高。
随着收入的日益增加,大部分农民的衣着布料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新中国成立初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棉布转向各种化纤布料。1977年,蒙山县化纤布销售量为2.79万米。农民的居住条件也得到极大的改善。砖瓦房已逐步代替了新中国成立前的泥墙草房或篱笆茅房。
居民生活方面: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居民人数逐渐增多,生活水平日益提高。1978年末,蒙山县城镇居民(含职工)储蓄余额为116万元,户均储蓄额为605.11元,人均103.14元。(www.daowen.com)
职工生活方面:新中国成立初,蒙山县干部实行“供给制”。1956年,进行第一次工资改革,由“供给制”改“工资制”。1959年,蒙山县职工有477人调整了工资。调资后,蒙山县职工年人均工资额为454.5元,比1959年增加了104.2元。1977年9月底,蒙山县职工总人数为3860人,有1688人调整了工资,占职工总数的44%。1977年末,职工人年均工资额为503元,比1963年增加了48.5元。
人们在收割稻谷(蒙山县档案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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