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成业英勇就义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广西的革命形势开始发生变化。7月,广西省主席黄绍竑组织成立“广西清党委员会”,由黄同仇任“桂林区清党委员会”主任。同年9月初,广西省当局作出“择要处”的决定,开始大肆逮捕和杀害共产党人及进步人士,整个广西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
黄同仇是黄成业在桂林第二师范读书时的同学,获悉黄成业已经回蒙山开展农民运动,而且威信很高,马上向广西省当局报告,黄绍竑当即下令逮捕黄成业。
蒙山县长曾贯一接到广西省当局密令后,考虑到黄成业领导的农会有一支农民自卫军,怕激成事变,不敢公开逮捕黄成业,而是由蒙山县教育局长吕韵扬出面,请黄成业到家赴宴,准备在宴席上趁其不备,将黄成业逮捕。黄成业接到吕韵扬的宴请,当时县农民协会的负责人看到形势对革命不利,黄同仇已经当上“清党”委员会主任,都劝黄成业到外地回避,千万不要到吕韵扬家赴宴。但黄成业坚定地说:“有他黄同仇就没有我黄成业,有我黄成业就没有他黄同仇!”仍然不计较个人安危,继续留在蒙山领导农民运动,并毅然决定到吕韵扬家赴宴。曾贯一在吕韵扬家布下埋伏,黄成业刚在宴会上坐下,曾贯一就命人将黄成业带走,关进县当局的监狱。
黄成业被捕后,中共秘密组织和农民协会马上动用多种方法和关系进行营救。但黄同仇早有预料,下令曾贯一尽快将黄成业就地处决。
(二)当局破坏农会,成立“农民建设委员会”
黄成业牺牲后,国民党当局紧接着就是要破坏农会。但广西省当局为了笼络人心,不是直接取缔农会,而是使用调包之计,变相组织建立农民建设委员会。
蒙山县长曾贯一根据广西省当局的指示,于1928年11月30日宣布成立“蒙山县农民建设委员会筹备会”,由曾贯一任主任委员。
“县农民建设委员会”成立后,各区也相应以选举的方式选举成立区乡“农民建设委员会”,全县入会的农民人数达到一万多人,凡入会的会员,都由县“农民建设委员会”发给统一的会员证,并规定建设委员会开会或举办活动,会员必须佩带会员证才能出席参加。
“农民建设委员会”实际上是受县当局控制的冒牌农会,成立后,农民与假农会之间,二五减租与地主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越来越激烈,斗争越来越尖锐。新圩区的地主莫炳芝在探知“农民建设委员会”成立后,再次不准农会减他的租,并发出威胁要收回租给农民耕种的田。新圩区农会主席黄少灵和农民自卫军采取针对措施,干脆没收莫炳芝的田,分给农民耕种。文圩百禄乡地主陈作卿在第一次与农会斗争失败后,自恃现在有了县当局和“农民建设委员会”暗中撑腰,便卷土重来,公开拒绝二五减租。
1929年秋,原县农会常务委员崔登瀛和新圩区农会主席黄少灵,接到右江农民运动的宣传资料,他们马上将资料翻印,在全县80多个乡村农会中宣传。右江农民运动资料的宣传,农会会员学习后受到极大鼓舞,更加增强战胜假农会,将农民运动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信心。经过学习右江农民运动资料后,文圩区农会在彭庆麟的带领下,把陈作卿连同县长黄骐一起,以破坏农会和二五减租的罪名告到广西省当局。
当时,广西省当局为缓和农民与地主的矛盾,防止农会以此为理由组织农民暴动,在一年之中一连撤换曾贯一、谢上荣、张瑞生、黄骐等四名县长,并处罚民众意见较大的退职县长陆盛典及孙典臣、孙作卿等地主。农会终于取得与假农会较量的胜利。
(三)地主反攻倒算,临田分禾
1930年春,薛平清任蒙山县长。他上任后,到夏收时节支持地主搞“三七五”“六二五”等形式收租,这种收租法实际上等于变相加租,农民意见很大。后来,不少地主干脆提出“临田分禾”的办法,在收割时去到田头和农民现分打下来的稻谷,使田租又恢复到未成立农会前的沉重程度。同时,一区和二区的地主在薛平清的支持下,纷纷成立地主会与农会对抗。地主会采取收田、夺耕、霸割等手段威逼农民和农会。薛平清利用地主会的武装,成立县民团,公开保护地主会。(www.daowen.com)
地主会有县当局和县民团支持后,进一步对农会采取打击措施,公开张贴取缔农会、取消二五减租的布告,农会和农民运动面临严重的威胁和考验。
1930年夏天,薛平清组织蒙山县民团保护地主会后,下令将农会领导及农民运动骨干张寿臣、欧春德、童秀华、李瑞珍等10多人逮捕,关进县当局监狱。然后调动县民团准备围攻农会的农民自卫军,彻底摧毁农会。
在这紧要关头,为了保存农民自卫军及农会实力,农民自卫军总指挥谭明绍和四区农会主席黄少灵带领县农民自卫军和新圩农会的特种队200多人,连夜投奔荔、平、昭、蒙四县交界的景当山天鹅塘吕定祥部,等待时机再图恢复。县农会委员崔登瀛和黄德则转移到荔浦、修仁等地隐蔽。不久,黄德在修仁被捕,关进监狱,全县各级农会遭到严重破坏。
1930年9月中旬的一个蒙山街圩日,天鹅塘国民自卫军司令吕定祥为了帮助蒙山县恢复农会,打击县民团及地主反动势力,派出100多名国民自卫军,加上谭明绍和黄少灵原来的农民自卫军共300多人,从古苏冲出蒙山县城。
吕定祥指挥人马突然包围县当局,枪声响起时,县长薛平清得知农民自卫军攻城,急忙将县当局大印交给农民建设委员会委员吕韵佳掌管,然后越过县当局后面的城墙,仓皇逃往杜莫,县民团很快被击溃,农军顺利占领县城。吕定祥占领县城后,命人打开县当局前面的监狱,把被捕的张寿臣等人以及监狱内的所有犯人全部释放,并开仓救济饥民。
(四)彭庆麟被杀害
吕定祥部国民自卫军后虽然撤回天鹅塘,但薛平清逃到杜莫一时还不敢回蒙山,他通过派人联系,还在指挥着蒙山县各乡地主与农会的斗争。在薛平清的操纵下,蒙山各乡地主和富户越来越明目张胆地反对农会,不少地主开始收回租给佃户耕种的田地。在地主的反攻倒算面前,文圩区农会主席彭庆麟和县农会委员崔登瀛在文圩大塘农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农会面临的形势及对付县长薛平清的对策。
会后,彭庆麟立即准备到省当局告状。文圩地主陈聘如得知彭庆麟要到省当局告状,马上派人赶到杜莫,把消息告诉薛平清,要薛平清拿主意。
薛平清接到陈聘如的密报,立即写下一纸密令,交给陈聘如派去的人带回蒙山,要陈聘如设法对付彭庆麟。陈聘如收到薛平清的密令后,出重金收买一个绰号叫作“山鸡六”的惯匪,暗中跟踪彭庆麟。彭庆麟到省当局桂林告状走到杜莫峻山脚时,尾随跟踪的“山鸡六”暗中下毒手,把彭庆麟杀害。彭庆麟牺牲时年仅30多岁。
(五)改选农民协会
1930年9月底,薛平清从杜莫重返蒙山,继续执政,下令改选各级农民协会。改选后的农民协会,实际上已经成为国民党县当局与地主富户破坏农民运动的工具。农会改选后不久,薛平清通过蒙山县民团总局的团兵,在街上米行买米,故意以压低米价为理由挑起事端,并打伤卖主。薛平清借这个机会大做文章,公开审理米行案件,借米价低损害农民利益为由,趁机取消“禁米出境委员会”,达到与米商勾结放米出关牟取暴利的目的。随后,薛平清又以同样手段,取消农民协会组织的“生产消费合作事业社”,撤换坚持开展农民运动的乡、村农会主席,并出动县民团逮捕积极的农会骨干。同时,各乡、村农会成立的农仓也被查封,仓谷一律收缴交到县仓充公,使各级农会受到严重破坏,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进入低潮。新圩区农会主席黄少灵看到农会被破坏,但他不被薛平清的民团所吓倒,在新圩和覃景秀一道,领导农会继续坚持二五减租,成为当时农会坚持斗争的一面旗帜。
1930年10月,国民党一七一师师长杨俊昌的副官韦建西带领军队在新圩进行清乡,把黄少灵抓起来毒打,然后将黄少灵押到荔浦杀害。
黄少灵牺牲后,新圩农民协会被迫解散,各地农会也随之纷纷停止活动。至此,自1926年开始,连续开展4年之久的农民运动,逐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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