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的名称及编号。检验批验收表为DL/T 5210.1—2005 表3.0.18-1。
检验批由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表的名称应标明分项工程的名称,如“屋面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表的名称下边注上引用的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号,如:表5.22.3。
检验批表的编号应按全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的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统一为16 位数的数字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
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编号规则为:
如第2 个单位工程“主厂房上部结构”、第1 个子单位工程“汽机间上部结构”、第3个分部工程“扩建端结构”、第2 个子分部工程“扩建端防风梁桁架结构”、第7 个分项工程“钢结构涂装”、第1 组第1 个检验批“钢结构防腐”表的编号为0020103020701001。
(2)表头部分的填写。
1)工程名称,按《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范围表》中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分项工程名称,按《单位、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范围表》中分项工程名称填写。验收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标注清楚,如二层①~④轴线模板安装。
2)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填写单位的全称,与合同上公章名称相一致。项目经理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在装饰、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中,有分包单位时,应填分包单位全称,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也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这些人员由填表人填写,不需本人签字。
3)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可填写国家标准的名称及编号、行业标准的名称及编号,承建单位如有企业标准并在本工程中执行的,应填写企业标准的名称及编号。企业标准要有批准程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查批准,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3)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栏,填写具体的质量要求。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应填写企业标准的相关指标,并按此验收。在制表时就应填写好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全部内容,但由于表格的地方小,有些指标不能将全部内容填写下,所以只将质量指标归纳、简化描述或题目及条文号填写上,作为检查内容提示,以便查对验收规范的原文。
(4)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自检记录。填写方法分以下几种情况:(www.daowen.com)
1)对有复验的材料,应写明复验报告编号。
2)对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
3)对定性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如须有支持性文件的(如质量证明文件等),应写明文件名称及其编号。
4)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编号,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单位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5)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表格内,对未达到本验收标准的检测数据,以“○”加以标注。
6)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填写中,监理工程师以文字说明进行填写。平行检测的项目,填写“经平行检测,满足要求”;核查的项目,可以填“经核查,符合要求”。监理单位应做好独立检查的记录。
注:一般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用检测点的合格率来判定是否符合要求。定量项目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超偏差点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般不能大于规定数值的150%,钢结构不能大于规定数值的120%。即有数据的项目,除必须达到规定数值的项目外,其余可放宽的,最大放宽到150%。一般项目中的定量项目允许超偏范围详见表1-1。
表1-1 新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般项目中的定量项目允许超偏范围
(5)施工单位检查结果。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以“施工单位自检记录”栏内相关记录数据为依据,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做出检查结论,结论可为“主控项目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全部合格(不合格)”,经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6)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复验,做出质量验收结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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