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中所指的平衡、均衡,不是物理学的概念,是指从视觉反映到心理的一种心理活动,即通过视觉在心理上所达到的一种力的平衡状态。平衡是根据力的重心力将多个形象加以重新配置和调整,从而达到平衡的效果。平衡又可分为绝对平衡与相对平衡,绝对平衡也称为对称均衡。
1. 对称
对称就是以中轴线或中心点为基准,在大小、形状和排列上具有同形同量的相反的对应关系,而这种同形同量的结构形式,也称为“镜式反映”形式。对称是表现平衡的完美形态,它表现了力的均衡。
对称的形式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自然形式,如人的身体结构,从四肢到五官生长的形象和位置都是对称的。又如许多动物、植物的生长结构多为对称形式。从心理角度来看,对称形式在机能上可以取得力的平衡,在视觉上给人完美无缺的感觉,从而满足了人们生理和心理上对平衡的需求。这种有秩序的形式美,是原始艺术和一切设计、装饰艺术等普遍采用的表现形式。比如,平面设计中的图案纹样、招贴、封面、包装等的构图形式,在工业产品设计中大到汽车、飞机、轮船、牌坊、庙宇、建筑等,小到日常生活中的吊灯、餐具、小家电等的外形,都采用对称形式进行设计。
对称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庄严肃穆的审美特征,在世界古文化中这一形式的应用非常普遍。如公元前古埃及的金字塔、神庙等的建筑与装饰;以及各国的皇宫和庙宇的建筑与室内陈设等。权贵阶层以此形式体现出其神圣及至高无上的权威,如图2.1所示。
图2.1
对称形式的结构特征是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因而,它给人的感觉是有规律、有秩序、庄严肃穆、安定完整,呈现出一种平和安静的美。
对称构成的基本形式有四种:即反射、移动、回转、扩大。
反射是以对称轴为中心,相同形象在左右或上下位置,却又不失平衡的效果、排列。反射形式也是对称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如图2.2所示。
图2.2
移动是在总体保持平衡的条件下,形象按一定的规则平行移动所完成的一种排列形式,移动的位置要适度,不能破坏其对称平衡关系,如图2.3所示。
图2.3
回转是在反射、移动的基础上,以一点为中心,将形象按一定角度旋转,构成水平、垂直、倾斜和放射状等表现形式,以此增强形象的变化。如果形象移动180度则形成彼此相反的形象,称为反转对称,如图2.4所示。(www.daowen.com)
图2.4
扩大形象按一定比例向外扩大所构成的形象,形成大小对比的变化,却又不失平衡的效果,如图2.5所示。
图2.5
对称的四种基本形式,在实际运用中,通常为两种或两种以上形式的结合,两个以上的形象通过多种形式的构成,可达到更加丰富而有变化的效果。
但是,大自然是在不断地运动和发展的,人们的视觉、心理需求也是发展、前进和变化的,人们的需要是多样和丰富的,绝不会满足于某一种形式。因此,再完美的形式也不能独霸天下,只此一家。对称有其完美的一面,可也有其不足的一面,那就是过于完美,保守性强,使人有限制过严、缺乏变化的感觉。因此,调整左右的部分加强其动势,增加活跃成分,使其产生新鲜感等,就显得很有必要。
2. 打破对称的平衡
与具有统一构造的对称平衡不同,打破对称的格局,通过对形象大小、位置的精心配置、重组得到预想的平衡,可以表现出有动感的空间。这种构成状态,比起完全对称的形式,更富有活力。打破对称的平衡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很多。这是由于事物在运动中时常处于不平衡状态,这就要求随时调整这种不平衡的关系。比如,杆秤的杆、秤砣和秤盘中的物三者的关系,当秤盘里有物体时,要求得平衡,必须调整秤砣在秤杆上的位置,重新获得重心使其平衡。当单手提重物时,身体很自然的向相反方向倾斜,抬高另一手臂以求得平衡。
就平面构成中的平衡而言,就是要利用已有的空间来决定主体的位置,从而获得预想的平衡方法。调整平衡的方法是:
移动形象的位置,随着形象的位置调整,形成疏密,比重也依此而变化。调整形象的大小,变化其外形,以此来调整形象在空间中的比重。
利用形象与空间(已有的空间一一画纸)的关系,形象的方向变动,由此产生空间的强弱和运动感。
形象与形象之间的明暗关系带来的层次感,使画面形成进深,增添活力。
调整平衡的方法并不仅仅局限于某一种,而是就具体情况,采用多种方法,变化出具有动感的多样空间,以达到预想的平衡效果,如图2.6所示。
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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