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指示,同农民联合发展农产品商品基地,开拓经营服务领域,扩大代购代销店经营范围,参与筹建农产品交易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
1992年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从做好农资商品供应,参与农业开发,扶持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建立和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支农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1998年10月,贯彻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产业化经营“能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的精神,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抓好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为农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经营网络建设,依靠龙头企业,组织带动广大农民,将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1999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农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43个,营业总面积19万平方米,市场交易额20亿元。
2000年10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在百色市召开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门会议,要求各级供销社进一步明确,把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供销合作社当前乃至今后工作的主攻方向,推广百色市田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兴办农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和田林县供销社发展八渡笋商品生产基地的经验,围绕“助农增收、增强实力”主题,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兴办批发交易市场,发展农村市场体系等,形成有特色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实施市场带动战略,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路子。
200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成立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组织指导、规划和协调农业产业化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以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站、发展专业合作社、创办商品生产基地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层供销合作社691个,占基层供销合作社的65%。基层供销合作社开办的村级综合服务站4929个,占全自治区行政村的3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2个百分点。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办专业合作社131个,入社农户2.5万户,从业员工3280人,专业合作社商品销售总额7.55亿元,实现利润272万元。供销合作社自办、与农民联办、扶持农民兴办商品生产基地715个,总面积2.21万公顷。(www.daowen.com)
2002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专业合作社173个、村级综合服务站4426个。2004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各种方式联结农户95万户,以各种方式帮助农民实现收入总额29.44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投资总额2.16万元,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销售收入33.03万元,实现利润4956万元,上缴国家税费2623万元,供销合作社户数14.89万户。创建商品基地村级综合服务站4849个,其中与村委会共建1924个、供销合作社自建1885个,以各种方式联结农户94.75户。
2008年,广西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提升系统为农服务功能,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作用,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继续抓好以梧州茶厂为龙头做强做大六堡茶产业,以广西石乳茶业有限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有机茶产业。
2009年后,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以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推广“公司+基地”“品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
至2011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开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中,有11个企业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认定为全国供销合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4个企业被认定为自治区政府级龙头企业,有57个企业被认定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龙头企业,先后共计创建各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87个、专业合作社1048个、村级综合服务站(社)4737个,创办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约4500个,联结带动农户188万户,帮助农户实现收入总额1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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