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

广西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4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药经营实行市场调节,需要到当地农业局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配合卫生、环保、公安、工商、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活动,履行职责,确保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不发生农药、鼠药经营事故。同年,农业部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废止各地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做法。

广西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

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农药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三大类。其中,杀虫剂有敌百虫、敌敌畏、甲胺磷、呋喃丹、杀虫脒、杀虫双等10多种。管理的品种主要为敌百虫(美曲膦酯)、甲胺磷、敌敌畏、乐果、氧化乐果、甲基1605、甲基1059、呋喃丹、速灭威、混灭威、叶蝉散、水胺流磷、敌虫菊酯、三环性、多菌灵、甲基托布津、百菌清、24D丁酯、丁草胺、灭菌丹等。

1991年,农药经营实行计划管理,由生产企业与经营单位签订供应合同,组织农药供应。当年,广西各地供销合作社普遍建立商品基地,扩大种植面积,从而扩大对农药的需求量;农资部门加强系列化服务,增设农药临时供应点,开展送药下乡活动,部分地方还做到农民购药不出村,既方便农民,又扩大销售。当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部门销售农药2.61万吨,比上年增长4.81%。农药常规品种应有尽有,结构合理,价格比较稳定,供应数量充足,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广大农民购买心理稳定,比较满意。

1992年,广西农药经营除广西供销合作社农资部门外,开始出现多主体、多渠道现象,以市场调剂为主,农业“三站”(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市场个体经营户增多。当年,农药购进2.2万吨,销售2.5万吨,同比下降4.2%。

1993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农资经营门店,除少数基层供销合作社试行包干责任制外,全部实行“定额管理,百分计奖”或百元工资含量计酬经营责任制。桂林地区供销合作社在162个企业中的3283个门店(柜组),实行“社有自营”的占49%。当年,农药购进2.13万吨,同比下降3.1%;销售2.44万吨,同比下降2.36%。

1994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药经营实行市场调节,需要到当地农业局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当年,农药购进2.22万吨。1995年,农药购进2.91万吨,同比增长31.37%;销售2.41万吨,同比增长15.56%。

1997年,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对经营农药实行资格限制,规定7个经营主体、4个必备条件。经营农药的主体是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须具备4个条件: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农药。

2000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继续抓好扭亏增盈和转变各级供销合作社职能、社有企业机制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体制、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发挥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作用,农业生产资料购销下降、亏损增加的局面得到初步遏制,经营情况好转。当年,农药销售量比上年增长18.11%。

2002年,贯彻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当年,国务院主管部门公布18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为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纳、毒鼠硅等,19种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为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

(www.daowen.com)

2003年,南宁市农资市场桂元牌草甘膦专卖店

2003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加强农药安全经营管理,严禁经销违禁农药、鼠药,并再次组织对系统农资经营部门,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农资的门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食品经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的食堂及本系统内的饭店、饮食店等进行检查,看是否经营储存有违禁的剧毒农药、鼠药。同时,还配合卫生、环保公安、工商、农业、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检查活动,履行职责,确保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不发生农药、鼠药经营事故。10月,贯彻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加强对农药的安全经营,规定农药由此作为危险化学品被纳入行政许可管理,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必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年,农业部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废止各地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做法。当年比2002年农药销售量下降9.39%。

2005年,农业部制定《农药和饲料部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公告取消农药经营行政许可事项,但农药经营的主体和应具备的条件不变。是年,农药销售2.71万吨,比上年下降7.51%。

2006年后,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药销售量逐年增长,比上年增长18.08%,比2002年增长3.56%。

2007—2008年,全自治区农业大开发,种植面积大量增加,农药销售量不断增长,比2006年分别增长15.94%、20.31%。

2009年,广西各级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春季生产化肥农药安全供应,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指示精神,以“新网工程”建设为抓手,以保证农资化肥农药供应、稳定市场价格、防止假冒伪劣和深化农资科技服务为工作着力点,切实加强对农资化肥农药供应工作的领导,规范进货渠道,严格商品质量监管,健全农资连锁网络,扩大服务范围,保证化肥农药货源充足、价格优惠、质量优良,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当年,从生产厂家购进化学农药2.05万吨,比上年增长50.98%;销售4.16万吨,比上年增长8.2%。2010年,化学农药购进7.95万吨,销售量达10.89万吨,创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药销售历史最高销售量。

2011年,广西各级供销合作社严把农药质量关。做到无生产许可证的农药不进,过期失效农药不进,无质量检验合格证农药不进,无商标、无生产日期、无使用说明的农药不进,严把销售关,做到不销售过期失效农资商品,不短斤少两,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当年,从生产厂家购进化学农药9.28万吨,同比增长16.76%;销售量7.36万吨,同比下降32.42%。

表3-1-4 1991—2011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学农药销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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