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部门化肥经营的成果

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部门化肥经营的成果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部门化肥经营主要有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四大类。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广西供销合作社化肥经营来说,相当于吃下一颗“定心丸”。从此,化肥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单位专营逐渐转为放开经营,广西供销合作社化肥销售逐步进入困境。当年,化肥冬储量达100多万吨,发挥了经营主渠道作用。全年化肥销售额316.5万吨,同比增长12.63%。化肥销售量连年上升。

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部门化肥经营的成果

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部门化肥经营主要有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四大类。氮肥包括尿素、硝酸铵、氯化铵、硫酸铵、碳酸氢铵。磷肥包括钙镁磷肥和过磷酸钙两种。钾肥主要有氯化钾、硫酸钾。复合肥主要有复合磷酸二铵、复合硝酸磷肥。

1991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农资部门做好化肥组织供应,为三农服务,支持农民发展生产。11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强调把技术服务和完善农资专营结合起来,规定除属中央和地方指令性计划以外的化肥、农药,在与农资部门计划衔接后,可与生产厂家直接订货;技术推广机构销售的化肥、农药、农膜等,只用于接受技术服务的农户,零售价格执行统一规定的标准,并同基层供销合作社一样免征营业税。不久,自治区政府作出关于扶持供销合作社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明确“谁扶持,谁经营,谁得益”的原则,从经营范围、税收及资金等方面支持供销合作社从事农资经营。柳州、桂林、玉林、百色等地区行署也相继发文,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广西供销合作社化肥经营来说,相当于吃下一颗“定心丸”。同时,广西各地级供销合作社组织科技兴农活动,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发展拳头产品,扩大种植面积,从而扩大对化肥的需求量;农资部门加强系列化服务,增设化肥临时供应点,开展送肥下乡活动,部分地方还做到农民购肥不出村,既方便农户,又扩大销售网。据统计,全系统共送肥下乡14.68万车次,共计48万吨实物;各地根据化肥货源充足,自治区产化肥价格偏高的实际,采取让利销售办法,以刺激农民购肥积极性,增大化肥供应量。当年,全系统化肥购进205万吨,销售384.93万吨,比上年增长7.34%。其中氮肥(含尿素、硫酸铵、氯化铵、碳酸氢铵以及硝酸铵)、磷肥两大类销售量分别达240.96万吨、88.04万吨,占化肥销售总量的85.47%。

1992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中国农资公司和各级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单位是农资经营的主渠道,除工业自销、农垦部门、农业农技站、土肥站、植保站可以有偿转让外,其他单位不得经营化肥、农药、农膜。从此,化肥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单位专营逐渐转为放开经营,广西供销合作社化肥销售逐步进入困境。当年,全系统化肥购进197.55万吨,销售379.30万吨,比上年下降7.34%。1993年,化肥销售同比下降9.64%。

1994年8月,国家对化肥经营政策逐步放开,市、县和乡镇供销合作社为化肥经营的主渠道,农业“三站”和生产厂家为化肥流通的辅助渠道,允许农垦、林业烟草、军队在其本系统内销售化肥,供销合作社对化肥等农资料专营优势不复存在。当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化肥购进164.55万吨,销售281万吨,比1991年减少103.93万吨,下降36.99%。

1995年,进口化肥由国家计委安排给广西配额,由自治区计委分配自治区农资公司执行。当年,化肥冬储量达100多万吨,发挥了经营主渠道作用。全年化肥销售额316.5万吨,同比增长12.63%。

199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化肥流通体制的通知》,规定化肥经营继续以自治区农资公司为主,县级以下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化肥生产企业为辅,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经营化肥。当年,化肥销售量276.60万吨,供应量占社会销售量的80%以上,发挥了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主渠道作用。

1997年,农资化肥推行统一领导、统一购销计划、统一组织货源、统一商品调拨、统一销售价格的经营机制。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购进196.81万吨,销售化肥304万吨。

1998年以前是化肥销售货源紧缺的计划经济年代,供销合作社是化肥经营的主渠道,农民买化肥必须找供销合作社。1998年后,化肥货源充足,特别是国务院下发《关于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取消国产化肥指令性生产计划和统配收购计划,由化肥生产和经营企业自主进行购销交易后,化肥销售渠道增多,农民群众对供应方有很大的选择权,化肥经营开展竞争,对服务质量、价格、品牌比以前有更高的要求,供销合作社没有“政策饭”可以吃了。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针对农资商品经营市场的激烈竞争和经营的不确定状况,协调、配合农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当地农资市场的管理力度,增强规模经营、集团化管理、净化市场、规范秩序的意识,形成市、县、乡多层次配合管理农资市场的格局。当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零售额32.85亿元,下降11.5%,盈亏相抵净亏损3.73亿元,比上年增亏35%,亏损面达77.2%。其中,化肥销售292万吨,比1997年下降3.95%。

2000年,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农资购销下降、亏损增加的局面得到初步遏制,经营情况好转。当年,化肥供应充足,销售量253.82万吨,比上年增长12.5%,供应量占全自治区供应总量的60%以上。

2002—2004年,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建立新型农资流通组织,健全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体系,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改造传统经营网点,规范发展农资市场,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化肥销售量连年上升。2002年,化肥销售296.36万吨,比2000年增长16.76%。

2005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销售146.17万吨,销售金额29.74亿元。同年,自治区政府同意建立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9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供销合作联社联合制定《自治区本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化肥储备遵循“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自负盈亏”的原则,化肥储备和企业正常经营相结合,承储企业淡季商业储备期间累计调入量不少于近3年同期平均调入量与淡季商业储备总量之和、平均库存不低于淡季商业储备总量的40%,自治区本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由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005—2006年,储备尿素10万吨,钾肥5万吨;2006—2007年,储备尿素5万吨,钾肥10万吨;2007—2008年,储备尿素5万吨,钾肥10万吨;2008—2009年,储备尿素10万吨,钾肥5万吨;2009—2010年,储备尿素10万吨,钾肥5万吨。执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保障了春耕农民用肥和对平抑市场物价发挥了“蓄水池”作用。

2006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以资质审查、质量检查、经营行为规范为内容,配合自治区农业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让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3月,配合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武鸣县开展2006年农资市场“红盾护农”行动。同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促进化肥销售。

2007年3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联合南宁市供销合作联社、武鸣县供销合作联社、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武鸣县双桥镇八桥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到田园”活动,把“放心化肥”“放心农药”送上门,方便农民购买;派出农技专业人员对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知识进行指导,免费给农民提供5吨优质复合肥。(www.daowen.com)

2008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入救灾尿素25万吨,并自筹50万元资金组织尿素、钾肥、复合肥等急需农资商品202万吨,无偿援助遭受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自然灾害的资源县、全州县、灌阳县、兴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的重灾农户恢复生产;争取中化公司捐赠100万元,购买500吨化肥捐给30多个县因受灾无钱购买化肥的部分农户。南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化肥1000吨,按购进成本价供应给受灾严重的乡镇农户,补贴差价约22万元。南宁市供销合作联社组织货源,向受灾县销售化肥6万吨、农药50吨、农用薄膜190吨、种子种苗242万元,连锁配送量达3.6万吨。当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从厂家购进化肥231.7万吨,比上年下降0.37%。销售生产用肥390.66万吨,比上年增长6.22%。

2009年,加强农资质量监管,健全农资连锁网络。组织系统8685名工作队员,与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开展“2009红盾护农和支农、护农、惠农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宣讲报告会2162场(次),利用影视、广播、宣传车等宣传方式1153次,发放资料19.03万份,赠送支农化肥1785吨。8月,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取消对化肥经营企业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及组织类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入化肥流通领域,参与经营,公平竞争。从此,化肥市场完全放开,化肥商品由特殊商品向一般性商品转变。当年化肥销售423.53万吨,金额72.64亿元。

2010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大力实施“新网工程”建设,强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农资连锁配送经营。全年售出生产用肥425万吨,取得良好成效。陆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强化陆川县第一农资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发展连锁配送经营业务,逐步形成以“陆川一农”为龙头,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依托,上联厂家、客商,下连全县各乡镇、村屯终端销售网点的现代农资经营网络,拥有农资农家店61个、农资加盟店273个、农资直营店28个。当年仅上半年销售各种化肥达29144吨、农药241吨,农资市场占有率85%以上,实现利润29万元。主要做法:一是加快推进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增强连锁配送功能。二是建设规范的农资直营店,提升经营服务水平。所有直营店悬挂由公司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统一制作牌匾;直营店销售的农资商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按统一核定价格销售;直营店的服务准则、服务承诺和责任制度也按配送中心要求统一制定并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经营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与厂商合作,“陆川一农”加盟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积极拓展农资经营业务。该公司的测土配方肥陆川配送中心设在“陆川一农”。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和广西富满地农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生产的桂农牌、富满地牌广西测土配方专用肥系列产品由“陆川一农”配送中心进行配送。同时,公司还先后取得广西乐土公司金稻龙药肥、柳州大力牌尿素、贵港南风牌磷肥、山东红钾王钾肥、河池尿素等产品经销权。与厂商的合作,丰富了经营品种,拓展了经营业务,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2011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经营加大“新网工程”建设力度,建立商品购进、库存、配送、销售各环节信息管理系统,推行连锁配送业务经营,从厂家购进化肥317万吨,比上年增长6.84%;售出生产用肥493万吨,比上年增长15.91%;销售总额107.65亿元,比上年增长26.13%,比1991年增长462.21倍。

表3-1-2 1991—2011年部分年份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购进表

续表

表3-1-3 1991—2011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销售量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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