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作用及选举情况

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作用及选举情况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员社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执行大会的决定。此后,各地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一般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日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加强民主管理,体现供销合作社的民办性质。至年底,有70%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召开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1000多名农民社员当选为基层供销合作社领导。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2年。

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作用及选举情况

供销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就实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员社代表大会或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执行大会的决定。其职权是拟定业务计划,审查社员(社员社)的入社和出社,向大会报告工作,聘任职员,处理日常事务,调解社员(社员社)之间的纠纷,以及处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提出的问题。

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

1982年,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开始,恢复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商业性质,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全自治区1089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都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在社员代表大会上重新制定社章,选举新的理事会、监理会。代表任期2年。此后,各地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一般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日趋完善。

1991年,广西有1065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其中有60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定与修改社章,选举产生新的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供销合作社吸收优秀农民社员代表进入领导班子,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1992年,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

1994年,广西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先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修改社章,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和班子成员。玉林市(县级)24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在10月底以前就全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农民社员代表占60%。换届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和班子成员中,农民代表占30%,全市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都有1名不脱离农业的农民副主任和2名监事会成员。平南县丹竹供销合作社在民主选举新一届社务管理委员会的33名管委会成员中,农民代表占19名;在5名正、副主任中,农民代表占3名。社员代表大会加强民主管理,体现供销合作社的民办性质。

1995年,广西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有215个民主管理试点单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按照合作制的原则,修改社章,民主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有1200多名农民社员代表进入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班子,其中300多人担任领导职务。社员代表大会加强民主管理,为推进“还社于民,还权于社”积累经验。

1996年,广西有779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先后召开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有1600多名农民社员被选为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成员。

1997年,有70%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召开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

1998年,广西基层供销合作社民主办社体制得到进一步落实。至年底,有70%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召开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1000多名农民社员当选为基层供销合作社领导。

2000年,广西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召开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出主任、副主任3316人。

2001年,广西部分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改革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将理事会和监事会合并为社务管理委员会,保留3~5名管理人员,社务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经营管理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

至2011年,广西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一般都能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日趋完善。

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

1983年,广西各地区(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后,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全自治区88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基本上全部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正、副主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成立联合社,完成了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工作。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在社员代表大会上重新制定社章,选举新的理事会、监理会领导机构。每2年召开1次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2年,可以连任。此后,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一般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日趋完善。

1984年,都安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社员合影

1991年,广西有82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其中大部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先后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修改新社章,选举新的理事会、监理会领导机构。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2年。

1992年后,一些优秀的供销合作社农民社员代表被选入领导班子。1994年,广西有88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其中有43个召开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部分优秀农民社员代表被选入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

1996年,广西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普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997年,在88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中,有53个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新的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

至2011年,广西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一般都能按期召开,并选举新的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

地(市)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

地(市)供销合作社原为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派出机构,不单独召开社员代表大会。199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明确“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供销合作社实行代表会议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按照联合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供销合作社分基层社,县、市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全国总社。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内部实行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各级联合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联合社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广西地(市)供销合作社考虑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特别是1997年4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后至2011年12月,南宁市、柳州市、河池市、崇左市等供销合作社相继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社章,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

1988年5月,东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

1996年7月,大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www.daowen.com)

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 1955年8月21日—26日,广西省供销合作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广西省供销合作社正式成立。大会选举产生广西省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广西省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为执行机关。大会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的《省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准则(修正草案)》的精神,制定广西省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此后,由于机构的多次撤并,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未能如期召开。时隔42年,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已进入深化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确立,召开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的时机成熟。

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 1996年召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做出关于召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的决定。之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派1名领导带领工作组赴北京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汇报,并到已经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进行考察学习。工作组经考察外省(自治区)经验后向社党组提出召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根据筹备工作意见成立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同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关于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同年7月8日,自治区党委批准同意召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章程》的规定和参照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以及部分省(自治区)社的做法,结合广西实际,做好落实召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发至各地(市)、县(市、区)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代表推选条件和产生办法进行民主推选。各级供销合作社推选代表269人。其中,县(市、区)、地(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代表182人,占代表总数的67.66%;基层供销合作社干部、农民社员代表84人,占比31.23%;少数民族社员代表104人,占比38.66%;妇女社员代表41人,占比15.24%;中共党员社员代表244人,占比90.71%;获国家或自治区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称号的社员代表64人,占比23.79%;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社员代表98人,占比36.43%;年龄在50岁以下的社员代表213人,占比79.18%。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推选出的269名社员代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有效,同意出席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

1997年4月19日—21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南宁西园饭店召开。出席大会的社员代表259人(请假10人),特邀社员代表57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和自治区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22人,以及山东、安徽、四川三省供销合作社嘉宾10人列席,参加大会人数共计420多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等55个自治区区直单位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新疆、河南、大连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向大会发来贺电、贺信。《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有线电视台、《广西商报》、《南国早报》等新闻媒体对大会的盛况进行及时、充分的宣传报道。会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领导接见会议全体代表及工作人员,与代表合影留念。

大会开幕式上,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丁廷模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讲话,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组长林乃基代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讲话,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莫玲玲代表自治区工会、青年团、妇联组织致贺词。

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全面回顾和总结40多年来广西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情况和经验,研究制定以后5年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修订社章,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成立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此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改称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按照大会议程,大会审议和通过陈国兴作的《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促进我区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工作报告,阙光凤作的《关于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状况的报告》,卢在权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章程说明的报告》;修改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大会通过了全体代表给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的倡议书。在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分别通过了《理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

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二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并设立常务理事。大会由陈国兴致闭幕词,宣告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成立。新通过的章程明确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农村商品流通,承担国家计划产品的购销任务,为农村经济提供供销、信息、储藏、加工、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对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取消原章程中“接收社员社”的内容。代表大会改为每5年举行1次,代表任期5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直属单位和各地(市)供销合作社出席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分别由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和地(市)供销合作社所属单位社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大会期间,自治区党委书记赵富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丁廷模、马庆生,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袁正中接见新当选的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与部分社员代表座谈。

袁正中出席大会闭幕式并讲话。

各地(市)供销合作社选送文艺节目到南宁参加会演。

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章程》规定,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1次。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本应2002年召开,由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呈报的《关于召开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未及时批复,故而推迟。2005年7月21日,自治区党委批复同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在2005年下半年召开。根据自治区党委的批示精神,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制定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黄树芬总负责的筹备工作机构,筹备工作启动。8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提出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全自治区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代表的推选条件和产生办法,民主推选出社员代表234人。其中,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122人,占代表总数52.14%;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社员代表34人,占比14.53%;各级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代表48人,占比20.51%;农民社员代表30人,占比12.82%;少数民族社员代表88人,占比37.60%;妇女社员代表27人,占比11.54%;中共党员社员代表207人,占比88.46%;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社员代表23人,占比9.8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社员代表143人,占比61.11%;50岁以上(含50岁)社员代表52人,占比22.22%;40~50岁社员代表148人,占比63.25%;40岁以下社员代表34人,占比14.53%。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推选出的234名社员代表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其资格全部有效,同意作为出席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2005年12月6日—7日,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南宁西园饭店召开。大会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总结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以来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改革发展成就,部署未来5年工作任务,修订社章,民主选举新一届的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出席大会社员代表应到234人,实到231人,请假3人。列席大会的有自治区有关厅局、各市分管的党政领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老领导和劳动模范以及特邀代表50多人。河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发来贺电、贺信。会前,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席大会的领导接见全体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与代表合影留念。

大会开幕式由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书记刘小凤主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马铁山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讲话,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常务理事于培顺代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讲话,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盛忠雄代表工会、青年团、妇联组织致贺词。

按照大会议程,大会审议和通过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黄树芬作的《加快改革步伐,创新发展路子,奋力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工作报告,吕钜作的监事会工作报告(书面)和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监理会副主任、纪检组组长吴庆生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章程(修改草案)说明的报告》(书面)。大会提出2006—2010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要重点抓好的工作:围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形势任务教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步伐;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加强助农增收的载体建设;围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着力构建供销合作社新的经营体系;围绕壮大自身实力和服务能力,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经营和监管;围绕完成加快改革发展的新任务,大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领导机构,并设立常务理事。大会由黄树芬致闭幕词。

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 2010年10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启动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制定会议召开筹备工作总体方案,成立由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胡德才总负责的筹备工作机构,从机关各处室抽调人员,组成综合协调组、组织人事组、后勤保障组、嘉宾接待组、文体活动组5个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各项筹备工作。每个党组成员负责联系1个或2个工作小组。12月,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参照全国供销合作联社第五次社员代表大会的做法,结合广西实际,提出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发文至各地(市)供销合作社,并报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批,自治区财政厅等7个厅、局委各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推荐1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人选。各厅、局委的处室负责人7人和来自代表广西出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次社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单位3人被列为代表大会的特邀代表。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分配名额、基本条件以及人事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审批、出具廉政鉴定意见、发布公示等手续,完成代表推选任务。各部门推选出的监事会人选作为大会代表。各级供销合作社及相关部门推选出245名社员代表人选。其中,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干部130人,占代表总数53.06%;职工代表81人,占比33.06%;社员代表24人,占比9.80%;特邀代表10人,占比4.08%;少数民族社员代表95人,占比38.78%;妇女社员代表21人,占比8.57%;中共党员社员代表217人,占比88.57%;获省部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广西优秀专家”社员代表23人,占比9.39%;大专以上学历社员代表183人,占比74.69%;50岁(含50岁)以上社员代表94人,占比38.37%;40~49岁社员代表136人,占比55.51%;39岁(含39岁)以下社员代表15人,占比6.12%。

大会筹备工作组成立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245名代表人选(含特邀代表10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资格全部有效,同意作为正式代表出席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

2011年4月18日—19日,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有245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自治区领导黄道伟、莫永清、彭钊到会祝贺。列席大会的有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党委或政府的分管领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老领导、离休老干部代表,调往其他部门任职的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原领导和理事代表,省部级以上劳模代表50多人。会前,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席大会的领导接见会议全体代表及工作人员,并与代表合影留念。

大会开幕式由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胡德才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道伟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讲话,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代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讲话,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黄宇群代表群团组织致词。

全体代表听取、审议和通过理事会主任胡德才作的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加大改革力度,夯实发展基础,推进富农强社新跨越,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阙光凤作的《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理事会副主任陈立生作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章程(修改草案)〉说明的报告》。

大会选举产生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四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领导机构。

大会全面总结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5年以来改革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认为全自治区各级供销合作社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一步优化,农村现代流通经营网络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显著提升,开放办社加快推进,发展空间不断拓展。特别是在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搞活农产品流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全自治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会议还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确定新形势下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工作发展思路,部署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今后5年工作。

会议提出2011—2015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上规模、上档次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二是做强做大社有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带动能力;三是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四是大力推进开放办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五是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务求工作实效。

李春生对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要求,强调要在促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宏观调控等方面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成为党委、政府推进三农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

黄道伟就全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如何发挥主渠道作用,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如何在开拓农村市场和推进农村现代流通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大会由胡德才致闭幕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