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料采购中,我们经常使用一些简单快速的方法,但仅用一种方法很难准确鉴别出面料的原料,须综合几种方法才能得出可靠结论。图2-17所示为使用简便方法的系统鉴别方式。
图2-17 使用简便方法的系统鉴别方式
首先,对面料试样进行手感目测,得出初步判断,确定可能有几种不同原料纱线,将这几种纱线分别从织物上拆出。然后可利用燃烧法先确定纤维品种大类,分成纤维素纤维、蛋白质纤维或合成纤维。最后再根据大类中可能的纤维种类,采用合适的鉴别方法进行鉴别,如纤维素纤维或蛋白质纤维可利用手感目测法或显微镜观察法。而合成纤维的鉴别需用溶解法(表2-6常见纺织纤维的化学溶解性能)才可得出准确结果,若用燃烧结合手感,除粘胶纤维、氨纶、丙纶外,只能判断出合成纤维的大致类别,不够准确。当然,若需定性定量的分析混纺织物的成分时,就必须采用化学溶解法。
【延伸阅读】各类面料的品质认证标志
1.棉织物认证标志
近年来,棉织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穿着上一般作贴身服装(内衣等)、T恤衫、棉衣、夹克衫等较多。美国国际棉花协会与美国棉花公司纯棉标志如图2-18所示。
图2-18 美国国际棉花协会与美国棉花公司纯棉标志
2.麻织物认证标志
麻型织物是指以亚麻或苎麻为材料,或与适当比例的棉、化纤等混纺,交织而成的织物。天然麻纤维纺织品服装具有纯朴自然、吸湿透气、凉爽不贴身的特点,还具有抑菌防霉等保健功能,符合健康绿色潮流,是夏日里的最佳选择。而用它所做的便服和西装挺括、粗犷,往往受男士喜爱。
在国内,北京中纺联麻纺标志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推行麻纺标志。麻纺认证标志共有两个,一个是单色的纯麻标志,另一个是双色混麻标志(图2-19)。麻纺标志即针对麻类纺织品、服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麻纺织品、服装的麻纤维成分及含量是否达到要求,麻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了合格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测和审核,并根据要求颁发可以附着在麻纺织品、服装上的认证标志。麻纺标志产品认证符合国内外市场对麻纺织品、服装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要求,对规范麻纺织服装企业的产品质量,提高我国麻纺织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对规范我国麻纺织品、服装市场,保护和引导消费有积极的作用。
图2-19 单色的纯麻标志与双色混麻标志
3.毛织物认证标志
高档毛织物一般具有纯羊毛标志。纯羊毛标记的拥有者——国际羊毛局成立于1937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组织。国际羊毛局目前拥有的羊毛产品标记有“纯羊毛标记”“高比例混纺标记”“羊毛混纺标记”三种。上述三种标志的产品除了羊毛含量,其产品的标准是一样的,只有质量完全达到国际羊毛局品质要求的产品才能使用国际羊毛局羊毛产品标记。各种羊毛标记的毛纤维含量是:使用纯羊毛标记要求纯新羊毛不少于93%;使用高比例混纺标记,羊毛含量不得少于50%;使用羊毛混纺标记要求羊毛含量介于30%~50%。
纯羊毛标志是优质和纤维含量的承诺。“纯”,象征着其原料采用100%的羊毛;“新”指羊毛制品中不使用再生毛。纯新羊毛标志图案为一组类似羊毛团按顺时针方向旋转;而羊毛混纺标志图案为两细一粗条形为一组,形似羊毛团按顺时针旋转(图2-20)。
(www.daowen.com)
图2-20 纯新羊毛标志与羊毛混纺标志
4.丝织物认证标志
高档丝绸标志被广泛使用在高档真丝围巾、领带、丝绸服装这类丝绸制品上。推广使用丝绸标志对我国乃至世界丝绸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由“丝绸大国”向“丝绸强国”转变的重要举措。高档丝绸标志由绿、黄两色组成,分别代表纯真丝、真丝混纺或交织面料(图2-21)。
图2-21 高档丝绸标志
【岗位对接】面料成分标志
采购或选用一种面料时,要注意看产品的标识,这是面料生产企业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产品所作的说明性或特殊性标志,如图2-22所示。
图2-22 服装中面料的成分标志(永久性标签)
服装材料的性能、品质和功能主要由组成纺织品的纤维种类及其含量和不同纤维混纺的比例来决定。正规的服装材料产品,无论是展销样品还是成批供货的产品,都会在产品标签上按照统一的标注方式显示其原料构成、纱线的线密度、合股数、混纺比等产品信息。产品的这些指标与其性能和价格都密切相关,其中一些内容还需要在服装产品上予以标明。通过这些标志,很容易区分产品的类别、品种、质量等级和特殊功能等。
因此,正确、规范、统一标注服装材料中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在面料生产、贸易和服装的选材、加工、销售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纺织品标准FZ/T 01053—1998 中规定了标注纺织纤维含量的要求、原则及含量允差,适用于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各种纺织品和纺织服装产品。
1.标注要求
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各种纺织品和纺织服装产品都应标明纤维的名称及其含量;服装产品若有里料、填充物时,应分别标出面料、里料、填充物及其填充物外套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使用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织物的产品,应分别标明每种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在产品中仅起装饰作用的附加部分可以不进行标注。
2.标注原则
纤维含量要以成品中某种纤维含量占纤维总量的百分比表示。对于纯纺产品,在纤维名称前加“纯”字,或标明“100%”某种纤维。例如,纯棉产品可写成“纯棉”或“100%棉”。若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纤维组成的混纺产品且含量不同时,可按纤维含量递减的顺序列出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如65%涤、35%棉的混纺产品,可依次标为65%涤纶、35%棉,习惯标为“65/35涤棉”。不同天然纤维混纺且含量相等时,按绒(山羊绒、牦牛绒、骆驼绒、羊驼绒等)、毛(羊毛、马海毛、兔毛)、丝(桑蚕丝、柞蚕丝等)、麻(亚麻、苎麻、黄麻、大麻等)、棉的顺序标注。例如,棉毛混纺且各占50%时,应标为“50%羊毛、50%棉”,或称为“毛棉”。当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混纺且含量相等时,标注时天然纤维在前,化学纤维在后,如毛涤混纺且各占50%时,应标为“50%羊毛、50%涤纶”,即“毛涤”;当不同的化学纤维混纺时,一般按涤纶、锦纶、腈纶、粘胶、氨纶、丙纶、铜氨、醋酯等顺序排列,如涤粘混纺且各占50%时,应标为“5O%涤纶、50%粘胶”。
3.含量允差
为了使纺织品的成本及性能达到最佳状态,或者是纺织企业根据客户的要求而制造出的纯纺或混纺产品,对于纯度的要求以及混纺比在多大的允差范围内才算达到标准,国家标准都做了详细规定。如纯羊绒产品,只要羊绒纤维含量达95%及以上的产品,都属于纯羊绒产品,可标为100%羊绒;对于纯羊毛产品,精梳产品羊毛含量为95%及以上,或者含有起装饰作用的纤维产品,其羊毛含量为93%及以上,都属于纯羊毛产品,可标为100%羊毛;粗梳产品羊毛含量为93%及以上时,可标为100%羊毛。
二组分以上纤维混纺时,一般对性能较好的纤维规定含量的偏差范围,如羊绒和其他纤维混纺时,要规定羊绒纤维含量的偏差范围;若羊绒含量力15%以上时,羊绒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偏差为-3%,其中粗梳产品为-4%;若羊绒含量为15%及以下的产品,羊绒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偏差为-2%,但羊绒最低含量不得低于5%。如某精梳产品,标明羊绒含量为25%时,实际羊绒含量最低不能低于22%。毛混纺时,毛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偏差为-3%,其中精梳为-4%。麻混纺时,麻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偏差为-4%。棉与化纤混纺时,棉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偏差为+1.5%或-1.5%。针织混纺产品,棉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偏差为-3%。棉与化纤交织产品,棉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偏差为-5%。丝与其他纤维混纺时,丝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偏差为-5%。化纤与化纤混纺时,其中性能较好的纤维含量百分比允许差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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