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生创新训练:互联网+大赛专题

大学生创新训练:互联网+大赛专题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部部长陈宝生、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各主办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是组委会的成员。大赛司局文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大学生创新训练:互联网+大赛专题

资料一、第三届互联网+大赛整体介绍

一、大赛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教育部部长陈宝生、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各主办单位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是组委会的成员。

大赛司局文件: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

二、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主力军。

三、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和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中国教育报等)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或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进行赛事宣传,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九、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十、大赛奖励

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一、大赛的新变化

为了更好地实现大赛的目的和任务,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第三届大赛进行了一系列优化

一是增加七类参赛项目类型:“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和“互联网+”公益创业。与第二届大赛相比,增加了“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组;

二是增加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四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与第二届大赛相比,增加了就业型创业组,该组参赛项目要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

三是鼓励师生共创。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是增加协办单位。第三届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和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参与协办。

五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线下对接。发布《中国建设银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指南》,所有建行驻高校支行网点面向大学生提供大赛和全国双创产业投资基金的帮助、指导及信息发布等服务。(www.daowen.com)

六是进一步完善线上对接服务。加强大赛线上对接平台建设,提高平台活跃度,充分发挥大赛项目和投资人资源优势,打造项目不间断路演、投融资全天候对接平台。

七是新增两项大赛同期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发扬延安精神,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发挥西安古丝绸之路起点地域优势,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召开“一带一路”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校长论坛。

资料来源: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7-03-08

(2)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人民网.2017-03-27

资料二、院校创新创业项目十大来源

一、学生自发

来自学生自发创意,自主创新、商机发现。

特点:充分体现90后大学生的群体特色及与大学生熟悉的学习生活环境直接相关的项目。

案例:华中科技大学的“粉丝网”项目;上海交通大学的59store项目;北京大学的“ofo”共享单车项目;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圈新媒体”项目;山东师范大学的“大川乒乓”。

二、科技成果转化

国家于2015年颁布了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法律文件;2016年教育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了相关的实施细则;越来越多的院校重视将科研项目转化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形成了大学生高质量创新创业项目的重要来源。

特点:教学、科研与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合一,在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同时,进行科研成果产业化,创造更大的价值;在第二届“互联网+”大赛金奖项目中,此类项目占三分之一以上。

案例:西北工业大学和“微小卫星”项目、福州大学的“北斗”技术民用项目、华中科技大学的“慧淬”铁轨延寿项目等。

三、产教融合协同创新

产教融合协同创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会成为越来越多的地方性本科院校与职业院校在创新创业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发力点。

特点:学校和当地的产业紧密结合,快速地获得产业需求信息,并实现资源对接;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帮助当地企业转型升级,帮助当地产业与企业实现“互联网+”。

案例: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无水保活”项目、沈阳农业大学的“大果榛子”项目、内蒙古农业大学“犇牛”项目、贺州学院的“瑶蓝之旅行”等。

四、特色专业+优势学科

如何将一流学科与创新创业结合,是学校未来规划的重点方向,也是一流大学建设的要求。

特点:紧密结合本校专业与学科特色,互相促进;通过创新创业,促进学校特色打造,促进特色专业与学科建设

案例:西北农林大学的“侍酒师”项目、四川大学的“云病理共享平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与智能装备制造”项目、河北师范大学的“子衿教育”项目、云南大学的“律品”项目等。

五、“互联网+”新技术

不断涌现的新技术将大大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大大促进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

特点:“互联网”是人类在技术领域的巨大进步,将重新建构世界的连接方式,重新配置社会资源。“互联网+”大赛中,出现了很多与VR(虚拟现实)、AI(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深入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案例:Insta360全景相机浙江大学云象“区块链”项目、北京大学的“ofo”共享单车项目、华中科技大学的“诸葛IO”项目等。

六、师生同创+大手拉小手

20年以上大学丰富的校友及社会资源,都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所需要的重要条件。

特点:已毕业校友已经在社会各个行业走上重要的岗位,且与母校有着很深的情感,通过校友“大手拉小手”,也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校外导师来源。同时大学老师也有很多好的想法,有着丰富的社会资源,也会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重要来源。

案例:武汉工程大学的“秋叶PPT”项目,最初来自老师创业的想法与实践,通过师生同创,成为优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

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创业,创业门槛相对较低,可以发挥大学生熟悉互联网的优势,帮助线下传统企业电商运营,实现线下商品资源的电子商务。第三届大赛中将设置“就业型创业组”,引导学生通过创业带来就业。

特点:众多电子商务平台,资源丰富。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机会,包括“淘宝与天猫”“京东商城”“微信微店”等。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创新创业,适合小微创业,成就更多“小而美”的企业,并能够较好实现“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案例:南开大学的“农梦成真”项目、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的“圣地天堂”项目。

八、家族产业与产权

基于家族产业与产权传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也会成为未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来源之一。

特点:中国越来越多的家族产业与拥有的知识产权面临传承接班问题,需要创二代们更好发展家族事业。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越来越多的家庭企业的新生代——“创二代”,实现家庭产业对“互联网”对接,实现升级跨越发展。

案例:第二届“互联网+”大赛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减速机”等项目就是很好的代表。

九、政府公共采购与社会公益服务

随着中国政府的简政放权,越来越多的政府职能将通过面向社会采购服务的方式进行,存在巨大的创新创业空间。

特点:随着国民经济增长,追求更高生活品质成为人民广泛需求;此类市场受众群体范围广,市场空间大,且极易得到快速普及;通过创新与创意极大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实现双赢。

案例:第二届“互联网+”大赛中,陕西理工大学的“含氟水净化”项目,浙江大学的“空气洗手”项目,山东师范大学的“雨点公益”项目等,都是这方面很好的代表。

十、一带一路与全球经济一体化

中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在立足中国同时,一定要面向世界。中国倡导的“一路一带”会带来巨大的商机,世界经济的深度融合会带来更多的全球整合资源创新创业的机会。

特点:越来越火的跨界电商就是一个很好的缩影,一些具有语音与区域优势的学校可以把握这个机会。

案例:对外经贸大学的“一路一带”留学生项目,多所大学的“跨境电商”项目已经有所体现;新疆大学的“语言+”项目,采用大数据技术与手机智能交互,实现信息检索,完成语音转换,搭建语言的“一带一路”。第三届“互联网+”大赛将在古都西安举行,将会进一步促进此类项目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十大来源。西安航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2017-05-12 http://www.weixinnu.com/v/00tdWZ

资料三、第三届互联网+大赛项目评审解析

一、创意组项目评审要点

(续表)

二、初创组、成长组项目评审要点

(续表)

三、就业型创业项目评审要点

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优秀:100-85分,良好:85~70分,一般:70~55分,差:55~0。

资料来源:临沂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发布时间:2017-04-06,http://cyxy.lyu.edu.cn/08/98/c5206a6773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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