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 BARON GROS
在日前进行的谈判中,葛罗男爵扮演了重要角色。谈判的最终结果于1858年6月27日形成相关条约,其大致内容已为公众所知。巧合的是,在此重要外交条约正式公布之前,弗兰克(Franck)先生向《画刊》提供了一张他的照片。我们借此机会简单了解一下这位法国驻华公使。
葛罗男爵年逾六十,1823年开始其外交生涯。七月革命之后,他担任驻墨西哥公使团一等秘书,后来又在波哥大任职,之后辗转各处,承担重要职责。值得一提的是,1849年他曾经被派驻拉普拉塔和英国。1850年,他以调停专员和特命全权公使的身份奔赴希腊,协助解决英国和希腊之间的纷争。后又在法国和西班牙划定国界时,担任全权代表之一。经过漫长的谈判,双方最终于1856年12月2日在巴约讷签署条约,解决了困扰两国长达几个世纪的难题。1857年,葛罗男爵以特使身份携带国书来到清朝。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勋爵一起调查1856年法国传教士马赖被谋杀一事。当然,他可能还肩负着其他任务,最起码额尔金勋爵以及英国方面的想法没那么单纯。这些在所签署条约的内容中均有迹可循。
最终,在法国和英国海军的协助下,葛罗男爵顺利完成使命。不过因两国所遭受的损失不同,英法两国索要的赔款数目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除军费外,法国只能针对一件谋杀案索要赔款,而且索赔理由并非名正言顺。另外,据说在广州只有一家法国商号,所出售的商品均为低端产品。而精明的英国商人则深知优质商品才是成功经营之根本,法国商号的发展难以望其项背。
葛罗男爵。根据弗兰克先生拍摄的照片绘制。
M.LE BARON GROS.–D’APRÈS UNE PHOTOGRAPHIE DE M.FRANCK.(www.daowen.com)
两国与清朝所签订条约的内容摘要最先刊登于《北华捷报》,之后又被《画刊》以及其他众多媒体转载,有最新证据表明其内容真实无误。然而,这篇摘要中并未提及清朝政府给予英国的赔款,原因是赔款相关事宜在条约中被单独列出。英国的索赔理由是广州骚乱给英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索赔数额为二百万两白银,约合六十万到七十万英镑。
根据已经公布的《中英条约》相关内容,该条约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后执行换约。
摘自: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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